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定要短,但意旨要大到足以發展成一本書。」─作家李溫頓(Lee Wyndham)
我們剛剛談完繪本的特質,它會有兩種讀者:成人(父母、祖父母、老師、圖書館員,就是付錢買書的人),還有聽成人讀故事的孩子。
只要我們寫出來的故事對這兩種人都有吸引力,這樣他們就會想反覆共享這本書。更好的是,孩子會很愛這本書,等他們長大成人,就會想讀給自己的孩子聽。像曼羅‧里夫文(Munro Leaf)的《愛花的牛》(The Story of Ferdinand)、莫里斯‧桑達克(Maurice Sendak)的《野獸國》(Where the Wild Things Are),還有羅索‧霍班(Russell Hoban)的《法蘭西絲的睡覺時間》(Bedtime for Frances)這樣的經典,就是如此誕生的。
不過,繪本故事通常只對其中之一產生吸引力。我孩子深愛的很多書,我都無法忍受。很遺憾的,我常常做出不成熟的舉動,例如:把讓我反感的書藏進床底下,或是塞在書架上的別本書後面。有時候,那本書就會神祕的永遠消失不見。
有的書吸引我,卻不吸引我的孩子。然而身為成人讀者,我有掌控權,孩子不得不配合我。我知道哪些書不吸引我的孩子,因為他們永遠不會主動選來共讀。即使他們不願聽,我還是堅持要讀。
孩子之所以忍耐,是因為讀完之後,我會讀一本他們最愛的。即使是自己不喜歡的故事,只要之後還有一個更精采的可以聽,有哪個孩子不會想在成人的臂彎裡多坐一會兒?
顯然的,繪本最好能夠同時吸引成人跟孩子。想要達到這目標最好的方式,就是確定故事的深度能讓說故事者與聽故事者都產生共鳴。
什麼題材會讓故事擁有這樣的深度?
歷久彌新的繪本故事,探討的一定不會只是單一事件。故事問題一定探索了某種重要主題或議題,包涵了關於生活與世界的核心真相。
寫一位小女孩散步的故事,她放進口袋的小圓石、對她吠叫的狗、揮手打招呼的鄰居。沒有更大的意義,就只是一個事件、一段插曲、一段描述。寫作者的內心深處一定要有個想法或主題,是他想鑽研的。他一定要有點什麼,可以把一組事件轉化成一個故事,並且在讀者合上書本之後還念念不忘。
建構一個故事的歷程,就像搭建一棟房子。木匠在打造出骨架以前,是沒辦法築牆的。骨架撐起牆壁,骨架支撐屋頂,骨架決定了這棟房子最終的形狀。
你的故事骨架決定了一切─情節、角色、結局、用字。你不必用鐵鎚或鋸子去打造你故事的骨架。你不需要任何工具或昂貴的裝置,你只需要一樣東西,而且它還是免費的。
1提出故事的問題
寫作者必須想想,對於自己想在每個新故事裡潛藏的議題,該如何想出一個普遍性的問題。
記得那個在街上散步的小女孩嗎?我們加點東西,讓寫作者鑽研吧!假設小女孩要走到街道盡頭的奶奶家,她本該在十分鐘內到達,但她不只停下來撿小圓石,還聞了聞花香,追蹤蝸牛的足跡。
越後面的停頓,變得越重要,因為她一定要在某段時間內抵達奶奶家。也許這個故事的問題就是:當我們注意到大自然每天展現的神奇時,會發生什麼事?
為了更瞭解這個概念,我們來看看知名作品裡的故事問題。
曼羅‧里夫文(Munro Leaf)備受歡迎的《愛花的牛》(The Story of Ferdinand)裡,問題可能是:某人或某隻動物如果被迫表現出不合本性的行為,會發生什麼事?
在朵琳‧括寧(Doreen Cronin)的成功之作《喀哩、喀啦、哞:會打字的乳牛》(Click, Clack, Moo: Cows That Type)裡,問題也許是:我們要怎麼改變現狀?
