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虧損也該發年終?一窺王品挨批、晶華被讚細節

專家傳授三個坑不要踩、兩件事可以做 今年年終獎金呈現高低兩極化發展,從最高八十個月到最慘零個月,落差之大,史上罕見。奇特的是,有人發很多卻得不到掌聲,也有人發不多卻獲得滿堂彩,怎麼回事?

文●林洧楨、韓化宇 攝影●駱裕隆


▲在全球缺櫃帶動下,長榮2021年獲利上看2,000億元創新高,因此有能力發出傲人的年終獎金。
先看最敢發的台股「航海王三雄」,輸人不輸陣的年終獎金大戰延燒,繼長榮被傳出將發最高上看八十個月、平均四十個月的超高年終獎金後,原本二○二一年十二月底拍板定案、「僅」發八個月年終獎金的陽明海運,短短十五天後,就決定再追加四個月的年終獎金與十六個月以上的年中分紅獎金,讓總發放獎金到達三十個月。

萬海雖尚未宣布,最新傳出的消息是, 將發出「 十二個月外加一百萬元」,換算逼近三十四個月的年終獎金。

年終不只是獎勵 也能拿來溝通未來目標

結果,發最大的長榮,人人羨慕,朝令夕改的陽明,被各界指責,萬海則靠慢動作,明哲保身,沒輸沒贏。

再看身處疫情海嘯第一排、年終發得最辛苦的內需產業。在餐飲業,曾在二○一一年發過逾二十六個月年終的龍頭王品集團,這回不發年終獎金、僅正職員工能領到半個月特別獎金。再看觀光業,二○二○年台北國際觀光飯店業營收平均年減四成,年度客戶總收入衰退七成。飯店龍頭晶華也很辛苦,必須賣掉達美樂湊錢,勒緊褲帶還是僅能發兩個月年終給員工。

王品去年拚出史上最高營收,卻因為虧損,未發放年終。而晶華「留住人也留住底氣」的思維,雖然發兩個月並不多,卻讓員工、同業都服氣,贏得滿堂彩。

「年終獎金,是企業主獎勵員工過去一年努力的成果,同時也用來溝通未來策略目標的重要工具之一。」跨國企管顧問公司、韜睿惠悅台灣分公司人才與獎酬諮詢總經理魏美蓉說。

她指出,比方新年度有數位人才需求、或鎖定開發的新市場,都能在發年終時,同步提出類似成功組建數位團隊、新市場業績占比達一成等做為新一年年終加碼的目標,讓勞雇目標能更聚焦。

年終是「承先啟後」的重要工具,究竟怎麼發最高明?

綜合多位人資專家看法,年終有三種坑不要踩,兩件事可以做。  
  有壓力才跟風補發 陽明發三十個月卻雙輸

第一種坑,胡亂跟風加碼,嚴防企業信譽陪葬。

就像是陽明海運,先是沒有掌握好長榮平均四十個月的年終情報,又受限是公股營利事業,要發多少年終受到不少制肘,結果基層不滿壓力炸鍋,才緊急提高獎金。

魏美蓉分析,所有上市櫃公司都訂有每年獲利多少比例,拿來發年終獎金或分紅的遊戲規則,而如果陽明本就有發放三十個月獎金的空間,卻只願意發八個月,那麼就有決策思慮不周、不願意與員工共享成果等質疑存在。

如果原規範最高只能發八個月,如今卻急就章的通過,也會有不尊重股東權益的疑慮,因此無論是哪一種,都已經讓經營團隊的誠信受到衝擊,是裡子面子雙輸的最糟狀況。

因此最好的做法是,根據公司訂好的年終規範,參考同業情報,依據企業體質,訂出最適合的年終發放標準,最忌諱就是毫無策略與目標,只是胡亂跟著別人喊價。

「經營團隊要有信譽,年終就應該回到公司治理的遊戲規則,發多或發少,都要想清楚再說,會比較好。」魏美蓉說。

對此,陽明主管表示,陽明不是小氣,而是有年終最高八個月的內規上限,主要因官股身分壓力,怕引起國營事業的比較效應,無法第一時間反映獲利,才會事後在董事建議下,由董事會決定調高年終與分紅。

未同理員工心情 王品不發年終重挫士氣

第二種坑,誤判情勢提早發布,小心重挫士氣。

再看王品,因為疫情衝擊,原本去年前三季淨利虧損逾二億二千萬元,每股盈餘是負二‧四三元,所以早在去年九月就傳出可能不發年終的消息;但讓員工不解的是,明明第四季,在振興券的激勵下,餐飲業全面復甦,經營團隊卻選在平安夜,全體員工都在力拚轉虧為盈、最忙碌的關頭,提早傳出不發年終的消息,送所有員工一個令人灰心的聖誕禮物。

結果, 不僅事後自結二○二一年第四季與全年營收都創歷史新高,而且年度帳上現金與約當現金也還有十多億元,讓員工認定,有能力發年終卻不願發,重創內部士氣與外部形象,就算最後補發,補償效果也會相對有限。

相較之下,晶華頂著去年營收減少近一成的壓力,卻照樣發出兩個月年終,就讓員工感到誠意十足。

王品對此不回應。不過餐飲業者緩頰說,由於產業未來仍有疫情等眾多變數,因此王品保留帳上現金,也不失為「留住糧草,好過冬」的應變。

中央大學人資所副教授林文政認為,企業因為推估可能虧損,就提早發布不發年終來止血減虧,雖然理性上可以理解,但感情上還是讓員工難以接受,畢竟連企業主都還未拚到最後一刻就放棄,員工當然不服氣,因此溝通一定要懂得同理員工心情,避免互相傷害。

此外,企業主也要分清楚,年終獎金有兩種來源。一是屬於固定薪資的績效獎金,一般來說,是看個人KPI目標的達成率,達成越高,給得越多,這應編列進每年的人事預算內,只要員工有按部就班完成任務,就算虧損也要發。特別是基層員工更要發,因為虧損往往是核心高層決策導致,基層無能為力,否則會讓員工有「我拚了老命,公司沒賺錢還怪我」的不良觀感。

另一種屬於變動薪資的分紅,多數企業是以每年獲利為基礎,訂出一定比例做員工分紅,納入年終獎金來發放,也就是公司賺越多,員工分越多。這部分如果遇到虧損發不出來,一定要有明確的企業年終發放標準做依歸,才能有效聚焦未來努力的方向,避免給員工「年終發不發都看老闆心情」的負面印象。   閱讀完整內容
商業周刊第178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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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周刊

2021/第178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