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一顆抗生素都要走私!揭獸醫界「被迫違法」真相

產值近六百億,卻有3成寵物用藥遊走灰色地帶

過去一週,全台動物醫院陷入一場人人自危的用藥風暴。

一位北部獸醫師透露,「台北好多獸醫診所連夜清掃自家的藥品, 收的收、丟的丟,就怕被告。」也有知名動物醫院直接貼出公告,未取得國內藥證的藥物全數暫停使用。

不少生病犬貓一夕沒藥可醫,或必須改用療效不佳但符合法規的過時藥。一位養有老犬,須定期領取慢性病藥品的飼主心急如焚,「原本狗狗吃習慣的藥品,現在不提供了,到底該怎麼辦?」


▲寵物醫療有8成病例需用人藥,但因制度缺陷,逾3成人藥無法供獸醫直接購買,導致寵物藥品地下市場化。

毛小孩比人小孩多 寵物藥品卻長期無合法來源

這一波寵物醫療藥荒,起因於立委高嘉瑜的一次質詢。

四月二十七日,她指出,一位飼主陳情,毛小孩在接受化療後引發急性腎衰竭死亡,且發現該獸醫使用的藥品為國內無藥證的水貨。因獸醫違法用藥,此起醫療糾紛,恐導致該獸醫面臨一年至七年有期徒刑。這起質詢在網路上引起風暴,打開了獸醫界「潘朵拉的盒子」。

寵物經濟在全球產值已經上看二千六百億美元,在台灣,也有近六百億產值。甚至,台灣如今登記在案的「毛小孩」已經比「人小孩」還多。

但,當今台灣,動物醫院使用違法藥物卻是常態,甚至,連一顆抗生素(如治療犬隻常見焦蟲症的Doxycycline)都要非法取得,甚至走私!

「全台灣的獸醫師,每天都在被迫違法!」高雄市獸醫師公會常務理事蕭序諺直言。

台灣因現行制度缺陷,獸醫難以從合法管道進口國外原廠動物藥品;使用國內人類藥品給寵物治療,也處處受限。

獸醫慣性向藥廠違法購藥,與飼主三方, 長期「 心照不宣」。主管機關農委會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被動執法,裝作這一切沒發生。

直到這起醫療糾紛鬧上新聞版面,獸醫業界頓時人心惶惶。

主責的農委會五月五日緊急召開記者會,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將重新審視寵物用藥的管道,並承諾放寬此次引發爭議的國外進口動物專用藥品來台程序。

但,這項承諾,卻只能解決現行困境的冰山一角。原因是,台灣在寵物治療上,有高達八成病例須使用人用藥品,而非動物專用藥品。換言之,農委會此次制度放寬,只解決了兩成的問題。

蕭序諺解釋,動物用藥因市場規模不比人類用藥,較少藥廠願意投注心力取得藥證,因此選擇少。不只在台灣,全球的獸醫師都會取用人藥,再依照物種及個體差異,重新調劑後,用來治療寵物。
現行合法藥三缺失:名單太少、太舊、太嚴格

弔詭的是,台灣因《藥事法》規定,獸醫診所並非一般醫療機構,獸醫不能向藥商購買人類用藥。目前,只有農委會二○一四年公布的「 暫行替代藥品」名冊上近六百種人用藥品, 可直接用於寵物治療。

但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譚大倫指出, 此名冊上, 連最基本的人用抗生素都沒有,初估八成用於寵物醫療的人用藥品中,逾三成有違法疑慮。「六百種聽起來很多,但實情是掛一漏萬。」原野動物專科醫院院長陳凌批評,農委會「暫行替代藥品」,至少有三項缺失。

一是「太少」,近六百種藥品有止痛、麻醉等,卻沒有常用的抗生素。二為「太舊」,台灣每年都有數百種藥品上市,政府更新藥品名冊的效率,不可能跟上醫藥產業革新速度。三是「太嚴」,列入名冊條件之一,是不能有成分相同、具有動物藥證的藥品。但,不少具動物藥證的藥品,是用於豬、牛等大體型經濟動物,比起人用藥品,更難適用小型犬貓或特殊寵物。

