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時代裡,「老師的價值」是什麼?

在網路時代裡,「老師的價值」是什麼?

讓學生知道、得到、做到

網路時代改變了很多事情,特別是這幾年線上學習、碎片化學習、有聲書學習都非常盛行,我自己就訂閱了不少「得到」的專欄,包括萬維鋼的菁英日課、北大經濟學課,還有梁寧的產品思維30講。國外的課程我也看過Learning How to Learn,或是付費的大師寫作課。當然,如果不想付費,只要有時間Google一下,無數的知識全都在你的眼前。

學習的三個層次

懶得Google的話,當然你也可以去買一本書,作者的知識結晶都整理好了,寫在書上。像是《上台的技術》,囊括了我過去多年在簡報上的教學重點及心法;而知名講師謝文憲(憲哥)的《說出影響力》、《教出好幫手》等多本書,也都毫無保留地傾囊相授自己知道的一切;數字力大神林明樟(MJ)的看懂財報系列書籍,更清楚整理了他上課的重點。

換個角度想:如果老師教的東西,書中都已全部收錄,或是網路上也找得到,那麼老師的上課價值究竟是什麼?

對此,我自己有個想法:企業講師的價值不只是讓你「知道」,還要讓你「得到」,並且能「做到」!
第一層:知道

如果老師教學的核心只是讓學生「知道」,也就是知識、技巧或態度的傳授,這樣的教學其實價值不高,因為有很多替代方案都可以讓學生「知道」了,譬如看書、網路搜尋、線上課程、甚至其他更好的實體課程。由於目標只是從未知到已知,如果學習者是主動搜尋或主動求知,說不定效果還會更好。

例如教「醫療與法律」的老師,如果只是在課堂上跟學員分享法律條文、醫療法規,還不如出作業讓學員在家自己研究,或是上網找醫療相關的法律知識,成果說不定和在課堂上學習大同小異。

第二層:得到

知道的東西不見得懂,也不見得會用。因此任何的知識、技巧或態度,都要從知道到理解才算是真的「得到」!想讓學生真的得到,老師可能要套上自己的經驗,依對象適當轉化知識,才能讓學生真正理解所學知識代表的意義,並且能夠在不同的情況下應用。

我認識一位教導「醫療與法律」的優秀講師楊坤仁醫師,人稱「大仁哥」。他除了是一位急診醫師,並且取得法律碩士學位,在醫療與法律的教學課堂上,會舉出許多實際的醫療個案,說明「民事」與「刑事」在這些個案中適用的狀況,即使在上完課很久之後,我仍清楚記得他特別強調「有無損害vs.有罪無罪」的重點。他運用了個人經驗轉化相對枯燥的法律條文,讓學員不僅「知道」,而且真的「得到」,內化了知識內容,同時吸收到講師的寶貴經驗。

第三層:做到

一般而言,老師的教學若能從「知道」提升至「得到」的層次,就已經很厲害了。然而,職業選手有更高的自我要求:身為老師,不僅要讓學生「知道」「得到」,還要幫助學生現場「做到」!這就真的需要一些功力了。

若想讓學生「做到」,老師必須設計出一套教學方法,幫助學生立馬展現剛剛才學到的知識、技巧或態度,然後再由老師當場修正。你可能會想:「這很簡單,我之前聽過演練法,安排學生演練就好了。」問題在於,設計一個切合主題的演練並不簡單,必須考慮學生的學習動機(想不想演練)、演練的主題(是否即時出題)、練習的難度(能不能演練出來)、時間規劃(有沒有充裕的時間演練)、甚至老師是不是有能力即席提供準確的指導與修正,這些都是問題。因此要讓學生當場「做得到」,對企業講師而言絕對是一項高難度的挑戰,也正是優秀企業講師的價值所在。

同樣以先前提到的「醫療與法律」的課程為例,講師大仁哥在說明了病歷書寫與法律的相關案例之後,會採用case study的方式模擬情境:有一個病人走進診間,表示自己冒冷汗、不舒服,胸口有點悶。接下來,講師請現場學員寫下診斷及病歷,然後在收回寫好的病歷後,開始逐項檢討診斷和病歷書寫的細節。在這個階段,學員會豁然開朗地真正理解,怎樣才是正確且符合法規的病歷寫法。大仁哥將這套教學操作得非常精彩,充分幫助學員應用剛學到的技巧,將學習提升至「做到」的層次。

「知道」「得到」「做到」,三者之間有很大的差別。好的老師或教練,不僅能讓學生「知道」「得到」,更重要的是幫助學生在你前面「做到」。也許一開始做得不夠好,但是老師可以允許學生犯錯,並且逐步修正改善。我認為這才是教學的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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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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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的技術

王永福

由 商周出版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