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大法學士教你在最短時間 提升記憶力並考取高分的方法

準則8 獎勵自己

給予獎勵是不好的行為嗎?

這個問題時常在孩子們要接受考試時被拿出來討論,就有孩子要參加中學入學考的父母親問補習班的老師:「如果孩子模擬考的成績進步了,是否要讚許孩子?」這個「是否要給予讚美」的問題,其實並不侷限於孩子而已,社會人士就自己在念書上的表現,以「讚美自己是否必要時」的角度思考的話,出乎意料之外的可以看作是使讀書效果提升的成立要素之一。
因此,在這裡簡單說明一下「否定讚美論者」的意見。

「如果給予獎勵,念書目的就會變成『想得到獎勵』,讀書本來就是要學習自己之前不了解的新東西,對讀書內容產生熱情,最重要的是最後可以取得資格證明。但如果把獎勵看做讀書目的,會使得讀書效果降低。」

我所聽聞的議論範圍內,大多都是這樣的意見,簡單的說就是「以獎勵來勾起對方讀書幹勁是不對且沒有效率的」,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的確,以「這次考試達到八十分,就買遊戲軟體給你」這樣的獎勵來督促孩子念書,看起來是有那麼一些動機不純,但也有人是因為寵孩子才這麼做。

我並不認為給予獎勵是不好的事,反倒覺得不只在督促孩子念書,自己在念書時,適時給予獎勵是很有效率的,而且也能提升學習效果。因為不管是多麼有趣的科目,只要每天不間斷接觸,一定會有厭倦的時候。

相信很多的讀者都有以下的經驗,從以前就有一直想「集中精神讀書」,一旦有了休息時間,就開始讀那一類的書,但之後卻開始感到厭倦而無法持續下去……。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大多數的人通常在起初的二∼三天會樂在其中,差不多在第五天就會開始感到厭煩,「明明之前就很想讀的書,為什麼現在會讀得那麼痛苦?」

這種情況並不只侷限於念書上,不是說這樣的人意志特別薄弱,一般人的心理狀態皆是如此。

假使每天去做很喜歡的運動(網球或高爾夫球等),恐怕除了極度喜愛此項運動,以及想成為職業選手的人,其他人通常都會在一星期內產生厭倦感。因此我個人認為要使一個人持續讀書或做運動,是需要適時的獎勵。
「長期的獎勵」和「短期的獎勵」

雖然我說需要適時的獎勵,但並不是一定要「有形的獎勵」,表達帶有情感的話語,讓人感覺到「成就感」和「優越感」的鼓勵也不錯。

具體來說,在進度表上將已完成的事項,用螢光筆劃掉,就會感受到小小的「成就感」,這種感覺就是「對自己來說最好的獎勵」。還有模擬考過後,看到自己名列成績優秀者而沉浸在「優越感」中,對自己來說也是另一種獎勵。

誠如上述,只要去好好思考什麼是適合自己的獎勵方式即可。

而獎勵方式也不限一種,確實完成進度得到的成就感、因為努力而在模擬考中得到的優越感,小小的慶祝一下……,這樣多重式地獎勵自己,也是不錯的做法(事實上這是我在準備司法考試時的做法,也因為這樣才能持續每天念十二小時的書)。

以上這些內容是我在某本大腦科學、心理學的書上所看到,只要將「長期的獎勵」和「短期的獎勵」二者合一,似乎在讀書層面上頗具效果。

上述例子中,在學習進度表上把念過的部分劃掉產生的成就感,屬於僅限於當天的「短期獎勵」,而一個月舉行一次的模擬考就可說是「長期獎勵」。

但是不能偏重獎勵短期或長期的其中一方,也不能極端地分為「極短期」和「極長期」獎勵,這麼一來不但會使中間時期過於鬆懈怠慢,最後也搞得自己慌亂起來,要好好將「獎勵期間的平衡點」分散在各個念書時期。

獎勵最多只是用來激勵士氣,避免「厭惡感」產生,不必做得太過誇張。

我在準備司法考試時,每天達成計畫後的充實感以及每晚一罐的啤酒就是我的「短期獎勵」,若是自己名字出現在模擬考前幾名,我不僅會沉浸在優越感中,也會另外追加一罐啤酒作為我的「中期獎勵」,當我達成長期計畫,以及在司法考試的選擇題或申論題考試後,會花一整天租看喜歡的錄影帶(當時還沒有DVD),當做我的「長期獎勵」。

準則9 將學習過的知識轉為長期記憶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對自己的記憶力沒自信?