在瑪琳達‧隆(Melinda Long)討喜的《我怎麼成為海盜》(How I Became a Pirate)裡,問題或許是:如果我們有機會成為夢想中的事物,我們會發現什麼?
當然故事問題可以用很多種不同的方式來提問──就跟發問的人一樣多樣化。有人可能會認為《我怎麼成為海盜》的問題是:當人到了異地,會發生什麼事?另一個人可能會認為是:最棒的地方在哪裡?然而這些問題全都會指向同樣的議題。問題的表述方式不需要和別人一樣,可是每個故事都有一個問題,這點是很關鍵的。而且不管那個問題怎麼問,探詢的意圖是相同的。如果不是,故事可能就會失去焦點。
除此之外,注意我說的是「一個問題」。繪本言簡意賅,你的兒童讀者的注意力太短,一次沒辦法探索一個以上的問題。明確知道你的故事問題,能讓你的寫作緊湊聚焦。你的問題會鋪設一條軌道,讓火車可以一路走到目的地。作者常常在起步的時候,探索一個問題,接著換軌去探索另一個。發掘你的問題,會讓你的故事朝正確的方向前進。
你可能會擔心,問問題最後可能會寫出愛說教的故事。只要記得,你所探索的問題絕對不要寫進內文裡,問題只需要在你的腦海裡清楚強大就可以。任由你的故事演化吧!信任你的讀者吧!信任他們會在某種程度上,理解那個問題。
你在開始寫作以前,需要知道自己的故事問題嗎?
對某些寫作者來說,答案是肯定的。他們必須對自己想說什麼有個概念,否則無法開始動筆。
但對其他人來說,寫作是一種發掘,有時候,故事問題起初可能不明顯。沒關係。可是重點是,你早晚都必須找出這個問題,而且要能夠簡單扼要的說出來。要不然你的作品就可能面臨雜亂無章的危險。
2.故事答案
假設你知道自己正在探索的問題是什麼。那麼接下來,你要用一種針對你故事而設的方式來回答自己的問題。一個句子就可以。
我們回到那個在街道裡遊蕩的小女孩。之前提出來的問題是:當我們注意到大自然每天展現的神奇時,會發生什麼事?
答案可能是:小女孩對小圓石、花朵跟蝸牛如此著迷,即使她一心想趕去奶奶那裡,卻無法不停下來欣賞大自然的作品。
我們之前試提問題的那些已出版繪本,它們又會怎麼回答?
《愛花的牛》裡的問題是:某人被迫做出違反本性的表現時,會發生什麼事?
我的答案會是:被迫加入鬥牛比賽時,費迪南斷然拒絕,最後被遣送回家,他終於可以好好坐著,聞聞花香,做他自己。
在《喀哩、喀啦、哞:會打字的乳牛》裡,問題是:我們要怎麼改變現狀?
答案可能是:農夫布朗的母牛對穀倉的環境條件很不滿意,於是發動抗議,母雞起而聲援,鴨子也出手幫忙,最後迫使農夫布朗同意他們的要求。
在《我怎麼成為海盜》裡,問題是:如果我們有機會成為我們夢想中的事物,我們會發現什麼?
答案可能是:一個小男孩得到機會,實現當海盜的夢想。可是他學到,海上的生活不如大家吹捧得那麼好。
注意,答案就是書籍的簡介。在電影業裡,叫「推銷用語」。如果你沒辦法用一句話回答你故事裡發生的事,那麼問題可能就在於故事中同時發展太多線。花時間仔細擬定你的問題跟答案。這麼做,寫起書來就會輕鬆許多。
3.概念書裡的問題跟答案
有些童書並不講故事,而是探索一個主題,像是影子、雙手或水。我們把這些書稱作概念書。對於這種書,故事問題跟故事答案的原則還適用嗎?
絕對適用,可是你的故事問題得用更符合這類型書籍的方式來表達。
我們來看看露絲‧克勞斯(Ruth Krauss)的《有洞就要挖》(A Hole Is to Dig),這裡的故事問題可能是:孩子對日常物品的定義會不會跟一般字典不一樣?
