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再死一次(摘要)


序曲


遠遠就可以看見那一片粉霧,薄霧中,微風吹過,樹葉輕輕搖動,花瓣隨著風吹旋轉飄落,林中開滿了桃花,其中花開最盛的一棵,樹枝上張掛許多物品。最上方是樹梢上一件白色輕而薄,隨風吹起猶如旗幡的水手服,在一片粉色花朵中白得醒目,隨著那件水手服飄動,往左可以看見一件藍色百褶裙掛在枝頭,往右看,一件白色內褲以及白色內衣垂在樹枝上,往下看,一個粉色背包勾在樹枝上,繼續往下,兩隻白色長襪一高一低左右垂掛著,那棵樹就像一個少女所有物品的展覽場。

花瓣墜落於發著短草的地上形成一片花毯,花毯中盛開著一張少女的臉。精緻的五官,像是雕像一樣,一雙白色球鞋整齊擺放在她的旁邊。

女孩閉著眼睛,蒼白的臉上有輕微的擦傷,長而捲的睫毛沾著露珠,直挺的鼻尖有點微紅,臉頰散落幾片花瓣,一朵桃花落在雙唇間,看起來像是睡著了,但再仔細一看就會看到她脖子上紫紅色的勒痕。

女孩鼓鼓的雙頰帶著稚氣,長髮筆直從潔白的耳後順下,垂在胸前。女孩全身赤裸,有一些花瓣落在她身上,在花瓣與花瓣間,有幾處綻開的傷口,血已凝固,傷口大小不一,深淺都有,散布在她的雙乳、肚腹、身側。

女孩的雙手在身旁張開,掌心朝天,幾朵花瓣落在她的掌心。

少女身邊圍繞著一些人,遠處有更多人朝這兒急忙走來,有穿著制服的員警穿梭,有穿著便服的刑警跑動,有身著防護衣的鑑識人員蹲下,有人拉開黃色封鎖線開始圍繞,有人拿相機上上下下到處拍照,有人拿出長尺這兒那兒逐一在丈量,有人打開各種盒子、試管,拿出棉棒,張開鎳子,戴著透明手套的手在少女身旁做出記號。人群各有任務,拿著各種道具在少女身旁忙碌,遠遠地有警車的鳴笛,更遠處,有人群逐漸朝這裡湧動。

「好像睡了一樣。」

「就像一幅畫。」

「太美了。」

「美得讓人感到恐懼。」

人們細碎的聲音慢慢傳開,鮮血的氣味與桃花的香氣交織成一股濃郁的味道,有個年輕的警員突然嘔吐了起來。

有人企圖衝進封鎖線,有什麼人高聲喊著,呼喊的內容卻聽不清了。

第一部 歸鄉之人


1

李海燕永遠記得那棟樓,位於桃林鎮西區一處平地,小時候那個區域還不發達,沒什麼鄰居,要買東西得走很遠的路。爺爺在荒地上蓋了一棟透天厝,種植了一片桃花林跟一個果園。爺爺去世,父親接手後花了很多時間改建,房屋用古法翻修,既新穎又古風,都是父親的精心設計。父親將荒廢的果園剷除,只留下一個農舍和小塊耕地種植蔬菜,保留原有的桃花林,桃花樹數十棵整齊排列,花開時,一片粉色瀰漫,景色嫣然。

房屋外是一條通向鎮上鬧區的道路,這兒地處郊區,有一班公車可搭,但父母要到市區辦事,都是開著車往返,傍晚時,遠遠地就可以聽見他們回家的車聲。她時常站在窗邊,望著那一片桃花林,春天時看見花朵盛開,花季之後,花瓣隨風飄落,地上落花成毯,母親會將花瓣拾集起來,問母親要做什麼,母親說,她只是覺得落花很美,掉在地上可惜。

有時她會帶著同學回家來玩,尤其是練合唱團的日子,那也是她最期待的時刻,大家努力練唱,唱完就一起搭車,下車後要到她家得走很遠的路,但大家興致很高,走著走著還一路唱著歌。她唱的是中音部,合唱曲有一段女聲獨唱,那是整首歌最重要的段落,她總是屏著氣息,聆聽負責獨唱的女孩那突出於眾人之外的音色,彷彿來自天上的聲音,當那女孩唱著歌,她的思緒整個都被占據了,女孩歌聲裡演繹出的世界,充滿畫面與情節,女孩用歌聲作畫,描繪著歌聲裡的情意,那首歌叫作〈燕子歌〉。

