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預防傷害,必須仔細納入特定的練習動作、適當的強度、合適的技巧,以及完善的訓練實務。這些要素忽略其中之一,效果都可能打折。本書將針對特定的運動傷害,指出一般會有的發生情形,並針對這些傷害教導練習動作。而對於運動傷害培養基礎認知也很重要,才能藉此有效運用後續章節所介紹的策略。本書重點固然是針對專項運動的相關傷害,降低其風險,但其中許多原則也適用於其他活動,包括與運動、體適能甚至職業有關的活動。
傷害(injury)是相對容易了解的概念。簡單來說,傷害是特定結構受到損壞,通常指預期的功能受損。這項定義可從四部分探討:
1. 損壞(damage):表示結構的完整性已經改變(如斷裂或破裂)。
2. 特定結構(specific structure):指所涉及的解剖結構(如骨骼或肌腱)。
3. 受損(impairs):代表該結構不能再完全發揮其作用(如關節穩定性降低,或力的生成漸少)。
4. 功能(function):是為達到特定目標的任務(如跑步、爬樓梯)。
足球員的常見傷害是髖部屈肌拉傷。足球員射門時,髖部屈肌纖維(股直肌纖維最常見)可能會部分或完全撕裂。股直肌纖維的撕裂在定義上屬於拉傷(strain)。當拉傷時,股直肌通常仍可執行其於髖部彎曲大腿的任務,但由於會引起疼痛,故股直肌所能生成的力往往會減少,進而降低射門速度。若參考前面對於傷害的定義:損壞方面是拉傷(或肌纖維撕裂),特定結構是股直肌,受損指的是力的生成減少,而功能指的是射門成功與否。
在定義或分類傷害時,方法之一是判斷所涉及的結構,以及造成該傷害的機制。部分傷害是所謂外傷(traumatic injury),為特定事件的結果;其他傷害則導因於過度使用(overuse),是長期發展的結果。這兩類的傷害都會發生,因為相關組織(如肌肉、韌帶、肌腱和骨骼)無法承受所面對的壓力。除非施加的壓力大於身體結構的最大承受度,否則壓力不一定會是問題。舉例來說,一次基本的臥推重複動作,會對動到的肌肉形成壓力(特別是對胸大肌、前三角肌和肱三頭肌),但多數人對這種壓力的耐受度良好,所以不會受傷。然而,假設有位舉重新手初次舉重時,就試著完成一次最大重複次數(RM),會發生什麼情況?又或者,如果有位經驗豐富的舉重選手,將平時的訓練量增加一倍,又會怎樣?第一個例子中,如果胸大肌未經訓練之下,又需承受超過其所能負荷的力,則可能產生外傷。第二個例子中,如果一段時間內的受力,超過胸大肌訓練時向來習慣的受力,則可能會產生過度使用的傷害(overuse injury)。
外傷
當身體結構於單一事件中承受的壓力(即力)超過其耐受度時,便會形成外傷。有時這些力來自外部(例如來自物體或對手接觸),有時來自內部(例如與肌肉接觸)。多數解剖結構都可能受到外傷,以下是若干常見的外傷:
‧ 腳踝扭傷的相關部位有外側(外部)韌帶纖維撕裂,通常發生在足部朝向內側時(足內翻),且強度超過韌帶的承受度。
‧ 跟腱斷裂,即連接小腿主要蹠屈肌和腳後跟的纖維撕裂。發生在通過肌腱的力超過肌腱的承受度時。
‧ 當運動員跌倒時手臂伸直,傳遞的力超過骨骼所能承受的力時,橈骨可能會骨折。
‧ 肩部脫臼或脫位通常起因於運動員的肩部向前移動太多,此時進入的力大於肩盂唇的承受度(肩部軟骨的邊緣,具穩定作用)。
‧ 膕旁肌群常見的外傷通常是在肌肉已生成很大的力量之後,因為位置或速度(或兩者均有)之故,還要再出更多超出負荷的力氣時而導致外傷。
以上類型傷害的共同點,均為身體結構在特定事件中承受的力超過其耐受幅度。外傷可進一步分為直接接觸傷害、間接接觸傷害、非接觸傷害。這種外傷分類法的評估依據為發生的環境,以及力在整體系統中的生成方式。
直接接觸傷害
當身體結構受到直擊時,會形成直接接觸傷害。假設在玩美式足球時,球員甲形成跪著的姿勢,此時球員乙著地時踩到甲的腳踝,使甲在膝蓋固定不動的狀況下扭到小腿,這可能形成直接接觸的高位腳踝扭傷(high ankle sprain)。這種傷害起因於一種不同的機制,所涉及的韌帶也不同於一般常見的內翻踝關節扭傷(inversion ankle sprain)。另一種常見的直接接觸傷害則是骨折。以重量訓練為例,如果負重掉到腳上,便可能導致骨折。
