台灣若以科技立國,打電玩會亡國嗎?

從古至今,遊戲的本質從未改變,改變的只是遊玩形式。伴隨著科技的風起雲湧,遊戲產業一路從PC延伸到手機遊戲,對於玩家來說,不論手機有沒有「智慧」,不論3G、4G、5G的內涵是什麼?他們更在乎的是能否達到神馳狀態,而這種忘我、沉迷的指數也考驗著舊世代的價值觀以及遊戲產業的未來。
去年手機遊戲《Pokemon Go》紅遍全世界,當我們知道全球5億玩家、一年內為母公司帶進9.5億美元營收時,官員在問:「怎麼結合科技與文化,打造台灣的寶可夢?」但當台北北投捷運站、新竹南寮漁港被抓寶人潮占領時,議員卻批評:「年輕人不知克制,這樣下去國家會完蛋!」所以囉,台灣想做出自己的寶可夢?做夢比較快。事實上,遊戲一直存有著讓人愛恨交織的矛盾情結。當它做為一個「產業」,計算其產值與收益時,我們覺得應該好好發展;但當它做為一種次文化,我們從不認真看待。因此,討論科技與遊戲最大的困難在於:遊戲明明是科技(與產業)的一部分,卻又不被當成是科技。嘴巴上說台灣要科技立國,但卻又擔心孩子沉迷電玩,國家前途可能會完蛋。這種矛盾情結,凸顯了其中的曖昧。從市場數據來看,更是弔詭與不解。

2016年,台灣遊戲市場總營收是532億元新台幣,出版市場則是170億元,遊戲產業比出版業大三倍以上,怪不得有人呼籲政府要救出版業,卻從沒聽過要救遊戲業的。買書抵稅的政策正被認真討論中,但你玩手遊課金(購買遊戲點數)抽卡時,有想過可以抵稅嗎?簡直荒謬。

20年前,台北光華商場叱吒風雲的年代,那裡曾經是許多高中生下課後消磨時光,前往搜尋心中玩物的場域(哪一家報價最貴大家心照不宣)。當年在《軟體世界》電玩雜誌上,看到智冠董事長王俊博說「遊戲不是洪水猛獸!」反而可以當成值得發展的產業,觸動了許多阿宅淚。想不到20年後的現在,有些人都變成家長了,遊戲公司老闆還是得跳出來說「遊戲不是洪水猛獸!」每次那些因為電腦手機被沒收,不能再打遊戲而去跳樓的新聞出現,究竟誰才是洪水猛獸呢?

玩遊戲會沉迷?廢話。人說好遊戲就像精神時光屋*,一旦進入那個世界,等回到人間都不知過了多久。最近一個半月在玩《歐陸風雲4》,遊戲時間110小時,裡面的國家才過了170年,還有230年要跑,很累還是繼續玩;上個冬天每天狂打《戰鬥女子學園》,點手機螢幕點到手腕肌腱炎,只好暫停幾天;更之前瘋《俠盜獵車手》的時候,每天上班都好想開車橫衝直撞一番。

沉迷,所以呢?看完《太陽的後裔》好多人想從軍(國防部還說要拍台灣版),看完《失樂園》好像有點想外遇,就連看完NBA也會用投籃姿勢把紙團丟進垃圾桶。但電影、小說、職業運動卻是一國文化之象徵,只有電玩會讓孩子沉迷所以必須禁止,說得好像炒房、買股這種金融遊戲不會讓大人沉迷一樣,很有趣吧。

談到遊戲,就只能談產業(營收獲利競爭力),不能談沉迷(使用經驗遊戲性),這也難怪價值觀念老舊者總是不懂遊戲。真的要討論,遊戲說不定是人類文明的起源。德國詩人哲學家席勒(Friedrich Schiller)認為,人在遊戲中才得以意識自己的自由,在遊戲中才能關照自己的人性,這是我們人格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他在《審美教育書簡》中寫道:「只有當人完全成為人時,他才遊戲;只有當人在遊戲時,他才完全是人。」

如果說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沒有科技就沒有今天的遊戲,沒有遊戲就無法定義阿宅的個性。那些被稱為御宅族或geek的人,多少都有點沉迷於虛擬,在現實中難相處的感覺。

荷蘭學者惠欽格(Johan Huizinga)在《遊戲人》中提到,遊戲象徵了人類社會文化進步的創造力,因為遊戲玩家不是被物質利益所驅使,而是自由、自主且自願參加活動,藉由遊戲擺脫現實生活限制與實用利益的羈絆,自由發揮想像力與創造力的過程,促進了科學與藝術的進步、文明的成長。「人是遊戲者,文明是在遊戲中、為遊戲發展出來的,」人們沉迷於遊戲時,反應力、專注力與藝術家創作時進入的神馳狀態(flow)並無不同。