她記得校際比賽那天,他們學校合唱團員是搭乘校車去參賽的,出發前她煮了一壺彭大海,她還帶了枇杷膏,這些都是要給女孩喝的,她記得女孩說受到了風寒,嗓子疼,女孩是負責獨唱的部分,嗓子出問題怎麼得了,當她把彭大海遞給女孩時,女孩對她溫柔地笑了。

那天演出非常成功,台下所有人都為女孩歡呼,獨唱時她醇厚的歌聲,從低音出發隨著旋律漸漸起飛,高音猶如燕子優美地飛翔,她唱歌彷彿毫不費力,像是張口隨著呼吸就能把聲音傳送出來,聲音在空蕩的禮堂裡流盪迴轉,她聽得好心醉。

燕子啊,聽我唱一首我心愛的燕子歌,親愛的聽我對你說一說,燕子啊。

燕子啊,你的性情愉快親切又活潑,你的微笑好像星星在閃爍。

眉毛彎彎眼睛亮,脖子匀匀頭髮長,是我的姑娘燕子啊。

燕子啊,不要忘了你的諾言變了心,我是你的你是我的燕子啊。

那是她最後一次聽到女孩唱歌。

比賽他們得了冠軍,在回學校的巴士上,所有人都在歡呼。到學校後,女孩的男友在校門口等她,他們聊了一會,女孩對她說:「我們先走了,別忘了我今天是去你家做功課喔!」女孩對她眨眼睛,他們彼此有默契,每當女孩跟男友去約會,她就是女孩晚回家的藉口,她好喜歡跟他們在一起,即使只是短短的幾分鐘,三人在校門口聊一聊,她也覺得很開心。

合唱比賽不久後,女孩在某個夜裡出門會見男友,在會合的途中失去蹤影,兩天後被發現陳屍於她家的桃花林。在農舍裡酒醉昏睡的父親被警察叫醒,因為在農舍地上發現了沾有血跡的水果刀,父親被視為嫌疑犯當場被逮捕。

她的世界一夜之間毀滅了。

她想到以前有人說,桃花會讓人著魔,父親或許就是著了魔才會殺人。

是啊,那片桃花林裡,死了一個女孩,就是那個會唱〈燕子歌〉的漂亮女生,鎮上的人們都說是她父親殺了那女孩,可是她不願相信。

深夜裡,她似乎聽到了〈燕子歌〉,她起身去窗邊看,光禿禿的樹林,夜霧瀰漫,有人說女孩死去那天,也瀰漫著霧,霧將女孩赤裸的身體包圍,像一層薄薄的膜,彷彿是保護著她,不讓別人窺看。

那個女孩叫作丁小泉。

燕子歌,丁小泉,桃花林,父親,這些事怎麼連繫在一起呢?她想不清楚,她心亂如麻。警察一次又一次詢問她,那天發生了什麼事,丁小泉來過你們家嗎?你和丁小泉是好朋友嗎?

她陷入迷惑,不知如何作答,每一種回答都可能讓父親越陷越深,她只知道父親不會殺人,即使父親酗酒,他也沒在酒後做過任何殘忍的事,他唯一的殘忍,只是用酒精長期地摧殘自己,她知道父親是想讓自己感到麻木,可是麻木到後來會不會變得殘忍呢?她突然不太確定了,她越來越感覺父親可能也有她不知曉的一面,但沒想到那一面竟會是那麼陰暗扭曲。

曾經與那女孩並肩的校園,曾經,她家人還一起到過學校,觀看她與女孩合唱團的演唱。有時她會恍惚以為,應該被殺死的人是她,畢竟她是桃花林擁有者的女兒,她也曾睡臥在鋪滿桃花花瓣的土地上。