「我對背誦東西沒什麼自信……」,相信在讀者當中有不少人也有這樣的困擾。應該說會買這本書的讀者當中,約有九成的人應該都是「對自己記憶力沒自信的人」。如果記憶力不錯,就不必買這種教你讀書方法的書籍來看才對……。

我們的教育制度經常被批評太過「重視背誦記憶」,我並不是要否定重視記憶能力的做法,因為實際上在各種資格考試和入學考試裡,有很多題目一定得靠背誦內容才能作答,所以對自己記憶力有信心的人,大多能順利通過考試。

看到這樣的事實,就能了解「記憶力」對考試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所謂的紙上測驗都是需要經過記憶背誦才能作答,就連中學到大學的入學考試,甚至各式各樣的測驗,都是必須背誦一定內容後才能順利作答。

既然記憶力如此重要,為什麼還是有很多人會對自己的記憶力感到「沒自信」?我想那是因為大家都有過「明明已經背過了,但還是會忘記」的經驗。

根據大腦科學研究指出,現實生活中根本不大會發生「喪失記憶」的情形,因為記憶一直保存在大腦當中,只是需要被「喚醒」而已。

不曉得各位讀者是否有過這樣的經驗,當你聽到以前的流行歌曲或音樂時,會突然想起當時的回憶,或是當時和異性交往的「緊張心情」也一瞬間回來了。

如同上述情況,記憶一直都保存在大腦中,如果沒有叫醒它,我們就會把那一部分記憶給「忘記」了。
避免記憶遺忘的作業時間,是在背誦後的幾小時內

關於大腦遺忘的理論中,就以赫蒙.艾賓豪斯(Hermann Ebbinghaus)1所提出的「記憶曲線理論」最為有名。

1赫蒙.艾賓豪斯:德國心理學家,他發現剛學習到的知識先以很快的速度被遺忘,然後遺忘程度會緩慢下來,而已經長時間記住的東西,則很難被徹底忘記。

在這裡簡單說明一下這理論所做出的結論,我們的大腦在一次的記憶分量中,過了二十分鐘後還能記起全部內容的五八%,過了一小時則為四四%,一天後有二六%,三十一天後只剩二一%的記憶內容。

要特別注意的重點是「記憶的遺忘是在背誦後的一天內急速進行,但之後則以緩慢的速度忘掉」,就算還記得內容,但在一天內也只能記得約二六%(忘掉全部內容的四分之三),但在一個月後卻還能記得二一%,也就是說記憶過後的一天和一個月的遺忘程度只差了五%左右。

所以從開始記憶的第一天就是「決勝關鍵」,「如何維持記憶」,也就是「要如何在一天之內做好事前準備工作」才是真正的重點所在。

但是關於記憶曲線理論,也有反方向的實驗結果出現。

有一位心理學家將實驗室裡的人分為兩組,進行「喚醒記憶」(喚起記憶內容)的實驗,其中一組人員在記憶過後隨即接受測驗,而另一組人員則是過了一天後才進行測驗,以此比較兩方的「記憶儲存率」。據說結果是由後者,也就是過了一天才測驗的那組人員,記憶儲存率較高。

雖然就這個實驗結果來說,乍看之下會覺得和「艾賓豪斯的記憶曲線理論」有些矛盾,但實際上卻不是那樣,以下就來做些解說。

首先要說明這個「喚醒記憶」的實驗,是在測量回想出完整記憶內容的「有效時間點」,而不是測試遺忘程度。簡單來說,喚醒記憶的實驗最主要是為了得知「有效果的複習時間」,而艾賓豪斯的記憶曲線實驗則是測量出「記憶過後,在何時接受測驗能得到多少分數」。

艾賓豪斯的記憶曲線理論顯示出「在讀書記憶過後的二十分鐘,接受測驗能在滿分一百分中拿到五十八分,一天後則只能得到二十六分,一個月後更只有二十一分」。另一方面,喚醒記憶的實驗結果則顯示「要是在一星期後接受測驗,記憶過後一天再來複習,遠比記憶過後二十分鐘複習,更有可能在考試時獲得高分」。

因此,為了避免忘掉記憶過的內容,只要在記憶過後的幾小時內做「保持記憶工作」,就可以緩和記憶力急速下降的程度,而喚醒記憶的複習工作,最理想的時間則是要分別在一天後、一星期後以及一個月後實行,此說法的假設是可以成立的。

讀書,不要用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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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不要用蠻力

莊司雅彥

由 商周出版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