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萬坪國家公園地 違法使用35年荒謬史【封面故事-今周刊】

百億利益牽扯 一份關鍵報告揭陽管處如何替殯葬業「劃地」

兩萬坪國家公園地違法使用35年荒謬史


立委趙正宇爆發涉賄案,關說變更地目的墓地,原來是安葬許多國民黨黨國大老的富貴山墓園,本刊調查發現,陽管處官員不顧外界質疑,企圖在通盤檢討草案讓兩萬坪國家公園保護區土地夾帶過關。

撰文‧梁任瑋、楊竣傑、王炘珏
攝影組

Profile 富貴山墓園
成立:1971年
地點:新北市金山區重和里秀峰坪
面積:約10.4公頃
變更內容:新北市金山區頂中股段硫磺子坪小段 88、130-2、132、130-1地號
爭議:占地約6.9公頃於1985年被劃入陽明山國家公園。然而在2019年11月公開的「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第4次通盤檢討」草案中,陽管處表示,考量到園區完整性,將鄰近130-1地號的道路土地共7.27公頃的土地一併劃出國家公園

穿過蜿蜒山路,來到距離陽明山國家公園交界處的富貴山墓園,隱藏在山坳內的這座墓園,不容易讓人發現,只見大門森嚴的門禁,阻擋外來車輛隨意進入,這裡正是目前爆發業者疑行賄立委施壓營建署官員,以求變更陽明山墓地的所在地。

「富貴山墓園」是「寶塚生命紀念園」、「陽明天境」兩座墓園的前身,因地點就坐落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業者始終對外自稱為陽明山唯一合法的花園式墓園。直到檢調搜索聲押立委趙正宇獲准,外界才赫然發現,所謂的「合法」其實似是夾帶著大面積的「國家公園區」土地違法經營。

檢調查出, 二○ 一八年年中,經營這兩座墓園的寶塚公司負責人陳明瀚,與負責殯葬禮儀的展雲事業董事長鍾克信,找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立委趙正宇關說,允諾給報酬金作為答謝;展雲甚至一度被開價索賄四千萬元,討價還價後協議交付兩千萬元賄款。

據檢調所稱,雙方確認金額後,趙正宇開始向內政部營建署施壓,將兩家公司土地劃出管制區外。專案小組因此掌握到,陳明瀚今年四度從瑞興銀行提領共兩千萬元,給「白手套」郭克銘,再由郭把錢透過趙正宇的國會辦公室主任林家騏轉交給趙。檢調收網後,果然在趙正宇家中搜到九百二十萬元現金,使趙正宇及林家騏雙雙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安葬許多國民黨黨國大老的富貴山墓園,一九七一年即獲得省政府核准設立,原始開發面積約十公頃,但業者一開始僅小面積經營,一九八五年被劃入陽明山國家公園的範圍,仍持續開挖新墓穴,不僅將廢土棄置山坡地,並以刈草遮蓋墓穴以掩人耳目,一旁還大興土木建造違建,這些情事自二○○○年以來,就陸續遭附近居民檢舉,也有民眾向監察院陳情。

當年墓園被劃進 業者照開挖

根據二○○○年的監察院調查發現,墓園既有的開發主體異動、變更墓園原核准設計範圍與內容、墓區對外通道及周圍環境變遷等問題,都與早年核准的殯葬設施設計內容相違背。備受爭議的是,多年來卻未見地方政府拆除,顯然後台背景很硬。

據調查, 一九九五年成立的展雲,是國民黨黨營事業「大通建築經理公司」旗下持股百分百轉投資公司,當時大通總經理就是鍾克信,此人是國民黨前財委、前主計長鍾時益的兒子。○二年大通解散,從事殯葬業的展雲則在○三年爆發掏空案,也曾捲入靈骨塔詐騙風波,如今與陳明瀚共同經營富貴山墓園,又捲入爭議。
歷經國、民兩黨執政多年,富貴山墓園持續開發墓地經營,申請劃出國家公園的決心不變,本刊透過公開的「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草案中發現,一九年十一月,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陽管處)表示考量到園區的完整性,同意將共七.二七公頃的土地劃出計畫(國家公園)範圍。