答案是:會的。孩子的定義通常跟那個物品在他們眼中的功能有關。
在更現代的一本書裡,愛麗絲‧薛托(Alice Schertle)的《做雪人需要的一切》(All You Need for a Snowman),問題是:做雪人你需要什麼?
答案也會是符合這個故事的:做雪人需要很多雪跟衣服,以及可以當成眼睛、鼻子跟嘴巴的物品,最後還需要一個雪朋友。
薇奇‧卡柏(Vicki Cobb)在她的書《我看到我自己》(I See Myself)裡問:我們怎麼看見鏡中的自己?
她的答案是:為了在鏡子裡看到自己,我們需要光線跟平滑的玻璃表面。
不管你在寫故事,或只是探索一個概念,單是「知道」你的問題跟答案是不夠的。你需要在所有的修潤過程中,一直將問題跟答案牢記在心。跟著你的故事道路圖走,確認你想去佛羅里達的時候,不會一路開往紐約州去。不要迷路了,要不然你可能一開始寫一個希望哥哥多陪他玩的小男孩,但是突然離題進入一個新問題──說服媽媽他年紀足以單獨去雜貨店。
我在寫故事的時候,會把問題跟答案放在電腦裡,時時參考。你可能更喜歡把它釘在告示板上,或是用便條紙貼在電腦上。不管你怎麼做,一旦做了決定,就要堅持到底。一行一行讀過你的故事,把跟故事問題與答案無關的東西刪掉。記得,繪本必須簡短、集中。你的問題跟答案會讓你保持在正軌上。
比方說,在我的書《如果動物也會晚安吻》(If Animals Kissed Good Night),我的問題是:如果動物會親吻道晚安,他們會怎麼做?把這點牢牢記在心上,我就不會去寫動物如何蒐集糧食?他們的掠食者又是誰?或是棲息地在哪裡?這些主題儘管有趣,卻與我的問題無關,所以不屬於我這本書。
4. 讓一本書有多個層次
同時吸引成人跟幼童讀者的另一種方式,就是確定你的書擁有多種層次。同時受到家長跟孩子喜愛,老師也可以拿來在上課時闡釋概念,這樣的書顯然能夠增加銷售。
幾年前,字母書只要隨意列出幾樣物品就足夠了。後來,出版公司想要有主題的字母書,比方說,動物或花。現在,字母書則必須做到更多事情,它們也必須講故事。看看我的書《過夜用的所有東西》(Everything to Spend the Night),有個小女孩要到爺爺家過夜,整理行李的時候,把從A到Z的每個東西都裝進去,遺憾的是,她忘了最重要的東西─睡衣(pajamas)。在瓊‧索伯(June Sobel)的《B 是推土機:ABC 工程》(B is for Bulldozer:A Construction ABC)裡,建築工人正在打造雲霄飛車。在這兩本書裡,學習 26 個字母的同時,聽者也會聽到一則故事。我說不只一個層次,就是這個意思。
潔姬‧法蘭奇(Jackie French)狀似單純的《袋熊日記》(Diary of a Wombat),其實有三個層次。首先,這是一個迷人的故事,講的是一隻袋熊跟新的人類鄰居之間的衝突。其次,這個故事提供關於袋熊的資訊。第三,這個故事按照一周的時間發展,老師可能會覺得這個特點在教室派得上用場。
賈桂林‧伍德森(Jacqueline Woodson)的《另一邊》(The Other Side)裡談到不同種族孩子之間的友誼。這本書本身就是一個完整故事,除此之外,這個哀傷的故事還能讓老師每年在金恩博士生日的前後,跟學生分享。
亞瑟‧約令克(Arthur Yorinks)的《字母地圖書》(The Alphabet Atlas)是本字母書,但同時讓讀者認識了世界各國。除此之外,在藝術方面,也讓孩子認識拼布技藝,也許能給孩子跟成人讀者靈感,讓他們親手試試縫紉。
但明確的是,寫作者不應該為了加添層次而刻意去做。我的觀點是,擁有一個層次以上的故事,比起沒有的,更能在書店架上存活更久,當然在學校跟圖書館也一樣。我們不都希望自己的書能夠長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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