但死去的人不是她。

燕子啊燕子,是誰扼殺了你的歌聲,抹去你的氣息,使你成為一具死屍,因而再也無法回答問題呢?她屏氣凝神,等待空中傳來一陣歌聲,等待那不可能的回答。

有時她會在夜裡醒來,父親的臉近在眼前,那張早在母親死後就變得頹靡、絕望,甚至變得瘋狂的臉,讓她感到陌生,甚至恐懼。父親說他沒殺人,他只是喝醉酒了。父親狂亂地為自己抗辯,他換了律師,只肯跟律師交談,他說之前的律師騙他認罪,他說他精神正常,他沒有犯罪。

她很想大聲地說,他只是太過悲傷,因而日日買醉,他不會殺人,他臉上的瘋狂不是因為殘酷,而是因為絕望。

但絕望會不會導致殺人,她不知道。

她不知道那將會是她見到父親的最後一面。

2

訪問時,李海燕總會拿著一本黑色的筆記本,本子不大,單手可以盈握,即使後來大家都使用錄音筆,甚至使用手機錄音錄影,她還是帶著她的筆記本,快快寫下受訪者的話語。

她喜歡直接聆聽並且立刻記下人們對她說的話,那種第一手的紀錄帶著直覺般的洞察,即使寥寥數語也可以切中核心,她不信任記憶,正如她也不信任錄音,唯恐因為錄音設備齊全而錯失當場感受到最真實的印象。她的訪問技巧顯得老派,可是握著筆在本子上振筆疾書的她,或許因為沒有時時注視著受訪者的臉,當她偶一抬頭,會發現對方好像卸下了心防,可以侃侃而談。筆記本成了她的屏障、她的保護色,她用耳朵取代眼睛,那些被精心聆聽過的詞語每一個字句都那麼清晰,語調,音色,喉嚨震動,唇齒摩擦,每一個欲言又止,每一次言詞閃爍,或者突如其來的轉折,或有意無意地迴避閃躲,像正在播放的音樂,隨時轉調或音準失常她都可以切實捕捉。

她是個記者,提問,觀察,聆聽,記錄,以及從這些之中將某種言語之外的事物提取出來是她的工作,她會走上這條路,有很多原因。

三十歲的李海燕,隱藏在纖細亮麗外表之下的她,內心有不為人知的祕密。大學畢業後她做過許多工作,考進報社之後,一開始報導社會新聞,後來寫過一件轟動的命案,報社讓她升職做專題報導,她選擇了犯罪主題,主要採訪重大刑案的受害者家屬、偵辦警察,以及律師、檢察官等,她也曾有機會採訪過犯罪人。她的專題做得深入,得過報導獎,總編覺得她有寫犯罪案件的天分,她的報導從各個角度切入,幾乎不帶偏頗,也不被網路或其他媒體輿論影響,自成一格,有她的觀點。報社很重視她的專題,也給她很大的選題自由,上下班時間不用打卡,她寫稿很慢,拖到主編爆炸,可在截稿最後一刻,她又能寫出精彩作品。

她不用每天進辦公室,但只要她一到報社就給大家買咖啡,買給總編、主編與他們組裡兩個編輯,大家要付錢給她她都笑笑說不用,說咖啡店在她住家樓下,老闆都有打折。作為組裡唯一的女性,她感覺自己一定要比別人更賣力工作,她努力做事,拚命三郎似的個性有時會努力過頭,時常採訪到最後,她感覺自己幾乎都崩潰了,遲遲到不了想要的狀態,各種事情陰錯陽差,讓她懷疑自己,但最後總是證明她可以做到。

「接近真相,看見人性」是報社給她的專題下的宣傳語,她覺得很諷刺,但也無奈接受了,她做過很多工作,幾乎都無法超過半年,報社是她的避風港、她的歸屬,她是這麼想的,既然不管去哪都會出錯,還不如留在喜歡的地方。

她喜歡報社嗎?她喜歡寫犯罪報導嗎?她不清楚,到底是喜歡還是依賴,還是有種她自己

都不知道的原因,使她必須去接觸那些命案的相關當事人。

她想知道「別人」是怎麼想,怎麼活,怎麼度過接下來的人生,所謂的別人,是指跟她一樣有過特殊遭遇的人。親近的人死去了,他們還有辦法好好度過人生嗎?是不是總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或者少做了什麼?追悔會成為他們餘生的命題嗎?一樁命案可能把一個家庭或數個家庭完全摧毀,還活下來的人,都變成什麼樣子?已經偵破的案子、尚未偵破的案子,受害者家屬感受會有什麼不同?這些事,她都很想知道。但她真正最想知道的,其實是那些凶手為何殺人?可是命案偵破,動機往往很難明確證實,大多是金錢糾紛、感情問題,或者衝動殺人,或者計劃殺人,得到的結論有時簡單得令人傻眼。

他們會像她一樣嗎?

