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 如何確保勞資雙方權益?

企業減班、勞工請隔離檢疫假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延燒,但台灣創造了防疫奇蹟,成為全球抗疫典範。即使如此,經濟仍大受影響,有若干企業實施減班或鼓勵員工排休。值此時刻,勞資雙方權益該如何維護?

撰文:余佳璋 攝影:張家禎
新冠肺炎疫情已從亞洲蔓延至全世界,各國陸續採取防疫警戒或隔離措施,導致民眾日常生活及企業營運都受到影響,甚至若干企業因業務緊縮,或者市場供需失衡,必須調整勞動人力。

然而即使企業採取彈性營運方式應對,要求員工調整出勤休假,皆須注意現有法令規定,並參考政府所提供的因應措施,協助勞工避開疫情風險、職務能力提升或轉型,甚至幫助因職場環境導致受感染之員工,給予必要補償。

企業調整勞動人力 應把握5 項原則

建業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蔡宜靜指出,受疫情影響,近期有不少企業面臨必須調整勞動人力,或者與勞方協調因應做法,但應注意處理人力問題的基本原則,以及留意政府短期對策之公布事項。蔡宜靜認為,企業在處理勞資關係上,可以把握以下原則:

①調整員工的工作內容或調動職務:如企業僅部分事業受到影響,經員工同意可暫時性調整工作內容,惟調動員工職務內容仍需符合調動原則,並給予員工必要協助。

②實施減班休息:為避免大量解僱員工,經勞資會議協商且獲員工同意後,得實施短期減班減薪,但給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23,800 元。

③員工上班、出差彈性措施:企業應優先以勞工健康安全為考量,可改採視訊或電傳方式維持營運經營,或協商調整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

④企業申請政府補助:勞動部的「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可補助實施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舉辦勞工訓練課程,補助訓練費用上限因應疫情提高至350 萬元。

⑤資遣:企業如確實須縮減人力,應注意符合法定資遣事由,例如確實有業務緊縮或虧損要件,另實務上也必須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且企業如資遣符合一定人數,應於60 日前向主管機關通報。
營運若陷困境 可申請政府補貼

往來的國內外廠商如遭受疫情影響,企業的的營運也可能出現問題,因此應有風險意識,並及早採取因應措施,避免權益受損:

①生產營運部分:若因原物料來源斷貨、收貨延遲及員工出勤影響交貨等,均會造成企業延遲出貨造成罰款或違約。企業應擬定決策權與關鍵技術人員的替代機制,以及分散原料或是零件來源等方案。

②業務推展部分:利用數位工具透過視訊會議維持客戶關係,或透過數位化導入增加線上接單量能。

③政府紓困措施或相關資源:協調銀行貸款展延、政策性新增貸款保證或補貼;申請政府相關研發計畫補助等,以減輕經營負擔及現金流壓力。

④留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該條例除提供防疫人員補助或津貼外,也提供受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的產業、事業紓困與補貼方案。各企業應隨時留意政府公布的相關規定以確保權益。

勞工因應疫情請假 薪資怎麼算?


除了企業規定、協議的休假制度之外,勞工朋友最關心的是,若因疫情必須自主健康管理,或者因感染而必須請假,到底該如何因應?蔡宜靜表示,勞工會面臨以下3 種情況:

情況1 如果屬於職業上原因感染新冠肺炎,勞工得請領職災補償,並請公傷病假,薪資依原領工資給付,若非職業上原因感染,依勞基法規定,僅得請領普通傷病假,前30 日為原領工資一半。

情況2 假使沒有感染新冠肺炎,而是旅遊返國、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等因素而自主健康管理者,如屬雇主要求勞工自主健康管理,雇主仍應照給工資,如係勞工自主健康管理,則依勞基法辦理普通傷病假手續。

情況3 若是家庭成員被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而需要有人照顧,可請家庭照顧假、事假及特別休假,薪資則視其所請假別核薪。

【提醒】若因新冠肺炎接受隔離、檢疫者,或為照顧隔離、檢疫者而無法從事工作的照顧者,將可獲得政府補償每天1 千元,最多14 天可領取1.4 萬元,但有支薪者不得重複領取。

運用政府資源保障權益


若勞工因為企業調整人力而喪失工作權益,可運用政府補助措施,幫助自己度過難關:

➊ 安心就業計畫:雇主如實施減班休息,勞工於此期間除了每月得領取基本工資23,800 元,另外還可領取由政府提撥,最多11,000 元的薪資補貼。

➋ 充電再出發計畫:減班休息期間,勞工可參加政府或企業開辦的職訓課程,並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給予158元津貼, 補貼時數上限達120 小時(與「安心就業計畫」只能擇1 領取)。

➌ 失業補助:若遭企業資遣,可請領失業給付,給付標準為投保薪資6 成,給付期間原則為6 個月,如為中高齡或身心障礙勞工可領到9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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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錢 月刊1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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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 如何確保勞資雙方權益?

Money錢 月刊

2020/第15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