恰巧在檢調懷疑趙正宇開始收賄的隔年,就納入通盤檢討,時間極為巧合。本刊從營建署網站上千筆會議紀錄中調查,一九九四年、二○○五年與二○一三年前三次通盤檢討,都未納入討論。

直到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公布的「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草案,正是引發檢調追查趙正宇替殯葬業者關說的源頭,這是陽明山國家公園通盤檢討報告首次將富貴山墓園土地是否劃出國家公園用地納入討論,也是暴露這塊面積廣達二萬一九九二坪使用分區遭變更的關鍵報告。

在這份長達五六二頁的通盤檢討草案中,陽管處建議將新北市金山區頂中股段硫磺子坪小段八十八、一三○之一、一三○之二及一三二地號四筆土地,共約七.二七公頃土地劃出計畫範圍。

據了解, 這塊土地就占了寶塚生命紀念園近七成面積,且使用分區為國家公園區第三種與第四種管制用地。依據《陽明山國家公園保護利用管制原則》指出,該管制區只能在附條件允許使用的情況下作農業設施,也就是說,寶塚生命紀念園若想就地興建開發為納骨塔或以土葬墓園銷售,都是不合法的,且根據報載,業者若能合法增設墓地、靈骨塔,利益估計達一百五十億元。

一八年年中,立委疑似收受賄賂,對「土地劃出」進行關切,一九年的通盤檢討草案就發現,陳明瀚想「劃出」的陳情,得到陽管處善意回應「建議予以採納」。其所持理由是墓園早在一九七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就核准成立,考量本園範圍完整性,且環境敏感度為低至中等,多數在三級坡(坡度超過十五%至三○%以下)以下,非屬水源保護區與地質敏感區,且無特殊保存對象,不影響生態保育功能與目的。

草案中,陽管處長劉培東還補充指出,「國家公園範圍調整原則之一,係其區位是否為邊界處,若位於園區中間,劃出範圍甚為困難,國家公園係以保育為宗旨,如已開發墓園,無特殊保存對象且其開發範圍為國家公園範圍線切割,爰本次通檢草案提富貴山墓園劃出變更案。」
在「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第4次通盤檢討」草案中,陽管處認為墓園不影響國家公園生態,建議劃出範圍之外。

地產業憂此例一開恐大亂

熟悉土地變更的房地產業者指出,通常土地被劃入國家公園內的結果是「只進不出」,此次富貴山墓園可以順利闖關成功,實在不可思議。尤其是此例一開,豈非各方皆可循例辦理,如墾丁國家公園周邊限建土地也可比照辦理?

富貴山墓園的企圖,連當地里長都看不下去。去年十二月十一日陽管處在金山舉辦的公開展覽說明會上,新北市金山區兩湖里里長張金火就表達高度疑慮,說「去年他與居民提出兩湖里範圍欲調整劃出陳情案,但看了計畫書草案,金山區僅富貴山墓園劃出,其餘皆未採納,是否有實際具體事項讓里民參考作為劃出之依據?」

本刊致電張金火,他向記者抱怨,金山區兩湖里有三戶民宅,當年政府也未與民眾溝通就直接劃入國家公園區,這幾年他替里民陳情,始終被打回票;陽管處僅向他表示,如果居民要在土地恢復農地耕種必須申請才能開放,對比富貴山墓園地目可以順利劃出,讓他覺得政府是兩套標準。

此外,根據一份○四年陽管處委託文化大學《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三)(四)細分區調整原則之擬訂與個案評估研究》報告中指出,「富貴山墓園」為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的一座私人墓園,屬於一般管制區,應禁止一切新建行為而應極度保護之地區。

「陽管處原則上已核准富貴山墓園劃出案,如果弊案沒有爆發,只要委員會過半數委員同意通過之後,就會由營建署進行變更的程序,大約六個月內會完成,就可公告實施。」一位土地開發業者說明,若現在不阻止,未來就沒辦法喊停了,應該是內部人看不下去提出檢舉,才讓這樁土地變更案踩了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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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周刊第12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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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萬坪國家公園地 違法使用35年荒謬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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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第123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