陳凌說,名冊有局限性,這也是為何歐美國家大多以「負面列表」規範治療寵物用的人用藥品,「也就是說,它不規定你什麼能用,只規定你什麼不能用。」

改負面列表可解決 卻因兩疑慮不放行人用藥

獸醫師團體多年來倡議放寬使用人用藥品,且把名冊改為「負面列表」,官方卻始終不願放行,背後有兩大原因。

一是藥師團體主張,人的醫療體系有醫藥分業制度,醫師開設處方、藥師控管藥品,但獸醫無此制度。且台灣有六成獸醫診所為一人診所,不只人力不足,也沒有電子化,不少仍是手寫病歷表,可能形成藥物控管的漏洞。

二是公衛團體認為,管制藥品若濫用於動物治療,可能加速具抗藥性的超級細菌產生,提高人類社會的風險。

各方爭辯不休,為此,農委會去年架設「寵物緊急需用人藥治療平臺」,假使遇上生命危險案例,獸醫可申請緊急用藥。但陳凌指出,該平台從申請到送達至少三天以上,業界戲稱是「最不緊急的緊急平台」。

防檢局副局長徐榮彬也坦言,平台架設滿一年,全年申請案件只有兩例。這證明了,緊要關頭時,多數獸醫寧可甘冒違法風險替毛小孩治療。

但,就算獸醫有管道取得藥品,也因使用量少、管道不明,藥價相對提高,這些成本最終會轉嫁到飼主身上。甚至,可能造成憾事。新北市一間大型私立動物醫院獸醫師無奈的說,有飼主為了救助寵物,網路下單或在藥局買藥,「一款人用消炎藥,狗或許可以吃,但在貓身上可能就導致溶血爆肝。」

比對國外經驗,或許會發現,問題癥結點,在於權力與責任的平衡(見下表)。
借鏡美國:統一管理機關、建立獸醫權責規範制度

其實,綜觀歐美、日本、澳洲等國制度,主流大多採「負面列表」明列禁藥名單,並賦予獸醫師購買、使用及調劑人用藥的權利。只有少數,如畜牧業發達的丹麥,處方藥須透過藥局配送。

以美國為例, 根據其一九九四年公布的動物用藥說明法案,不同於台灣,人用藥品歸衛福部、動物藥品歸農委會,「人用」與「非人用」統一由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管理。至於管制藥品,如嗎啡,則不論醫師或獸醫師,都要持有美國緝毒局(DEA)核發的執照才能使用。

旅美執業十年的獸醫師何心瑜解釋,該國的觀點是「藥物就是藥物」,只是用在人身上,歸醫師與藥師的權責;用在動物,則歸獸醫師。

也因此,在美國,儘管飼主可透過獸醫院、藥局、網路藥房購買寵物的藥品,但所有管道都須持有獸醫的處方箋,劑量也是獸醫師的權責。

但何心瑜也說,獸醫的權利越大,責任也越重,假使獸醫院或診所發生違法用藥事件,獸醫師可能會遭吊銷執照。相較之下,台灣獸醫師被檢舉違法使用人用藥物,大多罰款了事。
目前台灣獸醫界也希望爭取開藥、給予人類用藥的權利,認為這是最可行的解方。

但,要促使改變,譚大倫認為,獸醫業界也該以身作則,例如藥品流向,不單是寵物病例全面電子化,藥品的進貨、銷貨、存貨也應建立自我管理系統,透過數位軟體來彌補現行人力的不足;因唯有自律,制度鬆綁才不至受濫用。

一場沉痾近十年的爭議,背後有市場經濟、專業角力、法規限制等難解命題。但在這個毛孩比人孩要多的時代,或許該回到事情本質思考:怎麼做, 才能讓寵物的生命被善待?並讓權與責相稱,才能直面、解決問題。 閱讀完整內容
商業周刊 2022/5月 第180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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