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判返還罰款
陳椒華所指的公信力,著眼在高雄市環保局舉證不被法院採信,監測及檢驗的公信力不足。「日月光這個案例,不管現在證明是當初錯用了法規,還是舉證不足,抑或是檢測、監測人力不足,上至環保署下至各縣市環保局,都要加油並思考,習慣發包委由環保顧問公司來協助,是否真的有公信力?」陳椒華語重心長地說。
日月光在二○一三年十月因排放廢水,遭高市環保局裁罰一億二○一萬元,日月光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並返還罰鍰;最高行政法院於今年六月八日判環保局應返還一億多罰款。
「我們目前還沒有具體的做法,但大方向將朝修正後的《水汙染防治法》 來進行。」高雄市環保局副局長張瑞琿重申,將針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理由,對日月光在發現汙染情況後,該停工未停工,以及其工廠廢水處理功能不足,延伸超排放所產生的積極商業利益,重新計算裁罰。
高雄市政府發言人、新聞局長丁允恭也說,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要高市府返還給日月光一億餘的行政罰款,「這只是行政法院和我們的見解不同,但並不等於司法單位認定日月光沒有違法。」
當時的環保局長陳金德,也認為日月光違法。日月光老闆第一時間指全案是一偶發意外,遭陳金德斥責:「簡直是胡扯!」他親自帶隊到日月光K七廠,看到日月光副總還在據理力爭,陳金德不假辭色地回說:「到了這個時候還在辯解。」之後二審日月光竟然逆轉勝時,陳金德就更不客氣,痛斥:「法律比較保護汙染者,而沒有保護環境。」
市府立場嚴峻,迫使日月光改善
張瑞琿說,其實之前就查到不少日月光違法排放的證據,但最後都是裁罰了事,而且那時候水汙法尚未修正,罰則很輕,環保署也認為,用水汙法來辦這種案子,成功率不高。一直到陳金德上任才認為,只罰款不能解決問題。「他下令承辦的土水科(土壤及水汙染防治科)全員出動,先後去了兩趟日月光蒐證,確認有違法情事,十月一日才由陳局長帶隊積極處理。」
就在陳金德帶隊衝進日月光的二十二天之後,齊柏林帶著他拍的《看見台灣》,到高雄來舉辦首映會。高雄市長陳菊當天向在場人士宣布,要將《看見台灣》納入高市中小學課程教材,購買永久公播權,讓全市近五百所學校的師生,永遠都能使用這份教材。
陳金德除帶隊抓日月光違法排廢水外,隨後他更勒令日月光K七廠停工。同仇敵愾的還有高雄市民進黨籍市議員,他們聲稱,日月光承諾要捐三十億元是「贖罪捐款」,要用在後勁溪及高雄市,不要左手拿給右手虛晃一招。日月光面對市府嚴峻的立場,開始有計畫展開諸多改善關係的動作。
二○一四年八月高雄氣爆發生後,日月光捐款一千五百萬元。十二月中旬,日月光停工近一年,高雄市環保局正式發出公文,指歷經處理流程檢討、試車及委員多次審查,確認廢水處理流程已完全改善,同意日月光復工。
議員口中所稱的日月光「贖罪捐款」,在K七廠復工後,陸續出現在高雄市政府舉辦的各項活動當中,諸如跨年晚會、全書典藏計畫、草地音樂會、環保主題劇場等,都可見到日月光文教基金會贊助的身影。
公信力不是用錢可以買的
對於日月光的贖罪捐款,環保局官員說,環保局沒有拿補助款,主要是陳金德堅持,覺得「立場上說不過去」。新聞局長丁允恭則說,日月光贊助的情事都是公開透明,業者基於形象重建,自發回饋於社會,市府樂見其成。相關局處也回應稱,日月光贊助他們活動的經費,約五百萬元。
日月光大做公關之餘,也致力改善自己的排放設備。環保局近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日月光因本案停工而設置中水回水廠,回收處理所屬K五、K七、K十一廠之放流水,由未回收前每日排放水量一五八九五噸減少至回收後排放水量六二一一噸,亦自行承諾降低放流水質標準。」
v 日月光花再多錢改善設備、經營政商關係,跟其商業利益比起來,都只是九牛一毛。但台灣人民對公信力失去的信心,恐怕不是花錢就能再找回來的··· 開啟APP閱讀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