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從今年二月下旬鳴槍起跑,但總統府籌備委員會始終籠罩「綁人綁議題」的黑箱爭議,而國是會議的「定位」到底是什麼,則成為總統蔡英文不得不面對的燙手山芋。
刑事法權威控訴:「改變不了結果,起碼不能當共犯」
台灣刑事法權威、台灣大學法律所教授林鈺雄,擔任國是委員以來不斷呼籲縮減議題,但意見始終未獲重視。然而,對他而言,國是會議的「定位」問題,是左右他是否繼續與會的關鍵。
這些決議,究竟只是制定司法政策時的參考,還是有實際拘束力?四月十二日,第三分組主席瞿海源解釋,定位是「比諮詢多一點點」,瞿承諾十七日開籌委會時將與總統討論,但該次會議卻無預警改成談話會,盼不到答案,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二十六日分組開會前夕,林鈺雄接受本刊獨家專訪時,發出告別宣言,成為第一個退席抗議的人,狠狠地打臉籌委會。據悉,林不會是最後一個退席者,後續恐怕會引發推倒小英司改的骨牌效應。
林鈺雄小檔案
出生|1964年
學歷|台大法律學系學士、台大法律研究所碩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台大法律學系教授、台大法律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召集人、司法官特考、律師考試雙榜
重要著作|《新刑法總則》、《刑事訴訟法(上)總論篇》、《刑事訴訟法(下)各論篇》、《檢察官論》、《刑事法理論與實踐》、《嚴格證明與刑事證據》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事關總統蔡英文競選承諾能否兌現,但從籌備以來就紛紛擾擾。在一○一個司法國是會議委員裡,第一個退席抗議的台灣刑事法權威、台灣大學法律所教授林鈺雄,在接受本刊獨家專訪時,略顯激動地說:「求仁得仁!國是委員必須對歷史負責,既然改變不了結果,起碼不能當共犯。」以下為林鈺雄專訪內容。
▲籌委會副召集人瞿海源(左)承諾透過籌委會詢問蔡英文(中),但該次會議竟無預警改成談話會。總統府提供
年金改革省的錢可能不夠這裡燒
《新新聞》(以下簡稱新):就您的認知,國是會議的的定位和決議效力是什麼,到底是總統推動司改政策的「諮詢」,還是對立法院有「實質拘束力」?
林鈺雄(以下簡稱林): 我的認知很明確,國是會議頂多是總統府和司法行政首長的諮詢單位,甚至只是「諮詢的諮詢」,這些決議可當成司法院、法務部未來提案修法的參考。把定位搞清楚,我就樂於參與,各界勢力也不必每次都在議場內外針鋒相對。
我認為,第一、國是會議沒有法律授權,決議沒有規範上拘束力;第二、從政治層面來說,國是會議不是由執政黨出面召開,黨籍立委及要員也沒參加,沒有政治拘束力;第三、國是會議若自稱是人民代表而認定決議有拘束力,這是非常「中國式文革」的語彙。國會有國會審查的民主正當性、問責性和運作程序,決議拘束立法院就是違憲,踐踏國會自主權及侵害立法權。
看到這麼粗糙的決策過程,國會怎麼可能埋單?立委心裡面可能會想,為什麼有人會認為這超過諮詢性質?立院有一堆區域立委,他們從頭到尾沒有與會,如果隨便聽命埋單,要怎麼面對選民?
推行政策必須從國家整體預算和司法資源有效分配的角度出發,光是法扶基金會一年得花掉國家十幾億元,它的效率要先檢討。一堆國是委員提案就像放天燈,從不考慮預算,每個天燈飛上去都是花納稅人的錢,拿上次決議通過強制代理/辯護制度,以及即將決議的人民參與審判為例,大家知道納稅人要多花多少錢嗎?年金改革砍掉的錢可能不夠拿來這裡燒。
「多一點」就是違憲、賤踏國會
新:國是會議副召集人瞿海源承諾,在四月十七日籌備委員會召開時將詢問總統國是會議的定位。如果不符您的期待,您會退出國是會議嗎?
