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水不落外人田 「自主都更」的玩法在這裡!

看建商都更案賺得盆滿缽滿的,不少地主都怕肥水落入外人田,想自主都更,但有這麼容易嗎?看看專家的分析。

文.顏瓊真


根據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統計,台北今(2023)年前十名預售與成屋豪宅,單價都站上200萬元以上,且十大豪宅當中,有一半是都更危老改建的個案,顯示近年台北積極進行舊樓改建,精華地段、基地面積大的標的,都看得到開發商的豪家預售建案。

舊屋華麗轉身身價翻倍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今年十大豪宅當中,改建預售案「敦南霖園」、「勤美璞真城仰」、「永陞信義安和案」及「國賓皇琚」等都進入榜單,而這四宗預售豪宅案,均為老屋改建案例,前三者屬於都更案,後者則是危老案,四案的高樓層單價普遍落在217~282萬元之間,晉身「200萬俱樂部」。

張旭嵐指出,近年受惠於危老重建政策,台北市陸續有不少老舊建築翻新,由於老屋整合的時間與金錢成本都不低,所以建商大多會選擇開發效益較佳的區段著手,因此,老屋翻新後的身價幾乎都翻倍。

此外,根據內政部都市更新入口網統計,截至今年十月底,全國辦理都市更新案件約有63件,但歷年累計總核定件數為1115件(表一),另由台北市統計六都的危老重建計畫統計表,截至今年十一月中旬,台北市申請件數有986件、新北市612件、台中市有755件、桃園市149件、台南市311件,及高雄市的321件。


另依據住展雜誌公布的最新統計,今年截至11月15日止,北台灣老屋進行都更及危老重建的推案量為2,375.8億元,較2022年全年增加124.42億元,增幅達5.5%。且北台灣老屋重建推案量占比,已達整體推案量的22.88%,較去年全年增加5.87個百分點。

除了建商在台北市精華地段所推的豪宅預售案及新成屋案外,最近幾年,政府積極推動危老都更案,使得危老送件遍地開花,另今年以來,也常見國家住都中心忙著為「公辦都更」進行簽約或動工。

此外,各縣政府首長也把都更的推動視為重要政績,如台北市長蔣萬安一上任就宣布都更五箭7599,之後,再加碼宣布「都更5+2箭」新政,另新北市長侯友宜則推動「都更三箭」。

公辦都更vs.自主都更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基金會副執行長麥怡安指出,推動都更最重要的角色是「實施者」,而就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的分類,主管機關辦的公辦都更,就有自行實施或委託實施,而相較於政府部門的「公辦都更」,就是民辦都更,也就是所有權人辦理。

其中,民辦都更又有建商自行整合,自己擔任「實施者」,另有些是所有權人辦理,他們可以委託建商擔任「實施者」,或者是由所有權人自組都市更新會,由更新會擔任「實施者」(圖一)。

有些房地產觀察家指出,若由建商擔任「實施者」,一般來說「在商言商」,建商大都挑「有利可圖」的案件介入,例如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與復興南路口附近,有最牛都更案之稱的「正義國宅都更案」,雖然整合過程耗費幾十年,先有龍麟建設進行整合,後來再賣給三圓建設。

由於此處為台北市精華地段的忠孝東路上,三圓建設斥巨資進行規劃,而老舊的國宅,如今已華麗轉身為「DIAMOND TOWERS台北之星」豪宅案,每坪開價都在200萬元以上,最高樓的樓中樓案更可能挑戰前央行總裁「彭淮南防線」的每坪300萬元。

眼見不少建商斥重資開發都更案,且從中獲取不少利益,就有不少老舊房子的都更戶認為,建商若沒有我的舊房地,哪來這麼高的利潤?就有不少人不想「肥水落入外人田」,想要自己來辦自主都更,但錢不想讓建商賺,想自主都更(另稱自力更新),容易嗎?

僑馥建經董事長彭慶指出,在進行都更時,不透過建商主導辦理,以所有權人自行組織的更新團體進行,稱之為「都市更新會(簡稱更新會)」。在進行項目表決時採多數決。自行實施都市更新重建後的房地產權全數由所有權人分回。

而就現行的都更形式,大致可分為公辦都更、民辦都更及自主都更(表二),其實施者、實施方式、費用負擔及房屋分配,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條第6項、第51條及52條都各有規定。


自主都更的好處與風險

彭慶指出,自主更新的好處包括:

一、利潤分配:由所有權人主導,資訊公開透明,建商無分配利益。

二、掌握權利:所有權人有決策權及撥款權。

三、全程公開:所有權人可參與整個都更流程。

但本該由開發商承擔的風險,若採自主都更,則將轉由所有權人承擔,包括:

一、費用須由所有權人承擔。

二、連絡廠商的協調、開發成本及房屋市場波動影響等。

三、整合時間通常較建商擔任實施者長。

四、須有一定專業背景。

五、都更申辦過程繁冗,須自行請專業規劃團隊(如建築師、都更顧問及相關專業技師)辦理建築規劃、擬定相關都市更新計畫書(事業概要、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提送審議等程序。

以台北市為例,自主更新的相關流程,就要件來說,先籌組更新會→成立更新會→更新地區(檢討及確認更新單元)或非更新地區/自行劃定單元(申請、核准)→申請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核准或逕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申請送件前應自辦公聽會)

另看是要分送或併送「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至於政府流程則要舉辦公辦公聽會及公開展覽→幹事及權變小組審查→聽證會(無爭議免辦聽證)→召開更新審議會→最後核定發布實施。

彭慶表示,對擁有老舊房屋的地主而言,都更是一個以舊換新,重塑居住環境的最佳機會,但想要「自主都更」的你,準備好了嗎?

自主都更的四大考驗

彭慶針對自主都更將面對的四大問題(圖三),分析如下:


一、資金:在金融機構支持下,在開發案過程中,如無意外,現金流應該不成問題,但這些錢很可能成為未來的負債。

而開發初期至開發期間,可藉由土地擔保或其他保全措施向銀行貸款獲取「全額」或「大部分」資金。但等當房屋完成登記後,用於興建的銀行貸款就會轉為房貸,由原地主負擔。

自力更新的資金來源,通常源自於地主未來的負債,有些自力更新案件可將多餘的房屋分配出售,但仍需考量出售的市場風險,包括價格下滑、出售困難等等,一旦受阻,地主可以忍受多少的負債,以及多久的負債,是個不可逃避的問題。

簡言之,這種模式其實是將財務槓桿用到極限(無自有資金),此種財務操作對不動產開發案是有極高風險的。

二、專業:專業項目固可以委託顧問公司、建經公司等代辦,但其專業、運作、應變及與地主的溝通協調等,也是應該擔心的。

包括設計、結構、營造、水電及消防等,尋求適宜的專業人員及公司更是一種綜合性的專業,因此常常看到以不動產開發為業的建商,都需要有許多專業人員及部門,來整合所有參與的專業人員時間,處理過程中繁瑣的工作,這需耗費非常多的時間與精力。

因此自力更新案勢必將類似建商的專業工作委外處理,市場上確實有所謂的顧問公司、建經公司收取服務費,以「代辦」的角色介入自力更新案件,這對案件有極大的助力。

但與從事不動產開發業的建商相比,無論在時間投入、決策速度與相關專業廠商依存上有些差距,因此,當住戶們要尋求專業協助時,都要支付相關的顧問費用。

三、地主整合及分配利益:整合所有地主、合理的分配利益,讓眾多地主都願意參與都更案,這種土地開發的專業,更非地主專長,因此曠日廢時、冗長的過程,是都更無法成功的最大原因。

由於地主整合的工作無專人負責,地主的整合,涉及各地主的權益及各種不同的想法,且動輒上百人,這種整合是需要時間與專業的,並非開幾次說明會就可達共識。

有一位在台北謀職的黃小姐談到,她台中的老家,就在台灣大道「七期豪宅區」旁,屬於精華地段,之前有建商一直在整合,但住戶意見很多,一直沒進展,另有些住戶不想肥水落到建商手中,故主張「自主都更」,但因大家都非都更專家,她每次一聽要開說明會,都搭高鐵回台中開會。

但開會時,你一言我一句的,大家都非常關心「都更分配」,且都想「不花一毛錢」,她從興沖沖到懶得回去開說明會,直到最近還興起「不如把舊房子賣掉算了」,直說,「都更好難」。

彭慶指出,即使是專業的建商,在面對地主的整合也是件極困難的工作,更何況非專業的地主,更是難上加難,這也是都更案即使在政府大力推動下,自主更新的成功案件仍占少數的主因。

四、風險承擔:建商不僅僅是以專業、以資金從事不動產開發,在實質上它更是一個承擔最終風險的企業,而面對長久的不動產開發時間,尤其在缺工、缺料的情況下,假設施工期約抓三至四年,若期間發生一些不利的變動,恐非自主更新的地主得以承擔。

其要承擔的風險包括,工地意外、協力廠商問題、材料價格波動、預估房價下跌、房屋市場低迷及房屋出售不易等,這些本應該由開發商(建商)承受的風險,一旦發生,恐非自主都更的地主們能承擔。

彭慶表示,地主們想自主都更,最好能考慮資金、專業和風險承擔的能力,而不能只考慮可能無法成就的利益分配… 閱讀完整內容
理財周刊2023/11月 第12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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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水不落外人田 「自主更新」的玩法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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