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ubhouse若未經同意紀錄 恐侵害著作權

Clubhouse全球爆紅,「你有沒有邀請碼」成為朋友間的熱門話題,不用打字、只要講話聊天或是想潛水聆聽也行,可以亂入各種房間,因而拉近大眾和偶像名人距離;但Clubhouse無法留下文字,精彩內容稍縱即逝。專家指出,若錄音或記錄他人講述內容未經同意,會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的疑慮。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
Clubhouse風潮從美國矽谷吹向世界各地,除限定iPhone用戶外,還要有邀請碼才能快速通關;台灣剛熱起來時,一組邀請碼在網路上喊價幾百元到上千元都有,飢餓又神秘的行銷,迅速打開知名度。

東吳大學智慧財產權法研究中心主任章忠信表示,在Clubhouse人人可以發聲,口語表達都是作品,根據「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一旦完成表達就受到保護,其他人若要利用,例如錄音或打字記錄等,都必須取得授權。

另外,不管播出音樂、唱歌或朗讀他人文字內容,都涉及公開利用他人著作,也同樣要取得授權,例如在Clubhouse上播音樂、舉辦歌唱大賽等。章忠信強調,「不要以為關起門來就沒有著作權問題」,提醒愛用者,引述、引用時仍要多加留心。
Clubhouse上除了閒聊之外,也會有專業知識分享,章忠信表示,各種「表達」都有受著作權法保護;但在Clubhouse聽完他人討論,用自己的文字或口語重述,並非一字一句照本宣科轉述,是觀念上的引用,而非表達上的利用,不構成侵害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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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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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ubhouse人人可發聲 專家:未經同意記錄 恐侵害著作權

自由時報

2021/第02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