林: 四月十二日,我們第三組開會,主席(瞿海源)就說出「比諮詢多一點」這句話,他承諾開籌委會時會請小英說清楚。據我瞭解,籌委會變成談話會,但他們立場沒什麼變,答案應該就是那樣……(嘆氣)。
我聽不懂什麼叫「比諮詢多一點」,請教四、五個公法學者後,也沒人聽得懂在講什麼,我不能再參與「沒有釐清定位效力」的會議,只好退出。只要比諮詢「多一點」就會侵害立法權,衍生違憲疑慮,「這一點」會發出魔戒的誘惑,各種有心人(利益團體)會進來搶食大餅。
我原本希望籌委會公開澄清這是諮詢會議,就不會有利益爭奪,大家沒必要吵架,但他們就是不說清楚。我既然改變不了這個結果,起碼我自己不能和稀泥或當共犯!當然也是有聽到其他委員想離開(長嘆),至於可能是誰,我暫且保密……
司改主要參與者是審、檢、辯、學及NGO團體,這場會議吵下來,大家可能都撕破臉,有一派想要把檢察官改成行政官,也有人集體貼標籤汙衊法官、檢察官,搞得實務界集體反彈。鬥臭將來要執行改革的法官、檢察官,以後要靠誰推動改革呢?更何況個案終究得由檢、審來實踐司法正義,不能忽略。
「後國是會議」時代可能會產生兩波衝突,第一、「比諮詢多一點」的講法讓審檢辯各取所需,符合私益的,就主張決議有拘束力,不符合的,就說只是諮詢不必遵守。二、殺得過火,大家反目成仇,才開會兩個多月就鬧成這樣,動不動就誅心,非我族類(反對檢察官改行政官化)就是反改革、動機必是居心叵測,以後怎麼合作?這是小英總統當初沒預料到的。
昧於事實的指控罄竹難書
新:參與兩個多月國是會議,成為第一個退席的委員,你的心情是什麼?
林: 我一直搖鈴鐺、當烏鴉,現在求仁得仁,主事者不是這樣想(定位)的話,我的建議就算變成司法政策,也不覺得光榮!程序正當,提出的政策被推行才會感到榮耀。
有些非法律人也很關心環境議題,認為國家對付環境不法的手段有待加強,我分享專業見解時感覺很光榮,卻有委員指控我「新增」環境議題,企圖拖延討論檢察官定位。實際上,環境議題本來就是我們這組的題目(議題編號:3-4-2),籌委會早就決定了,怎麼會說成是我臨時提案新增?像這種昧於事實的指控,兩個月來罄竹難書。
我當初會留下來,是因為不實際參與,就沒辦法跟外面的人解釋碰到的狀況。現在情況改變了,我的預言一個個實現,決議也一個個做成,不能再拖了,再拖下去會很難收拾。
退席是最不得已的決定,議題太多,發言也不是、不發言也不是,如果胡亂通過百來個決議,萬一有人問我,「林老師,當初通過時,你為什麼不去反對?」我該怎麼辦?我在專業團體有一定的定位,不像有些委員提案像放天燈,放完以後就回家睡覺,我不能跟著和稀泥……
國是委員要對歷史負責,後國是會議時代,委員們自認能承擔,當然可以留下,不過,如果留著只會讓會議更荒謬,就要慎重考慮(退出)。
▲陳重言曾在第三組提案討論死刑存廢等問題,但闖關失敗。攝影/侯柏青
議題再複雜都只有三分鐘發言權
新:貴分組議題繁雜加上議程延宕,當初為什麼決定不增開會議消化議題?
林: 一件事情如果沒有焦點,增開幾次會議都沒有意義!當了委員以後,我每天有接不完的電子郵件、會議資料,時間永遠不夠用,我的研究領域和國是議題大部分重疊,仍然嚴重超載。
我平時在台大任教,也要執行科技部研究計畫,教學和研究工作都不能因為國是會議停擺,兩周一次的國是會議,我得花六個工作天消化資料。有些委員寄電子郵件提一句「日本的檢察官是行政官、聽說德國教授兼任法官怎樣怎樣」,不管他是編的或是聽來的,我都要去確認,搜集資料可能就搞掉兩天,還要看文章,才能形成自己的意見。
我平常一天睡六個多小時,開會期間縮到四個多小時,短跑可以這樣子衝,但延長成馬拉松,你有辦法一直用跑百米速度去跑嗎?我曾發現到,一個分組平均討論二十個議題,卻有委員只關心自己領域的那個提案,對其他議題視若無睹。我也可以不看資料,但這跟那些隨便舉手表決的委員有什麼兩樣?
奇怪的是,議事規則不知道怎麼訂出來的。例如只有籌委能到別組列席、發言,分組委員沒參加籌備就算了,連跨組聽意見都不行,懂獄政的人懂法官評鑑嗎?懂毒品的人懂裁判憲法訴願嗎?無法跨組交流,每個委員只懂一小部份,最後卻被迫表決六十到上百個決議,這個國家到底怎麼了?
許多重要的司法議題,我只有三分鐘的發言權。法官多元進用議題、複雜的兼職法官制度都是這樣;本來要討論的司法官年金,估算只分配到十四分鐘,怎麼可能搞懂退養金這些事兒?我們被設定的局就是這樣,很多東西沒辦法講清楚,請問有幾個委員搞懂什麼叫做「定期法官」?
在五個組裡面,我們這組議題最多、密度最高,談到環境不法、法扶和淘汰不良法官、檢察官,民眾可能有感;但檢察官定位議題,民眾根本無感,如果沒有修憲,就談不出結果,只會浪費時間和製造衝突。
我一向認為,檢察官不是法官,定位是介於審判權與行政權間,居於谷間帶的廣義「司法官署」(Justizbehoerde)。預算獨立,比較能避免立委趁審查預算時藉機要脅或間接干預。檢察官辦案時得對抗各界壓力,辦廢棄物清理的案件,黑白勢力都會來,如果變成行政官的話,業者不會想辦法找他的上級施壓嗎?大型環境案件或違法吸金案,標的都是幾十億元起跳,有時上百億元,這個利潤太大了……
▲林鈺雄開會前得讀完成堆資料,身心超載。林鈺雄提供
改革司法,必須比司法程序更正當
新:司改會議還沒開跑,就蒙上「綁人綁議題」的黑箱質疑,當時您的感受如何?