科技明明就是串連遊戲(game)與社群(group)的工具,遊戲始終都是和朋友一起玩,科技只是讓我們更方便聚在一起而已。當然你可以一個人玩,但遊樂器從來不只有一支搖桿。沒有網路的時代,我們到朋友家一起打電玩,或是看朋友玩、輪流挑戰;科技的進步讓我們還可以和陌生人一起玩,連上網路、找到同好,我當奶媽*你去坦*,打完給他一個GJ*或GG*,只要一個鏡頭一支麥克風,開了直播全世界都可以看你怎麼玩。

科技沒有改變遊戲的本質,遊戲也不會改變人類的本性。遊戲世界和現實生活一樣,你討厭的人和喜歡的人都存在,殘酷或善良的事情都會發生,但在號稱科技立國的台灣,我們卻不能把遊戲當成現實看,你說奇怪不奇怪。

註:內文*號說明,請參照下面辭典


一次搞懂遊戲次文化


「遊戲不是洪水猛獸!在台灣,遊戲業產值是出版業的三倍以上。」這是身處其中者都能感受的次文化價值與魅力。關於那些舊世代不懂、也不想懂的次文化,吾輩阿宅只能化為名詞字典一兩頁,做為紀念。獻給那些被曾被遊戲拯救心靈的歲月,讓我們永遠記得在遊戲裡擺脫現實限制與物質利益驅使的自己,能夠多麼自由自在地發揮創造力,而不只是在乎競爭力。

◤遊戲次文化的歷史金句


尬廣跟上
在遊戲廣播頻道中對嗆的意思,起源於《楓之谷》。此遊戲充滿屁孩玩家(因此被暱稱為瘋子谷)喜歡在公共頻道對嗆,比誰買了更多廣播道具等。有人把這類行為稱做「尬廣」或「上廣」,參戰者喜歡叫人快點跟上,此外有時也會對其他玩家說「尬廣跟上!吵到抱歉」。

徵婆真心會養可帶
起源於《RO仙境傳說》,意思是「徵求真心老婆,在遊戲中會養你而且可以帶你練功」。以伴侶系統吸引許多玩家,但時常發生「老公我要去當兵了」慘劇,又開啟「徵婆要照」(照片)的流行。後來許多玩家把徵婆寫成「微婆」再轉換成「為婆」,大家仍然看得懂。

最適合良家婦女的遊戲
《勁舞團》的廣告名句。因應大型跳舞機台崛起,這款遊戲成功把音樂遊戲轉為線上版,隨著音樂節奏按方向鍵完成舞步的玩法,在網咖流行的時代席捲女性玩家,也因為這款線上遊戲的交友功能,讓想把妹的男性玩家趨之若鶩,送禮物獻殷勤不輸現實生活。

為什麼你要代替你爹
網遊《金庸群俠傳2》的廣告名句,由信樂團阿信主演,以《天龍八部》中蕭峰為報仇而殺死段正淳,不料打死的卻是易容成段正淳的阿朱的劇情改編。廣告中蕭峰悲痛地抱著阿朱說:「為什麼你要代替你爹?」(雖然原作沒有這句話)但特效與呈現方式笑果十足,被許多網友惡搞成不同版本而走紅。

殺很大
2009年網路遊戲《殺 online》的電視廣告,由當時電玩節目《數位遊戲王》的助理主持人郭書瑤主演。呈現姣好身材的女主角一炮而紅,但沒人記得遊戲是什麼,之後引發了童顏巨乳性暗示的爭議,廣告被禁播。但「○很大」成為媒體熱門用語,甚至登上報紙頭條。

Taiwan No.1
起源美國玩家Angrypug在《H1Z1》遊戲實況中高喊「Taiwan No.1」讓中國玩家崩潰的爆紅影片。因為外國玩家無法聽出台灣與中國的口音差別,逐漸開始流行一種辨認方式,只要大喊Taiwan No.1,中國玩家就會崩潰怒罵。

直到我膝蓋中了一箭
起源於遊戲《上古卷軸5:天際》衛兵的一句台詞 :「我以前和你一樣也是個冒險家,直到我的膝蓋中了一箭。」因為遊戲中太多衛兵說過這句話而引起流行,後來又被玩家衍生為遇到某件痛苦的經歷時時可用,例如:「以前我也很樂觀,直到膝蓋中了一箭。」

洗洗睡吧
「你快洗澡睡覺去吧!」的意思,語氣嗆辣並帶有酸味,叫對方不用白費力氣、早點放棄比較識相的用法,著名實況主亞洲統神常用這句嗆人。有時也拿來自嘲用,例如:「那種正妹怎麼可能喜歡我?早點洗洗睡吧!」

遊戲次文化的生活用語


精神時光屋
指讓玩家沉迷其中,不知不覺就消耗大量時間遊玩而且完全沒發現的遊戲。起源於漫畫《七龍珠》的修練場所,有充分的食物、水和廣大的空間,但重力卻有平常十倍,進入後一旦意志薄弱或精神不集中很容易就出現幻覺。玩遊戲也一樣啊!