間接接觸傷害
相對於直接接觸傷害,間接接觸傷害發生在與其他球員接觸,而未直接碰到該接觸的身體結構時。舉例來說,若運動員右膝遭對手直接擊中後受傷,屬直接接觸傷害,但若運動員遭對手擊中肩膀,並在防備該肩擊時右膝受傷,則屬間接接觸傷害。
有兩種常見的間接接觸情形會導致受傷:
‧ 當運動員因為與其他運動員接觸時所做的反應而受傷。
‧ 當運動員在空中被推落地時受傷。
非接觸受傷
「非接觸受傷」顧名思義,發生於運動員任何部位均未碰到不同的物體或運動員時。舉例來說,若有位美式足球員高速奔跑時改變方向,腳踝內翻,便會形成非接觸的腳踝扭傷。而非接觸性骨折雖然不如接觸性骨折常見,但也可能發生:例如籃球員搶籃板球著地時,可能會小腿骨折。
前十字韌帶損傷
前十字韌帶(ACL)位於後十字韌帶(PCL)的前面(前側),並與其交叉(交會)。前述三大接觸類型的傷害,均可能導致ACL斷裂:
‧ 直接接觸:膝蓋直接撞到其他運動員,使膝蓋推到會讓ACL斷裂的方向。
‧ 間接接觸:和其他運動員產生碰撞,因防備該碰撞時ACL斷裂。
‧ 非接觸:球員在減速或改變方向時做出向內的動作(外翻),此時膝蓋屈曲不足導致ACL斷裂。
雖說非接觸受傷實際上未和其他運動員有身體接觸,但並不代表沒有導致損傷的外力。受傷往往是運動員對特殊情況做出快速反應的結果。舉例來說,假設有位橄欖球員開始朝某方向加速,卻發現對手球員在該方向,此時試圖快速變向即可能會導致ACL斷裂。雖無身體接觸,但受傷原因可以說來自於與對手之間的互動。整體而言,這比「錯誤移動」(moving wrong)還更複雜。
前十字韌帶(ACL)位於後十字韌帶(PCL)的前面(前側),並與其交叉(交會)。前述三大接觸類型的傷害,均可能導致ACL斷裂:
‧ 直接接觸:膝蓋直接撞到其他運動員,使膝蓋推到會讓ACL斷裂的方向。
‧ 間接接觸:和其他運動員產生碰撞,因防備該碰撞時ACL斷裂。
‧ 非接觸:球員在減速或改變方向時做出向內的動作(外翻),此時膝蓋屈曲不足導致ACL斷裂。
雖說非接觸受傷實際上未和其他運動員有身體接觸,但並不代表沒有導致損傷的外力。受傷往往是運動員對特殊情況做出快速反應的結果。舉例來說,假設有位橄欖球員開始朝某方向加速,卻發現對手球員在該方向,此時試圖快速變向即可能會導致ACL斷裂。雖無身體接觸,但受傷原因可以說來自於與對手之間的互動。整體而言,這比「錯誤移動」(moving wrong)還更複雜。
過度使用的傷害
外傷是因為身體在一瞬間(a single instant)承受過大壓力所造成,而身體結構遇到無法長時間承受的壓力時,若未充分復元,就會發生過度使用的傷害。
韌帶
以棒球運動中的投球為例。棒球投手通常要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投出數十顆高速運轉的球。為了高速投擲,上下半身的肌肉和周圍組織會催生出巨大的力(尤其是肩關節和肘關節周圍的肌肉和周圍組織)。如果是單次投球,或較長時間內投球並充分休息,則不太可能發生受傷,但投手通常在一場球賽中的投球數會達數十次,每局之間又只有15到20分鐘的休息時間,這可能會導致尺側副韌帶(UCL)等若干身體結構產生過度使用的傷害。目前日益普遍的湯米約翰(Tommy John)手術中,UCL即是要處理的韌帶部位。出力大、投球數多、休息與復元時間相對短,結合以上各要素,便可能發生過度使用的傷害。
骨骼
跑步這項運動也容易造成過度使用傷害。平均來說,跑者每分鐘最多200步;跑步30分鐘合計6,000步。如果平均每週跑四天,總計會是24,000步。由於跑步週期的起步和落地過程中會用到多塊肌肉,因此這些肌肉的組織與其鄰近組織會承受更大的壓力。在跑步的例子中,與肌肉相鄰的組織是骨骼。而在步數、衝擊力,以及肌肉對骨骼的重複拉力等因子綜合影響之下,會導致脛骨的夾脛症或骨應力反應,甚至是應力性骨折。
肌腱
打籃球是另一種可能導致過度使用傷害的活動。籃球員中最常見的過度使用傷害,是所謂的「跳躍膝」。髕腱在結構上將大塊的股四頭肌連接至小腿,中間經過膝蓋骨,而「跳躍膝」便是發生在髕腱的一種肌腱病變。這部位的肌肉會幫助運動員跳躍,也會協助控制落地和減速。籃球中有許多抓籃板、跳投和快速變向的動作,不斷大量循環之下,會導致髕腱過度負荷,產生肌腱病變。
