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錯錢(摘要)

賴正男站在正忠便當店排隊隊伍中,他的手始終懸在佩槍的左右。他倒不是想要在哪個不要臉的歐巴桑插隊時抽槍恐嚇,給她點教訓,讓她學學社會應該要有的禮數與尊重,儘管他很想要這樣做。不是,他只是怕忽然衝來一個神經病試圖奪走他的佩槍,射擊群眾、又或是飲彈自盡,類似的事情並不是沒有聽說過,他當然得要警惕些。
他也思考著應該點什麼樣的配菜跟主菜。他很不喜歡吃瓜類,所以自然是排除了,他最喜歡吃的果然還是葉菜類,只是,現在的高麗菜、豆芽菜都便宜到不可思議的程度,點那兩道,似乎又有些虧,所以,他決定不下到底要不要改點些價值較高的配菜,像是什麼蘆筍、筍子、甜椒之類的,即便他其實一點都不喜歡;還有主菜,十年前只要六十元的便當,現在竟然已經漲到了七十五塊,整整多了兩成五,實在是覺得吃不起,可是沒辦法,學長說想要吃正忠,再特地繞去後巷鐵皮買的話,實在是浪費太多休息時間了,他不願意,學長更不願意。

也許就燒雞翅吧。

他忽然感覺到有一股視線在打量他,轉頭張望了一下,果然看到一位OL手上的手機正對著他,OL注意到他的視線,迅即放下手機,擺出好像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的心虛樣。雖然沒有辦法證明,但他猜,那女人剛剛拍了他的一張照片。難不成是要上傳網路抱怨他們執勤時買便當的吧?之前不是已經有發生過幾次,抱怨的傢伙都被人家釘得滿頭包嗎?還沒有學乖嗎?他很想要樂觀思考,假裝對方只是在拍帥哥警察照,但他心裡明白自己可沒有帥到那種程度。

「警察先生,想要什麼?」負責打菜的大媽詢問。

「一個炸魚肚飯,配菜隨便,然後一個燒雞翅,配菜我要蘆筍、甜椒、高麗菜。」他很想要說服自己,雞翅是最好吃的部位、肉的重量與雞腿沒有差太多,只是骨頭多了點稍微麻煩些,所以,他選了燒雞翅,但事實是,他還是為了省錢的緣故才選了燒雞翅。「好的。」

大媽以俐落的身手,短短幾秒鐘便將所有該要打好的菜盛妥,便當就交給了他,結了帳,他便快步跑出便當店。在外面,學長坐在自己的機車上,懶散地滑著手機。

「學長,久等了。」

「終於,我都快餓死了。」

「抱歉、抱歉,隊伍有點長。」

「還不是你他媽在藍語那邊拖時間,拖到現在尖峰時間人當然多。」

學長悻悻然罵著,隨即發動引擎便騎向他們所屬的派出所,賴正男趕緊跟上。

回到派出所停妥機車後,兩人便回到各自的辦公桌前,學長立刻就開始吃了,賴正男沒有,他先將便當放上桌子,跟著便拉開了抽屜,將佩槍連著槍套放入,不過,抽屜內右側,還放了一個紅包,看起來飽滿,頗有分量。

那紅包已經放在那很久了,他從來不去碰,因為那不是他的。基於方才買便當的緣故,午休時間已經蒸發了十五分鐘,賴正男吃得分外地快,待會才能夠多睡一點。不過,在賴正男快要吃完便當時,一位名叫林哥的學長忽然晃到了他的身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讓他不得不轉頭去問好。

「學長好,怎麼了?」

「嘿,正哥啊,你上新聞了耶。」

「抱歉,但我不知道學長在說什麼?」

「來來,正哥,看一下你的英姿吧。」

林哥將手上的手機翻正,螢幕上面的照片,正是他,而他所站的位置,便是正忠排骨店的外面。他認真看了一下,對方上傳到了「爆料公社」上,發文人更寫了一大長串,內容大致是指說雖然知道警察已經可以不換下制服去買便當,但看到他把手放在佩槍附近,覺得心裡很毛,覺得「警察大人」不應該這樣給小百姓製造不必要的精神恐慌。那行文敘述亂七八糟,甚至有不少錯字,看起來就是一個神經病寫的。

臉書畢竟沒有智商審核機制,只要會敲鍵盤,就是貓狗也能發文。

「這也太衰小了吧。」賴正男咕噥。

「欸,正哥,你不要給小老百姓製造精神恐慌好嗎?」林哥奚落。

「我就只是把手放在那邊而已,什麼精神恐慌。上次的奪槍案後,所長就要我們加倍警戒啊。」

「不知道所長知道以後會有什麼想法呢!」他幸災樂禍的意味明顯。

他猜不會怎麼樣,雖然一陣說教是免不了的,但他什麼規定都沒有犯,所長能拿他怎樣?他在照片中也沒有站三七步、沒有服儀不整、沒有插隊,簡言之,他沒有做出什麼會傷害警隊形象的行為。至少他是這樣認為的。所以,他沒有再跟學長打什麼嘴砲,只是低下頭繼續吃他的便當,將雞翅上的軟骨也咬下,細細咀嚼,確保沒有任何可以咬碎咬爛的東西被浪費掉。

