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亂象難解 「違規記點」為何是關鍵?

《道交條例》走回頭路高風險駕駛行為恐不減反增


交通部在道路安全與司機生計間搖擺不定,一年內又端出新法,讓去年違規記點新制「回到原點」。為何專家學者認為,違規記點不該退縮?記點制又能如何幫助改善交通安全?

撰文/陳子萱

護道安,還是顧民怨?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上路不到一年,政策竟然又大轉彎!

自「行人地獄」風波延燒以來,交通部為整治交通亂象,去年六月底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道交條例》),不只增加民眾檢舉項目,更實施「違規記點新制」,將記點範圍從「警察攔查」擴增為「逕行舉發」(含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以下簡稱逕舉),並加強懲罰力道,一年內違規達十二點即吊扣駕駛執照。

但這大刀闊斧的道路安全改革,上路後卻因道路臨停空間不足,衝擊職業駕駛工作權,引發運將們數度上街抗議。交通部不敵運輸業壓力,今年三月再提出《道交條例》修正草案,朝向「微罪不檢舉、逕舉不記點」規畫,縮減民眾檢舉及違規記點項目。


職業駕駛不滿 交部再修草案

新版草案中,將民眾檢舉項目從五十九項砍為四十九項,排除十項罰鍰金額為一二○○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包括路口違規停車、並排臨停等;至於違規記點的項目,也從五十五項減為四十八項,且限縮回只能由警察攔查取締記點,逕舉不再適用。

換句話說,若草案通過,未來路口違停不能檢舉,並只能由警察開單來記點;而透過科技執法取締的超速、闖紅燈等行為,都不必被記點。草案還放寬記點抵扣規定,將自費參加講習一年,最多抵一次兩點,提高到一年兩次四點。草案在四月二十九日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若本會期順利三讀,新法預計最快六月上路。

記點新制推動不到一年,又大轉彎回到原點,雖讓運將拍手叫好,卻也引來行人路權團體重批「法規大倒退」。專家學者更直指,交通部對於違規記點立場失守,形同將去年改革突破重新歸零,恐又走上道交亂象的回頭路。

「如果只有取締,卻不記點,等於容許道路環境繼續惡化下去。」台北市交通安全促進會理事長邱裕鈞點出,道路改善是浩大工程,需要時間推動,但交通部不該馬上修法退縮,折衷作法應是給予「緩衝期」,針對已完善的道路區域落實記點制,尚未調整地區則暫緩實施,這才會給地方政府改善的壓力。

為何改善道安,落實違規記點制是關鍵?首要目的,就是有效抑制累犯。

邱裕鈞說明,一般取締以罰鍰為主,民眾往往只是繳錢了事;搭配吊銷駕照的記點機制,才能真正矯正駕駛人的違規行為。尤其相較於他國,在台灣交通違規的成本太低,看不到改善效果。

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吳昆峯就舉例,日本的違規超速是「罰得重、程序多」,不僅會被扣點開單,還須由檢方決定罰金,警視廳則會收回駕照,而駕駛自費參加交通講習才可領回駕照;同樣是違規超速,在台灣卻只有寄罰單、去繳費,「但記點就是要告訴民眾,若一直違規,到最後會沒有駕駛的權利。」

尤其,記點制更是要遏止高風險行為的累犯。據交通部統計,去年六月違規記點制上路到今年四月中旬,「超速」攻占記點榜之首,高達近一九○萬件,排名第三的「違規臨停」則破百萬件,第五名的「闖紅燈」也是常見的危險行為;但新版修法卻將這三項主要違規行為,一併納入限縮記點項目。

而這三大違規項目,過去還高比率仰賴逕舉取締,像是闖紅燈逾六成來自逕舉,違規臨停超過九一%,超速更有高達九九%都靠逕舉。若修法通過,未來九成以上超速、違規臨停行為,都不會被記點處罰,「恐怕又回到原點,人人繳罰單就好。」吳昆峯感嘆。


