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是臺灣歷史的源頭,安平是臺灣史上最早開發的港口,也是進出臺南地區的門戶。西元1624 年重商主義的荷蘭人在一鯤鯓建造「Fort Oranje」(奧蘭治城),後改稱「Fort Zeelandia」(熱蘭遮城),熱蘭遮城的興建成為臺南400 年的起源;西元1653 年在臺南市區建立「普羅民遮城」,作為警戒赤崁地區漢人之據點。荷蘭人在熱蘭遮城旁邊闢建熱蘭遮市鎮,即今安平延平街、效忠街、中興街一帶,為臺灣最早的街道,安平成為臺灣邁向世界舞臺的一個窗口。荷蘭人在安平建立熱蘭遮城,臺灣進入世界貿易體系的一環,成為荷蘭東印度公司橫跨兩大洋的貿易航線中的重要貿易據點;同時也代表著從海洋各地來的人與原住民,在此時刻一起參與一場影響臺灣歷史發展的大變革,不同族群彼此間互相衝突、合作、共生共榮,最終形塑成400 年後臺南與臺灣之樣貌。
西元1661 年(明永曆15 年)4 月30 日,明延平王鄭成功領軍攻打在臺灣的荷蘭東印度公司,時荷蘭末任臺灣長官揆一頑抗9 個多月,於1662 年2 月1 日不敵締約投降,荷蘭人離開臺灣。鄭成功改熱蘭遮城為「安平鎮」,以紀念家鄉故里;以臺灣為「東都明京」,揭櫫「反清復明」的大業;並設天興縣管轄臺南以北地區、萬年縣管轄臺南以南地區;更以普羅民遮城為承天府治,是全島最高的行政機構,臺南成為臺灣近代歷史發展的中心。
清康熙22 年(1683)清軍攻打臺灣,結束鄭氏在臺灣的統治。翌年,臺灣納入清朝版圖。臺灣隸屬福建省,設置臺灣府及臺灣、鳳山、諸羅三縣,今臺南市為臺灣府府治,清雍正3年(1725)建臺灣府城,時人習以「府城」稱臺南舊市區;清末臺灣正式設省,於是臺灣的行政區劃改為三府一直隸州,即臺北、臺灣、臺南府以及臺東直隸州,臺南市為臺南府府治所在,「臺灣府城」改稱「臺南府城」。
自1624 年荷蘭人在今安平建立熱蘭遮城,經一百年後清朝在臺南建造臺南府城,直到現今即將屆滿400 年。在歷史巨輪的轉動下,臺灣歷經政權更迭,昔日建造熱蘭遮城、臺南府城的政權與人物已成歷史,熱蘭遮城與臺南府城雖經天災地變的摧殘以及人為拆除破壞,雖不能以全貌完好保存,卻以僅存的遺構、建物延續其歷史的意義與價值。因此,本書以史蹟來詮釋臺南400 年歷史軌跡;以熱蘭遮城與臺南府城的創建沿革為經,以同時期的史蹟為緯,二者串連呈現臺南「建城」400年的歷史全貌。
本文所稱熱蘭遮城、普羅民遮城、臺灣城、王城之「城」係英文「Fort」、「Castle」之意,為軍事堡壘或城堡,臺灣府城、臺南府城之「城」約為英文「Castle Town」之意,是結合行政、軍事、經濟、文化與生,形成治權象徵。
荷蘭時期的熱蘭遮城
15、16 世紀地理大發現及新航路的開闢,人類世界的歷史從過去的陸權時代逐漸進入海權時代。原為歐洲大陸邊陲的大西洋沿岸國家,因為發展航海事業,而逐漸躍居世界的中心,這些新興的海權國家,在重商主義的驅力下,紛紛往亞洲、美洲拓展他們的勢力,開啟大航海時代。
歐洲與亞洲間的物產交流,在此之前皆須經由阿拉伯人及其他人的轉手,至此遂成為直接的,即歐洲人將貨物運至亞洲,並將亞洲的貨物販回歐洲。在歐洲諸國間,葡萄牙首先於15 世紀末葉16 世紀初,已在南洋及中國南部的海上活動,並於明嘉靖36 年(1557)侵佔澳門。在此一期間,西班牙也在美洲及亞洲拓展,並在明隆慶5 年(1571)佔有馬尼拉。至是,當時世界商業霸權的葡、西兩國,遂各以澳門及馬尼拉,做為在遠東發展商業的根據地。其後,在16、17 世紀之交,新興的荷蘭及英國也繼葡、西之後,將其勢力拓展至遠東地區。荷蘭自1568 年進行獨立戰爭以來,便積極投入海權爭霸的行列,並在1602 年由阿姆斯特丹等6 個城市的商務公司共同組成「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Ver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由荷蘭共和國政府頒給特許狀,專利經營亞洲商務。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除了1609 年在日本平戶設有商館之外,也在1619 年取得爪哇的雅加達,並改稱巴達維亞(Batavia),在當地建造城堡要塞,駐紮軍隊,作為公司在亞洲的總督府所在地,從此,巴達維亞成為荷蘭人在遠東的大本營。
臺灣西部與大陸福建之間僅有一水之隔,北通琉球、日本,南隔巴士海峽與菲律賓相望,可通南洋,其形勢至為優越。自16 世紀中葉以來,遠東海上航運逐漸頻繁,其中很多航路是經由臺灣附近,隨著歐洲商戰舞臺推移至東方,而明朝政府又禁止夷船在沿岸停泊,臺灣遂顯出其在位置上的重要性,而為各國所重視,並競相爭逐,而欲取以為基地。其結果,臺灣遂為荷蘭與西班牙所佔領。17 世紀初,荷蘭不僅渴望打開明朝的貿易,也急需尋找可以作為中、日貿易的中轉站。澎湖固然是他們理想的中運站,但當時的大員(今安平)是一些走私貿易的中繼點,商船往來也頗為頻繁,因此也是荷蘭人列入考慮的目標。所以當荷蘭人二度佔領澎湖失利後,往來臺灣、日本、南中國的海盜李旦居間斡旋,明朝與荷蘭雙方承協議,荷蘭得到明朝政府的認可,便於1624 年8 月退出澎湖,轉而進佔臺灣,於臺灣進行長達38 年的殖民統治,臺南成為大航海時代的一環。 閱讀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