她訪問過的人,有的事發三個月,有的半年或一年,沒有一個人看起來像是正常的,他們或者還在悲痛,或者靠著酗酒維生,或者變得冷漠疏離,不想多談,當然也有心有大愛的,即使遭受痛苦,也還在努力幫忙做志工,加入撫慰受害家屬的機構。可是李海燕知道,那些都是掙扎,都是表象,就是因為死亡的陰影與傷痛還在,所以若不全然放棄生命、自生自滅,就會變得特別積極,好像每一分鐘都在證明自己已經走出來了。

就像她自己。

她掩埋了自己曾經叫作周佳君的過去。

她原本生活在一個很簡單的家庭裡,父親當外商公司主管,母親是家庭主婦,周佳君十二歲那年,爺爺去世,父親辭掉工作,帶著她與母親一起回了故鄉,一家人住進了那棟三層樓房子裡。母親主持家務,父親在家操作股票,夫妻倆都沒去上班,有很多時間跟家人相處,父親在小鎮有很多朋友,他也參加各種公益活動,家裡的桃花林花開燦爛,有時會有鎮民來觀賞,父親會在桃花林裡擺放幾張咖啡桌,招待前來賞花的客人,樓房也在父親手中經過翻修,變成具有特色的建築,他們三人擁有這樣一片天地,彷彿世外桃源。

她十五歲時,有一天母親突然強烈腹痛,檢查出末期胰臟癌,父親散盡家財極力讓母親接受治療,不到三個月母親還是病逝了。母親離世後,父親完全崩潰了,他開始酗酒,漸漸生活失能,後來他幾乎睜開眼睛就是喝酒,整天在桃花林裡遊蕩,他不再與鄰居互動,不工作,桃花林也不打理,他蓬頭垢面徹底成了行屍走肉,有時就睡在桃花林的農舍裡,一身酒臭,彷彿無家可歸的人。

當時還叫作周佳君的李海燕,每天自己做飯,還得照顧父親吃穿,自己搭公車上下課,晚上回家還要做家務,生活簡直大亂,但為了生存她也只能咬牙苦撐。然而十六歲那個春天,有一天,丁小泉在深夜失蹤了,兩天後她在學校上課,警察到學校通知她,說父親遭到逮捕,要帶她去警局問話。她到了警局花了好長時間才見到父親,等待時,聽到警察說有農人早上路過她家的桃花林,發現桃花樹下有一具赤裸的女屍,死者就是小鎮裡失蹤兩日的少女丁小泉,周佳君的父親因為身上有死者的血跡,立刻被逮捕了。

父親的嫌疑重大,血跡、凶器、指紋俱全,父親在農舍地上醉到不省人事,警察來逮捕他時,仍酒醉未醒,他說他不記得有遇到什麼女學生,也沒去過桃花林。附近沒有人可以證實周富的不在場證明,案發現場就在他家的林子,他就是離現場最近的人。

丁小泉是群英高中知名的美女,丁小泉同學作證說有一次周佳君生日招待了很多同學去家裡,丁小泉就是其中一人。丁小泉沒有受到性侵,有專家說可能是因為周富醉酒所以不舉,周富可能因為喪妻悲痛,心生幻覺才誘拐了丁小泉,或許因為丁小泉反抗,才被刀刺死。丁小泉的家人證實幾日前她曾說想要去周家的桃花林賞花,家人才說好要一起去的,沒想到她就遇到了不測。也有鄰居婦女舉報說自己曾在路上被周富騷擾,酒醉的周富,時常在大街上把女人認作是他的妻子,對人拉拉扯扯。這些證詞對周富都非常不利。

