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間滲漏水問題 六大你應該知道的事

依據內政部統計,屋齡三十年以上的老舊房屋,二○二四年恐將突破五○○萬戶,老屋占比高,都更速度趕不上老化速度,也因此更常傳出鄰居之間的滲漏水糾紛……

文/吳翃毅 圖/ PEXELS

處理滲漏水這類民事糾紛,建議照步驟來,而滲漏水爭議是民事糾紛,不是民眾報警,警察就能來強制處理的事情,住保會受理滲漏水損鄰爭議繁多,整理出六大民眾該知道的事。

一、已確認滲漏水處,合議和解

鄰居之間的滲漏水若已經知道是哪裡的滲漏水點,所引起的損害,若雙方透過協議找來修繕業者,可以達成修繕共識,還有修繕金額的部分,則可以合議和解,找出滲漏水點,完成修繕,大事化小,小事完成修補便沒事。

二、如確認滲漏水源處,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款得請求進入屋內進行修補

假設屋主透過廠商檢測,已經得知滲漏水點是從鄰居處為源頭,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款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先找鄰居溝通提出進屋修補需求,若鄰居拒絕,有管委會的情況下,先透過管委會協商,若住戶仍拒絕,則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款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請求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進行必要之處置。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若鄰居接獲工務局(建管處)公文通知,無法提出配合開門舉證,則會面臨三○○○到一五○○○元罰鍰,若仍不願配合,政府部門是能夠連續開罰。

三、查調鄰居(所有權人)是誰?地政事務所調取第三類謄本

雖然和鄰居比鄰而居,卻是有可能不知道屋主(所有權人)真確姓名,因此滲漏水受損害之當事人,可至戶籍地當地之地政事務所,以利害關係人申請第三類謄本,提出相關文件(如:建物謄本說明住家位置)正本,填寫申請書及切結書(註明切結事由為確有滲水且須聲請調處及法令依據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或鄉鎮市調解條例第十五條),獲得鄰居所有權人相關資訊,以利後續申請調處,寄發調處通知單通知對方與會。

四、若鄰居拒絕,建議申請調處

面對滲漏水糾紛好話說盡,鄰居卻是毫無回應甚或拒絕態度,接下來的動作,建議申請調處。調處是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的一種,由法定的政府機關,協助發生紛爭的雙方當事人居中調處,以取得彼此間皆可同意,接受的解決方案。透過調處,雙方在第三方協助下,看看是否有機會達成合意調處來處理滲漏水爭議。

五、經調解或是調處後,雙方仍無共識,進行訴訟

調解或是調處無效後,面對滲漏水日益嚴重的鄰居,真的就不要苦等鄰居會有回應,因為家中的滲漏水,不會像是人體的傷口,血液有止血自癒的功能,滴滴答答的流水仍是會無情地繼續隨著時間加劇破壞力,建議若遇到鄰居無善意之回應,訴訟,選擇法院見,是最沒有選擇的選擇。

六、訴訟前雙方可合議:申請鑑定證據保全,或是訴訟期間,需等待法院囑託鑑定

滲漏水主因為何?這是法院進行判決前,最需要知道的原因,因此雙方一旦無共識吵進了法院,法院必然得囑託鑑定單位進行鑑定,依照專業報告來進行判斷,關於滲漏水問題的責任歸屬。而因判決遲早都需要的鑑定報告,是可雙方合議申請證據保全,或是由法院來進行囑託鑑定。

滲漏水糾紛放下情緒 依據步驟來

住保會處理調處及鑑定相關,滲漏水也是榜上常見的鄰居爭議事項,建議遇到這類情況先別緊張,或是滿腦怒氣直覺得想找鄰居理論,建議處理滲漏水這類民事糾紛請照步驟來,避免後續衍生更多糾紛,而在實務上,滲漏水糾紛處理不好,鄰居反目相向,拿刀互砍的情況,新聞當中也有類似報導出現過,請按步驟來,才能有效的解決滲漏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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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 2025/3月 第5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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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月 第50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