從人監管 有效矯正駕駛行為

再來,違規記點的重要性,在於能逐漸從「車」的監理,真正回歸到駕駛「人」的管理。

長期以來,交通監理主要是追蹤車牌,以車輛為管理對象,但在無法確認駕駛人身分之下,不只容易加劇累犯,更會「懲罰錯人」。

吳昆峯舉例,據交通部道路安全觀測指標研究,以二○二一年普通小客車為例,在警察攔停資料中,違規者有七七%為男性,二○%為女性;但在逕舉罰單裡,女性比率卻爆增為兩倍,達到四三%!其實這些「違規者」只是「車主」,因為女性汽車保費較低、許多民眾將車輛登記在女性名下,實際駕駛並非本人。

他再舉例,很多計程車或貨運司機「靠行」,車主登記為車行老闆,每當記點積滿需要上道安講習時,運輸業者就哀鴻遍野,因為都是老闆去上課。

「交通違規根本『罰錯人』。」吳昆峯說,記點制早在一九八七年就實施,一直無法發揮作用,就是因為「從車而非從人」的管理。直到去年記點新制擴大實施、加嚴罰則後,成為改革契機,才逐漸能「找出」駕駛人。

從數據來看,確實如此。交通部統計,二○二三年元旦到六月二十九日間,駕駛人歸責的辦理件數為十三萬三○四件。而去年新法上路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至年底,件數則飆至四十三萬一八八九件,足足成長逾兩倍。

邱裕鈞也認為,數字大幅飆升,絕對與去年修法有關,因為有嚴罰驅力,讓民眾更積極去登錄駕駛人,對「從人監理」有正向影響;如今修法又將翻案,他也擔憂「以後誰會去登記?」

用來矯正駕駛行為的記點制不該退縮,學者認為,必須先建立「從人監理」的基礎,未來才能參考酒駕防制作法、納入保費機制,以保險輔助監理,更完善交通安全。

「無論是強制險或任意險,目前幾乎以車為主,就算是從人,也只看保險人的性別、年齡、出險紀錄,未納入違規駕駛行為。」邱裕鈞指出,當記點制能有效反映不良的駕駛習慣,即可作為保費計算基礎,例如駕駛的記點達標,保費就應提高。

其實,國內已有業者推動UBI車險,與記點制有異曲同工之妙,就是要回歸從人監理,「畢竟車子不會違規,人才會違規。」邱裕鈞說。

吳昆峯則強調,保費加保,是要反映駕駛的高風險,許多實證研究已證明,保險制有助落實交通安全,例如在加拿大,結合駕駛人履歷、記點制度的保險機制,可以減少十五%的違規。


▲交通部又修法!未來違規臨停,將不再是民眾可檢舉項目,並只能由警察開單來違規記點。攝影·唐紹航

強制險增違規加費 缺乏共識

回到國內,可先從官方定義的「重大違規」著手。吳昆峯建議,《道交條例》第四十三條指的「危險駕駛」,以及警政署列為重點執法的「重大違規」,可視為兩大基礎,作為保費評估依據,「這已經是政府確定要遏止的高風險行為。」

然而,即使學界大聲疾呼,違規記點不該退縮,更應納入保費機制,政府部門態度仍相當保守。

金管會表示,二二年四月曾參採交通部意見,擬在強制車險費率表,新增重大違規加費費率,但遭商總及六家運輸業同業公會反對。反對意見主要認為,強制險目的是保障事故受害人,而非矯正駕駛行為,就算以重大違規加費也無助改善交通。由於當時無共識,相關規畫暫緩至今。

至於修法限縮記點制,挨批走回頭路,交通部則強調,違規記點因道路配套未完備而衍生問題,為兼顧職業駕駛工作權,法條有修正必要,將待立院完成審議。

近一年來,面對交通安全亂象,官方立場反覆,讓外界無所適從。在攸關矯正駕駛的違規記點制上,交通部還須有改革魄力、輔以配套並進,否則朝令夕改,恐怕僅是亂上加亂。 “閱讀完整內容
今周刊2024/5月 第14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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