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辦門號、領不到防疫物資⋯⋯新住民頻「卡關」
今年,台灣新住民將突破六十萬人大關,加上新住民子女逾百萬人,但他們的權益卻經常「卡關」;這不只攸關外籍配偶生活保障,更包含經濟移民的整體政策,面對缺工、少子化,台灣必須做好準備。 撰文/林良昇來自馬來西亞的蘇燕芳和台灣人結婚,領有永久居留證的她,在台灣生活十多年,至今她名下卻仍沒有固定的手機門號,還是以預付卡為主,辦理如電信公司推出的「四九九吃到飽」方案也有一些門檻,令她覺得不方便。 從越南來台灣三年半的阿蓉(化名)同樣持有居留證,最近到銀行開戶,被行員要求提供越南身分證、稅籍資料,她感到困惑,再到另家分行詢問,被告知不必繳交就能開戶,白跑好幾趟。 像兩人一樣的婚姻移民,在台灣有著「新住民」身分,她們是台灣孩子的母親,長年融入台灣社會;但是,從日常生活遭遇的種種不便到相關權益的限縮,經常讓她們感受到未被善待。 目前台灣新住民以婚姻移民為主,按現行流程,外籍人士與台灣人結婚後,可依親申請在台居留,持外僑居留證合法居留五年,且每年居住超過一八三日,可進一步申請永久居留證。 若新住民有意歸化成台灣人,需持外僑居留證合法居留三年以上,且每年居留一八三日以上,並放棄原國籍,可申請國民身分證,但整個流程最快也要四年。 移民缺定位 修下位法僅治標 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二○一四年新住民不到五十萬人,到二三年底,已接近六十萬大關,十年增加近十萬人;而在新冠疫情解封後,出入境大爆發,去年一口氣多了一.四萬名新住民,增加數創十年新高,若再加上約三十萬名新住民二代,保守估計台灣有約百萬人來自新住民家庭。 不只如此,缺工時代來臨,未來如何吸引外國人才移民來台,更是政策布局重中之重。然而,台灣準備好了嗎? 今年剛結束的總統大選,主要三黨都提出要完善新住民相關法規、訂定專法;二月一日開議的新國會,也有兩名新住民立委,為歷屆最多,令外界期待在立法上能有所突破。
其實,針對新住民相關法規缺漏,監察院早在一七年的調查報告就點出病灶。該報告指出,我國整體移民政策方向定位不明,以致無法統整並有效引領下位法令及制度的架構,造成相關制度或法令的修正,經常陷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現象。 除了生存權、工作權等基本權利外,監察院提到最鮮明的案例,是新住民二代的教育困境,特別是滯留在新住民母國孩子的「跨國銜轉」問題最嚴重。 目前台灣的新住民中,有超過三成來自東南亞國家,與台灣語言差異較大,許多新住民家長因經濟、家庭等因素,將出生後台灣子女帶回母國成長,但也因這群「新二代」在當地是外國人,讀完小學後得返台升學,回國後卻經常因語言不通,導致適應不良。 「監察院點出的問題到現在還是存在。」長期關注新住民二代議題的台灣新住民家庭成長協會祕書長柯宇玲提到,這些「新二代」通常在十二、十三歲返台,完全不懂中文,本來考試名列前茅,回台上學卻只能繳白卷,重挫孩子自信心,協會在去年就輔導逾六十位遭遇困難的新二代。 她不諱言,儘管教育部觀察到此現象,也推出華語補救課程,但模式多是由通譯陪伴孩子讀書、協助翻譯,效果非常有限。 組織位階不足 跨部會協調難 挑戰不僅出現在教育現場,出身馬來西亞的民進黨立委羅美玲回憶,過去幾年新冠疫情期間,為了新住民權益,「我們不斷地協調,包含口罩、疫苗,因為沒有一個專責單位能協調這些事。」 羅美玲回憶,一開始口罩等防疫物資不足,需要身分證才能領取,但有不少新住民還沒領到身分證,找移民署也無能為力。儘管民代介入後順利解決問題,但由此也看出,移民署著重「管理」層面,對新住民的生活照顧和權益上,心有餘而力不足,更何況組織「位階」不足,也難以規畫更上位的移民政策。 事實上,行政院自一五年以來設有「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負責跨部會協調重大新住民事務,但該會報「六個月」開會一次,在許多問題因應上,顯然緩不濟急。 「新住民朋友都希望有一個委員會來處理這件事(新住民生活)。」羅美玲指出,現行不是沒有專責單位,只是攸關新住民日常切身生活的照顧事務,主要由移民署移民事務組下的移民輔導科負責,人數只有十八人。 「如果不算新住民二代,十八人要負責近六十萬新住民的權益工作,非常繁重!」羅美玲點出,照顧新住民不單是移民署的工作,在台灣生活包括就業、醫療、子女教育等各面向,但移民署僅是內政部下設的三級機關,位階不夠,跨部會協調時往往力道不足。 除了專責單位應提高層級以外,法律也須補洞。事實上,監察院一七年的調查報告就提出解方,認為政府應調整過去偏重防堵管制及預防犯罪為主的移民政策思惟,積極統籌相關法規,研議制定專法。
同樣是一七年,來自柬埔寨的台灣首位新住民立委、現為基隆市政府綜合發展處處長的林麗蟬就曾提出過《新住民基本法》草案,關注新住民權益保障;上屆立法院也有三個版本在內政委員會待審,只是未竟全功。 顧及經濟移民 應對缺工衝擊 身為第一位提出新住民相關基本法案的立委,林麗蟬的初衷不僅是照顧人數較多的「婚姻移民」,更關切完善整體的移民政策,希望顧及「經濟移民」的布局發展。 「我們一直認為要有個基本法,在基本法下有個委員會支撐這些工作。」林麗蟬認為,有更高位階的專法和專責單位,才能整體盤點對新住民、移民政策,因應未來台灣的缺工、少子化衝擊。 農曆春節前,林麗蟬一月三十日拜訪來自日本、任教台灣海洋大學的海洋環境與生態所教授識名信也,專長珊瑚復育的他來台近十五年,甚至已在基隆置產;他日前申請永久居留證,卻因程序繁雜、溝通不良延誤了申請時間,還得再等一年,讓他深感相關機制不友善外來移民。 林麗蟬觀察,對長年在台的外籍人士,「他們的稅沒有比一般台灣人繳得少」,卻欠缺相關福利,連超過六十五歲長者免費搭公車也被排除,「他們不缺那些錢,這是情感的問題。」她認為,若無法從生活顧及新住民的權益和感受,會降低吸引外國人才來台就業、定居的誘因。 「我們常常是在遇到問題,才想解決問題。」林麗蟬這番注解,呼應了監察院報告指出的「頭痛醫痛、腳痛醫腳」,她認為未來面對新住民事務,修法應從更宏觀的層面檢視,建構在整個台灣的人口政策跟經濟發展的基礎下,設定完整的移民政策。 不只如此,她更建議,行政院要成立新住民事務委員會,負責統籌規畫、研究、諮詢、協調相關事務,保障新住民基本權利。 不論是以婚姻移民為主的新住民,或日益重要的經濟移民,都是不容忽視的「新台灣力量」,隨著新住民人數日漸增多,政策與法規也應與時俱進,新國會已就位,新政府五月將上任,行政、立法都得加速動起來。 閱讀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