林: 不要只會怪別人講黑箱,重點是怎麼會有那麼多素材讓人家炒作?我是學訴訟法的,講求證據和程序,有一些質疑者也提出資料佐證,怎能一概視為空穴來風?現在最大的問題反而是籌委會打算忽略質疑,一路把會開到完,就跟服貿協議一樣黑箱到底,將成為無法抹滅的歷史,也埋下更多未來爭議的伏筆。
籌備委員會和談話會才是關鍵所在,為什麼不能像分組會議一樣全程轉播?裡面做什麼決定,為什麼不敢面對全民?
之前我去中南部律師公會專題演講時,遇到律師、法官及檢察官團體,他們還是反彈很大。想要改革司法,就必須做得比司法程序更正當,公布所有資料,才能根除黑箱傳聞。公布推薦委員及議題資料有什麼難?換做是我,巴不得公開推薦名單,推薦適當的人表示籌委很盡責。只有想綁標綁人,才會選擇隱瞞整個過程,因為見光死。
還有,民眾對司法的感受常來自個案,不是制度。司改會議先討論食安、死刑、金融犯罪、貪汙和環境政策這五個人民有感議題,就能很快收到效果。正式議題公布後找不到死刑和食安,我有點驚訝,一開始我沒有清單,三月六日收到正式檔案後,我一頁頁檢查,發現有五個人提案談死刑,有人提議用終身監禁取代死刑,六個人提食安議題,這些明明被刪掉,籌委卻宣稱沒做掉半個議題。
我很想問,籌委會到底是哪裡得知人民想討論「檢察官變成行政官」,又從哪發現「人民不關心食安及死刑」而自行排除?三月八日我在投書裡把死刑議題的流水編號列出來。十三日他們開籌委會議,就說要把死刑挪到第五組。
從時間序來看,他們是為了解套才這麼做嗎?但二十二日分組開會時,陳重言委員提案討論死刑,主席還是公開說,當初徵集的意見沒有人提到死刑,這些都是謠言……天啊!這表示我在造謠嗎?還是有人偽造文書?我連編號都公開念出來了,鐵證如山!刪掉議題就算了,幹嘛不解釋也不認錯。
▲司改國是會議持續召開,但定位不明,是一直存在卻得不到解答的問題。攝影/郭晋瑋
這不叫太上皇什麼才叫太上皇
新:國是會議開跑以來,司法院和法務部的業務狀況怎麼樣?
林: 我舉個例子,以往立法院常要求或附帶決議,給官員三個月(或半年)時間提交一份研究報告。國是會議開始不到三個月,司法院已經交出近九十份報告(人民參與審判只算其中一份),法務部少說也有八十個,他們不只寫這個數字,還得因應即興放天燈的五個分組委員,隨時做補充報告。
司法院的刑事廳和司法行政廳是重災區,法務部的檢察司、綜合規畫司也全部淪陷,這些官員每天超時工作到晚上十點多,零例零休,都快被操死了。
有些委員很天才,談到美、英、法、德、日、韓等各國各種司法現況和分析,例如日、韓收結案統計和監督機制,馬上要官員交報告。這些寫十本博士論文也寫不完,要人家兩周趕出來像話嗎?更扯的是,有委員跨過主席直接向院部調資料,也有人比執政黨國會總召還大,動不動就當場打臉官員,批評報告七零八落。
這段時間,司法院、法務部主要兵力都被調到國是會議,業務幾乎停擺,像《森林法》的擴大沒收、環境犯罪的吹哨子法案、《貪汙》修法都停滯。立院開議了,院部各自有法案排審,官員得去立院備詢,像釋字七三七的(偵查中羈押閱卷權)修法,已三讀通過變成法律的條文,但官員花的心血恐怕還比國是會議來得少,這種情況不荒唐嗎?
有些分組直接決議請院部修改內規、指示(國會)如何修法、甚至修憲,國是會議淪為取代性的憲政機構,把想要的願望清單列出來,就想要約束官員和國會,這不叫太上皇什麼才叫太上皇!這些決議剝奪司法行政首長的政策、決策和提案責任,也侵蝕國會權限。如果失敗,試問誰要負責?
所有的爛攤子都得由執政黨承擔
總統必須宣示,司改國是會議的結論只是諮詢性質,不然,所有的爛攤子都得由總統和民進黨來承擔。民進黨接下來要處理地方大選,國是委員的天燈放得一個比一個高,執政者為這些政策付出代價的時間點,我估計很可能就落在大選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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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抗假新聞 這樣就不會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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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月 第157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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