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治新冠肺炎 清冠一號獲核准

中藥治武肺 清冠一號獲核准


中醫界研發的「清冠一號」在歐美熱銷,目前本土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持續延燒,衛福部表示,國內已有順天堂、莊松隆兩家藥廠提出「清冠一號」緊急授權專案許可製造,順天堂已於昨(5/18)日獲得核准,正式加入治療患者的行列。

記者林惠琴、蔡淑媛/綜合報導


▲圖為順天堂3月發布但尚未核准上市的「清冠一號」。(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已八家藥廠取得外銷許可證

「清冠一號」包含板藍根、魚腥草、黃芩、全瓜蔞、荊芥、防風、桑葉、厚朴、薄荷、甘草等藥方,由國家中醫藥研究所、中醫師公會全聯會,以及三軍總醫院、台中榮民總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高雄長庚醫院等醫院實證經由中西醫合作照護的模式成功治療廿一名武漢肺炎患者,並有八家藥廠取得外銷許可證,主要銷往歐美等地。
衛福部次長石崇良指出,近期因應國內疫情升溫,有兩家藥廠申請國內緊急授權專案許可製造「清冠一號」,主要將十種藥材製作成顆粒,方便臨床患者使用,其中一家已於昨(5/18)天獲得核准,只是屬於處方藥,仍須中醫師開立使用。


▲「清冠一號」由10種藥材組成。(資料照,台北市中醫師公會提供)

屬處方藥 須中醫師開立使用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聯會指出,衛福部已核予臨時藥證,但武漢肺炎確診者仍須依政府醫療分級措施診斷治療。未來建議中重症病人由醫院收治於負壓隔離病房,輕症者至檢疫所留觀;中醫師可依政府指示赴檢疫所進行診療,以及至收治住院的醫院會診。

到藥房擅自抓藥 恐誤服受害

中醫師公會全聯會也提到,「清冠一號」屬中醫師處方,須經中醫師診斷病情後,始可調劑給藥,民眾不可至坊間藥房、網路、其他通路自行取藥,以免誤服不當藥物而受害,業者若自行販售相關處方給民眾,已違反藥事法並涉犯密醫等罪,呼籲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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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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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治武肺 清冠一號獲核准

自由時報

2021/第05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