台幣戰士
簡稱台戰,指投注大量新台幣購買遊戲的高級道具、VIP特權等,讓角色強度短時間內超越資深玩家並且炫耀實力者。對於錢少時間多的學生族群,台戰是最令人討厭的一種玩家。購買遊戲點數的行為日文漢字是「課金」,因此又出現了「課長」這個類似台戰的名詞。


指玩家為了累積資源,反覆在遊戲中從事相同的動作。例如採集500株藥草、蒐集1千顆最高等級的炸彈等。因為「農」的過程就像種植農作物,除了每天照顧還要花長時間等待收穫,例如:「我農了半年才集到資源做出這把劍。」


坦克的簡稱,肉盾的意思。「坦」指的是生命力高、防禦力強的角色,在戰鬥時直接要面對敵人的攻擊,把敵人的注意力導向自己來保護隊友,通常需要靠隊友在後方給予治療。後來也引申出「出來負責、代罪羔羊」的意思,例如:「明明是老闆的錯卻要找人出來坦。」

奶媽
或稱「補師」,指遊戲中負責治療的角色,能解除隊友中毒、受傷、石化等負面效果,回復生命值甚至復活隊友。奶媽在戰鬥中通常是在第二線協助的角色,但非常重要,例如:「昨天還好奶媽救我,不然我差點坦不住。」

carry
從《英雄聯盟》開始被使用的詞,意思是帶領隊伍取勝的關鍵人物(carry the team to victory),每個隊伍都有一兩個核心角色,可能是殺光敵人的主力,或用特殊戰術掌控比賽最後取勝的人。例如:「他又carry了一場!」

buff
和nerf相反,是一種讓角色能力得到提升的狀態,有兩種使用法,一種是從遊戲機制或設定永久提升能力(維持遊戲性),另一種是暫時的提升效果,例如增加角色能力的魔法、靈氣、藥水等等。例如:「這個魔法有buff隊友的效果」。

nerf
被削弱的狀態,例如把武器攻擊力降低、把太強大的角色減弱以維持平衡度。在始祖級的多人連線遊戲《網路創世紀》就開始被玩家使用,起源於一家名為Nerf的玩具品牌,因為專門推出軟綿綿、毫無傷害性的玩具而被引用到電玩世界,今天變成玩家的通用詞彙。例如:「這角色被nerf得太誇張,我好傷心。」

OP
overpower的縮寫。指遊戲中某個角色能力太強大,幾乎造成其他玩家的不平衡。例如:「你用這角色太OP了我要怎麼玩?」OP的同義詞是IMBA,跟商學院什麼EMBA完全無關,IMBA是imbalanced的縮寫,一樣指太強大、不平衡的狀態。

GG
good game的縮寫。剛開始是連線遊戲結束時,感謝對方玩家「打出一場好比賽」的意思,後來也被引申成「慘了、要結束了、準備完蛋」的用法,例如:「今天的考試我GG了。」

lol
大笑,laughing out loud的縮寫,如:「你太遜了吧lol」。不過大寫的LOL是遊戲《英雄聯盟》(League of Legends)的簡稱。

遊戲裡的數字魔力


《Pokemon Go》當紅的時候,官員開始問:台灣如何打造自己的寶可夢?嘿,平常都在說年輕人沉迷遊戲台灣會完蛋,等發現一款遊戲年營收9.5億美元的時候,才發現台灣做不出自己寶可夢,真是會完蛋。想要把遊戲當回事,就讓我們認真看數字。

台灣人,真的很愛打電動


2016年台灣遊戲市場總營收532億元新台幣,是出版產業(約170億元)的三倍以上。台北國際電玩展每年約50萬人次參加,全球第三大電玩展,僅次於美國E3與日本東京電玩展。

◤手機App:遊戲撐起八成天


◤台灣手遊玩家,女多於男

但是男生比較願意花錢啦!


◤直播這一行,沒有老人

台灣遊戲產業,中等人口創造大市場!


台灣人口2,300萬,排名全球第41,卻是Google Play全球第四大市場,iOS全球第十大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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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276期

本文摘錄自‎

實體店的科技逆襲

數位時代

2017/5月 第27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