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行人最大」 道路設計是安全大功臣

相對於台灣常見來不及過完馬路而倉皇奔跑過街的行人,英國道路中央常設有寬廣的中途停留區,給行人安心停留的餘裕,以便兩段式、甚至三段式穿越。

文、攝影/陳韻聿(中央社駐倫敦記者)

在倫敦生活初期,由於在台灣已養成「禮讓行車」的「好習慣」,我在穿越馬路時偶爾會發生與駕駛人彼此會錯意的情況:見車輛駛近,即便斑馬線橫陳眼前,仍會停下腳步讓車輛先行,結果就是有意讓路的駕駛人見我遲不動作只好按喇叭要我趕快通過。

許多駕駛人不僅在距行人穿越道約五公尺處就開始減速,在行人較多或路寬較窄小的區域,駕駛人更是習慣性預設隨時得提防隨意穿越的行人。

在沒有號誌燈、但有行人穿越道的路段,駕駛人不與行人爭道,這與在台灣各路口無論是亮「黃燈」或「紅色閃示燈」結果往往都是駕駛人「把握時間衝鋒陷陣」、行人只能站在路邊期待陌生人善意的情況迥然不同。不過,在沒有行人穿越道、特別是車流較大的路段,英國駕駛人可以、也有權利不讓路。


▲英國馬路中間的行人中途停留區往往空間足夠,部分路段甚至同一時間有超過10人等候穿越也不至於有立即、明顯的安全疑慮。

道路設計重視「緩衝」 行人不再無所適從

在英國,無論是大城市或小鄉鎮,「行人最大」幾乎是百分之百落實的交通準則。事實上,在繁忙的倫敦街頭,理所當然認為「我最大」的行人將紅綠燈當參考用、任意穿越馬路的景象,著實屢見不鮮。究其原因,這難道是因為英國駕駛人特別文明,天生自帶行為管理功能而值得信賴?

當然,觀念教育很重要,社會文化亦然。若「分秒必爭」、視行人為不得不忍受的「路障」、幾乎將各類「緩衝空間」(例如人行道拓寬和設置面積足夠的行人穿越中途停留區)等同於資源(例如土地)的浪費,只要這類源於社會文化的觀念仍屬主流,那麼任何關於交通安全的討論恐怕終究都是搔不到癢處。

在道路設計上,在英國,即便不是相關領域專家、也未鑽研法規,只需稍微用心觀察,就能意識到工程設計巧思對良好交通的巨大貢獻。

舉例而言,在倫敦街頭,行人與駕駛人的號誌燈變化之間必定有時間差:車輛見紅燈減速停駛後,行人號誌燈在相隔一定秒數後才亮綠燈;而在行人號誌燈轉紅之後,車輛號誌燈也是相隔一定秒數才轉綠。這是時間上的緩衝。
此外,道路中央設置行人中途停留等候區,方便行人兩段式、甚至三段式穿越馬路:這不僅方便行動較緩慢的行人、提升行人安全,也減少駕駛人每一次等候行人通過的時間。行人中途停留區往往空間足夠,部分路段甚至同一時間有超過10人等候穿越也不至於有立即、明顯的安全疑慮,即使是推著雙人嬰兒車的家長或輪椅使用者也有安心停留的餘裕。想像一下在台灣,卡在路中央無所適從的行人。這是空間上的緩衝。

相對的,台灣太習慣從「個人」、而不是「結構」找問題,長年輕忽良好的系統設計可以引導個人行為、自動排除錯誤。

儘管如此,英國仍有行人路權團體,不定期發布顯示英國是「行人地獄」的研究調查資料,並敦促行政和立法機關完善法規制度。


▲良好的道路設計可以引導個人行為、自動排除錯誤。圖為英國街頭。

行人優先 轉彎車需讓行

在法規層面,較值得一提的,包括明定駕駛人是在任何交通事件中,有能力造成最大損害、也是須為減少其他用路人風險負起最大責任的一方。在「任何路口」,所有轉彎車輛及其他交通工具都應禮讓行人,無論行人是在路邊等待穿越或已在穿越途中。

這裡指的交通工具包含汽機車、單車、馬車、馬匹及其他。在交通工具的位階排序方面,汽機車應禮讓單車和馬,這適用任何變換方向或切換行車道的情況。

在任何共用道路空間,任何交通工具使用者都必須尊重行人安全,包括不可在行人身邊或面前高速通過,且必須考量部分行人可能有不明顯的聽覺或視覺障礙。 閱讀完整內容
全球中央2023/11月 第17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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