周富的供詞反覆,從不記得,喝醉了,慢慢變成好像記得,最後坦承犯案,但後來卻翻供說自己是被警察逼供,說被律師誤導要以精神喪失為理由幫他辯護,所以他才認罪,他堅稱自己有喝酒但沒有殺人。

然而翻供無效,偵查庭上周富仍被求處重刑。

周佳君在父親被捕之後,輿論像潮水在她身邊散開,媒體每天追蹤報導,坊間各種捕風捉影,他們的住家地址被惡意公開,父親的照片也被披露,此後生活就變成了地獄,「殺人犯的女兒」變成她的名字。

無論在學校或在鎮上,她走到哪,大家都議論紛紛,若不是當面指責,就是背後謾罵。偵查期間,有許多記者守在家門口。她去學校上課,書桌上會有寫著「殺人凶手」、「變態的女兒」、「怪胎」之類的紙條,她去上廁所,會被同學圍堵,往她身上丟垃圾,她家玻璃窗被人用石頭打破,大門、牆上、地上被潑漆寫著「殺人償命」、「血債血還」。

殺人凶手的女兒到底是什麼?她不知道自己該怎麼思考,該怎麼做,人不是她殺的,但她必須負責,父親殺了人,她也有罪過,她到底該如何償還?她最愛的父親殺了她最好的朋友,她要負多少責任?面對責罵她想要回嘴,但想起丁小泉慘死,想起丁家人的悲慟,她覺得自己不配感到難受。

血債血還,要如何去還?

她到處都聽到有人在說,丁小泉死得好慘啊,周富是禽獸,殺人不眨眼。父親到底有沒有殺人?為什麼殺人?細節她都不清楚,她根本無法想像那晚在農舍發生了什麼事?如果小泉早就被父親抓到農舍,為什麼她都沒發現?可是父親與她之間早有隔閡,她很害怕靠近那間臭烘烘的農舍,她只是負責煮飯、洗衣,沒有力氣去督促父親洗澡梳頭,那個滿臉鬍渣,一頭亂髮,每天酗酒,隨意嘔吐,無故號哭,在農舍一角蜷縮著的人,已經不像個正常人,她有好久的時間,都不敢與父親對望,因為父親發紅的眼睛裡,已經失去了所有她可以辨識的東西。

父親尚未被定罪,卻已經被大家宣判了死刑。

事發之後,她僅剩的親人只有她阿姨,她執意要去上學,阿姨跟姨丈來家裡照顧她,但就連阿姨也擔心被鄰居得知身分,只好開車繞遠路到隔壁小鎮去買東西,阿姨跟姨丈出門時,周佳君躲在家裡,把窗簾都放下,可是即使那樣,她都還是會聽到外面有人在叫囂,她開始無法入睡,即使睡著也會惡夢連連。有一天阿姨聞到屋子外頭有濃重的汽油味道,「桃林鎮不能待了。」阿姨說,「再下去會出事的。」周佳君眼前好像看到有人已經放了一把大火,燒毀了她生命中的所有。

阿姨跟姨丈商量著不能再猶豫,立刻把她帶到了阿姨位於另一個城市的家。他們落荒而逃,東西都來不及收拾。好幾次他們要去監獄探訪父親,都被父親拒絕。

有一日她接到律師轉來父親的信,不久後父親就在看守所上吊自殺。

父親死後,淒涼的喪禮潦草辦理,阿姨與姨丈收養了周佳君,阿姨說也許改個名字對她比較好,她說想要取名叫海燕,周佳君此後便以李海燕的身分,在W市裡生活,直到她大學畢業找到日報記者的工作,她才從李家搬走,自己到報社附近租房子住。

事隔多年,她越來越少想起那棟透天厝以及那一片桃花林。她變成一個沒有過去的人,直到有一天,她在工作的報社,接到一通電話。

「周佳君,我知道你在哪,你逃不掉的。」

那個聲音聽不出男女,詭異的聲線異常恐怖,說完這句話就掛斷。

此後,李海燕每天半夜就會突然醒過來。

所有的惡夢都回來了。 閱讀完整內容
你不能再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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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再死一次

陳雪

由 鏡文學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