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餵野生動物 北市6月1日起開罰

台北市未明文禁止民眾餵食野生動物,但公園路燈管理處發現,常有民眾愛心氾濫在公園餵松鼠、鴿子等動物,造成生態失衡、打亂食物鏈,且民眾屢勸不聽,公園處認為問題已達到嚴重的程度,台北市政府最近首度公告,6月1日起全市公園禁止餵食野生動物,第二次勸導不聽者,將處1200至6000元罰鍰;而動保人士餵食流浪貓犬,則不在開罰範圍。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


▲台北市6月1日起全市公園禁止餵食野生動物,第二次勸導不聽者,將處1200至6000元罰鍰。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目前大安森林公園螢火蟲生態池、內湖區碧湖公園,分別遭外來種琵琶鼠魚、大理石紋螯蝦入侵,生態失衡。今年4月台中市大雪山林道即發生男子餵食藍腹鷳,被台中地檢署判決緩起訴、寫悔過書並開罰1.5萬元。

松鼠吃人類食物 影響腸胃

公園處青年所主任王淑雅說,大安森林公園常有民眾餵食松鼠,甚至業者兜售飼料,結果松鼠吃人類食物,影響腸胃,甚至不去覓食,導致爪子沒處磨,就把樹木抓到傷痕累累、微型染感,駐衛警制止餵食,還遭不理性的民眾辱罵。

餵餌誘拍 野鳥像家禽親民

公園處表示,還有一種亂象是「誘拍達人」,撒下食餌之後,自己退到數公尺外,並以三腳架設「大砲」單眼相機,等候野鳥前來吃餌入鏡,導致野鳥像家禽一樣親民,很容易拍到畫面,實在不該這樣餵食引誘。
公園處說,過去未明文禁止餵食野生動物,但公園駐衛警看到都會前去勸導,只能憑民眾良心不餵食;即日起於各公園公告、發傳單禁止餵食野生動物,並發函各里辦公處、機關配合辦理。

民眾也可錄影存證檢舉

6月1日起,公園處駐衛警看到餵食野生動物,將會進行勸導,若勸導第二次仍不聽者,將會開罰1200至6000元,若拒絕提供個資,駐警隊則協請轄區員警到場協助開單;王淑雅表示,若民眾看到餵食野生動物,也可錄影存證,並向公園處及駐衛警當場檢舉,駐衛警會到場開罰,但無檢舉獎金。

王淑雅說,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野生動物定義是,在一般狀況下應生存於棲息環境的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魚類、昆蟲及其他種類之動物,都禁餵食;不過,動保人士餵食無特定飼主、管理人的流浪犬貓之行為,不在開罰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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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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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餵野生動物 北市6月1日起開罰

自由時報

2021/第05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