受傷風險的影響因子
本書的目標是降低受傷風險。為此,重點在於要先檢視傷害發生的原因。一旦有了相關知識,便能針對傷害的起因擬訂計畫,進而降低受傷的風險。要了解運動傷害的起因,會需要通盤分析各類專項運動選手所面對的力(force)、選手如何耐受這些力,以及與運動傷害普遍相關的技巧。除了常見原因之外,還有可能導致受傷的其他變數,例如計畫進度太趕(或太慢)、選手過去的運動經歷,甚至是運動員的體適能狀態。本書將逐一探討這些面向,並說明運動員受傷風險的影響因子。
力
簡單來說,力是一個身體對另一個身體的作用,例如對物體施加推力或拉力,以試圖改變其運動狀態。在人體中,這種力量是內外部動作阻力之間的相互作用──內部力量來自體內,目的是改變動作;而外部力量來自體外,是與外部環境互動的結果。
力必定是兩個以上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因此,若無等量、相反的外力,便不可能有內力。為便於理解,通常會以「肌肉力量」(muscle force)一類的詞來單獨說明;不過,實際上這一直都是交互作用。
內力可以是一種反應(例如擠壓),但最常見的內力是肌肉張力;肌肉張力的生成是為了拉動骨骼,產生動作。另一類的內力是關節反作用力(joint reaction force),即鄰近身體區段之間骨頭對骨頭接觸時生成的力。關節反作用力代表身體區段之間傳遞的淨作用力;力的來源是肌肉、韌帶和骨頭之間的接觸力,接觸力的施加範圍會穿過關節。想像一下,籃球員跳躍落地時的膝蓋,當兩腳接觸地面時,與地面的相互作用會生成力,施加至球員身體上。當膝蓋彎曲,吸收這些力量時,股四頭肌會為了控制身體落地,而抗拒該彎曲動作。來自落地的屈曲衝量(flexion impulse)和來自股四頭肌的伸展衝量(extension impulse)相互作用,形成關節的反作用力。
外力牽涉到運動員與其體外(身體外部)物體之間的接觸,最常見的是重力,以及與其他物體/人之間的接觸。舉例來說,阻擋或擒抱對手時,會產生球員之間的身體接觸;游泳時腳踢壁面,游泳選手會碰到牆壁,並將力傳至壁面;跳躍落地時,運動員的腳會接觸地面。
當這些力中有任何一項超過接觸結構的承受度,便會形成傷害,例如:
‧ 肌肉中的張力過大,導致肌肉拉傷。
‧ 關節反作用力過大,導致軟骨損壞。
‧ 剪力過大,導致皮膚磨損。
技巧
技巧(technique)指的是一項特定動作的組織,且最終加以執行。雖然特定動作的執行方式沒有一定的對或錯,但由於身體對不同技巧的耐受力不一,所以有些技巧與傷害之間的關聯更加常見。例如:
‧ 過度外翻(往內)動作與ACL撕裂有關。
‧ 跑步時腳朝前著地,會導致踝關節部位壓力增加。
‧ 從側臂位置投擲,會增加手肘內側部位的壓力。
這些技巧不見得代表會發生傷害,精準來說,這些技巧僅與受傷發生率增加有關。
訓練的壓力
人體會透過許多方式,對訓練的壓力形成反應。為了達到提升運動表現等適應變化(adaptation)的目標進度,訓練時必定要增加訓練壓力,其中最常見的方式是操縱訓練變因,例如訓練的量、強度、頻率和持續期間。若訓練壓力未增加或幅度太少,運動表現的進步幅度會很小,或沒有進展。訓練的壓力若增加得過快,會拉高受傷風險。增加壓力的時機和方式,應取決於運動員的能力,以及一年之中所處的時機點(例如賽季時或休賽期)。因此,受傷風險的評估重點在於考量訓練的執行內容之外,同時確認訓練壓力的增加幅度。
體適能水準
研究界尚未確立從事運動的理想體適能水準。要從事運動,在肌力、彈性、爆發力和有氧能力上,並沒有絕對的理想值作為先決條件。然而,依據本書作者的經驗(研究界也傾向同意這一點),運動員愈「健康」,受傷的可能性就愈小。並非所有專項運動都是如此,畢竟有些項目注重彈性,有些側重於爆發力;另外有些運動項目中,則是肌力愈強,運動員的表現愈好。這些變數中,每一項愈接近理想值,運動員受傷的可能性就愈小… 閱讀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