吃飽後,他便趴下來睡覺。

直到所長朝他後腦勺搧了一下不輕不重可足夠疼到他驚醒的巴掌為止。

「怎麼回事?」他驚呼。

「去你媽的,你給我上臉書了?」

「哦是。」

「你可以不要這麼招搖嗎?到底是有什麼問題,買個便當也要被拍到,你是想當好萊塢明星嗎?還是怎樣?」

所長雖然講了一個笑話,但實際上,沒有什麼笑意存在。

「報告所長,我很抱歉,但我什麼都沒有做」

「聽你在屁!」所長大聲打斷:「人家都說了,你的手離你的佩槍太近了好嗎!?」

賴正男當然想回嘴反駁,說他的手只是在附近,也沒有真的碰到,沒有必要在那邊凶他,他更想要解釋說是之前所長要求他們多警戒佩槍被奪的問題,但他當然沒有這樣做。自己與所長的關係已經夠差了,沒必要再火上加油,所以,他只是點點頭。

「抱歉。」

「別再搞出這種白癡事情了,知道嗎?」

「是。」

「莫名其妙,真的不知道你在想什麼。」所長嘟囔:「回去休息啦!」

「是,抱歉,謝謝所長。」

所長轉頭走開。賴正男瞥了一下辦公室中的其他人,有些還繼續午睡,有些被吵醒的則是露出不悅的表情,看向賴正男,似乎在責怪他怎麼可以被拍到照片上傳臉書,導致他們的午休被打斷,至於最一開始秀臉書照片給他看的那位林哥學長,露出竊笑。賴正男假裝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再度趴下來休息。
通常,下午外出巡邏對於轄區的治安沒有太大的幫助,畢竟,會在大白天就鬧事的人其實沒有幾個,不過,該要出去就是要出去,於是,雖然早上已經在外面曬了兩個小時,下午賴正男還是得要再去曬個四小時。通常早上做過巡邏勤務的話,下午該要換人的,但他的學長們可不認為這樣的輪值是必要的,認為誰比較擅長做文書的,就該要留辦公室,誰擅長巡邏的,就出去。所以,賴正男便很「主動地」提議幫忙代班了。

反正,他也不喜歡坐內勤,不管是工作氣氛還是維護治安上面,他都覺得去外面跑比較有意義。

不過,他們所裡面剛好也就剩他一個年輕新晉警員,所以,除了賴正男以外,他們便透過玩骰子的方式來決定誰出去巡邏、誰可以在裡面處理文書,以及—與備勤人員一起喝茶閒聊滑手機。兩點的時候,便由一名叫做羅哥的學長跟他一起去外面騎車巡邏。騎上摩托車時,羅哥的臉色可不是一般地臭,因為他已經衰小地連續輸了三次。

他們照著既定的巡邏路線走,羅哥根本不想要下車,所以,巡邏箱全是賴正男簽的。

「呼叫××××,有在嗎?」

無線電忽然響了。

「有,我在。」賴正男說。

他有點期待。他希望可以做點正事,儘管簽巡邏箱也是正事,但真要說,只是一成不變的例行公事,對維護治安的效力也不大強。他想要做些可以改變世界的事情,即便他不希望有任何人受傷,所以不該期望聽到無線電響起,但他當初會加入警隊,就是期望自己能阻止無辜的人受傷、想要維護正義、想要幫助需要幫助的人,而不只是坐在那裡喝茶滑手機,不只是…

他聽著。

「正哥,中山路那邊有人違停,去看看吧。」

「…喔,好。」他其實很討厭處理違停這種事情。

雖然交通法規對於治安維護同樣重要,要是一堆人都違停、闖紅燈、超速、酒駕,死亡率肯定飆高,交通肯定癱瘓,但想到自己當初的滿腔熱血投在了這種大可上傳網路直接逕行舉發的事情上,他不禁覺得氣沮。雖然,他早就灰心過好幾回了。無論如何,他還是得要去,畢竟有人報案了,他就得要去,如果他不去,之後的投訴恐怕會更慘。他轉頭看向騎在旁邊的羅哥,臉臭得像是吃了鴛鴦麻辣鍋後又憋了三天才解放的大便。

「我們去吧?」賴正男試探地問。

羅哥嘆口氣,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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