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參戰、字節跳動提告、中國修法擋交易
川普為何急轉彎綠燈放行TikTok
TikTok案在甲骨文、沃爾瑪的合作方案下,終於讓川普「原則同意」。為什麼川普會從一開始雷霆萬鈞封殺TikTok,到現在變成「中美一家親」?
◎黎蝸藤
▲甲骨文創辦人埃里森(圖)是川普的支持者。
印度帶頭禁止中國應用程式(app)後,啟動世界各國圍剿中國app風潮。美國開始強硬處理中國手機app,抖音國際版TikTok和微信首當其衝。TikTok被迫出售案出現解套,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 九月二十日表示「 原則同意」TikToK與甲骨文(Oracle)、沃爾瑪(Walmart) 的合作方案。
美中兩國政府為TikTok大博弈
依目前的交易規畫,TikTok 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將分拆出TikTok Global,負責美國及中國以外大部分地區業務。甲骨文負責這家公司的雲端服務,沃爾瑪則提供電商與廣告技術。甲骨文與沃爾瑪共占 TikTok Global兩成股份。
川普先揚言在美國封殺TikTok,後又允許美國公司在六星期內進行收購。八月六日,白宮發布行政命令,禁止美國公司與字節跳動在四十五日後進行一切交易,意味著若TikTok無法在四十五日內售出,將會被趕出美國。十四日,白宮發出新行政命令,把交易截止時間延長到九十天,即延至總統大選後。
圍繞TikTok的命運,美中兩國政府和各大公司展開大博弈。最初傳出微軟願接手TikTok在美國業務,後來又傳出將接手包括加拿大、澳洲等英語國家的業務,收購價在兩百至三百億美元之間,這比字節跳動的底價五百億低很多。
在此階段,微軟是唯一的買家,字節跳動看似別無選擇,只能賤賣。中國外交部和媒體群起指責美國「強買強賣」,是「二十一世紀的強盜」;中國媒體和網路指責字節跳動老闆張一鳴「軟骨頭」。川普說若交易成功,微軟要給美國財政部一大筆錢,讓「搶劫論」被推至高峰。
三大轉變讓微軟退出競逐
就在盛傳即將交易成功之際出現三大轉變:
首先,甲骨文加入戰局,有了競爭對手,微軟收購案出現變數,至少被甲骨文抬價了。
其次,TikTok在八月二十五日於加州控告美國政府,指控川普依行使緊急經濟權力發布行政命令違法。如果法庭禁止美國政府封殺TikTok,TikTok也就不必急著出售。
最後,中國在八月二十八日突然調整《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新增限制「基於數據分析的個性化信息推送服務技術」和「人工智能交互界面技術」等技術出口。這意味著,即便TikTok賣出美國業務,其演算法可能不能被打包賣出。TikTok的演算法是其核心技術,傳說非常聰明。如果不賣演算法,就大大降低買家意願。這也等同中國政府會對審查交易擁有否決權。
在三大轉變下,微軟選擇主動退出順理成章。九月十五日傳出甲骨文將和字節跳動(還有沃爾瑪及其他一些美國資本)合組新公司,甲骨文將以合作方身分,全權托管TikTok的美國數據,以應付美國政府擔心的數據安全問題。中國把這種合作類比為蘋果將中國數據托管給雲上貴州,稱之為「雲上加州」。儘管新公司細節還不清楚,但這是字節跳動所能得到的最佳方案:不但市場照舊開放,核心技術也沒有流失。
華爾街派是禁令急轉關鍵
美國財政部長梅努欽(Steven Mnuchin)對方案表示滿意,川普也在二十日表態「原則上贊成」,還「送上祝福」,說這樣能解決美國國家安全顧慮。美國商務部雖在九月十八日公告,要求九月二十日起app商店必須停止TikTok的下載和更新,但二十日又說,由於TikTok談判出現變化,此禁令延後一周實施。現在方案看起來樂觀,但美國朝野不乏激烈反對聲音,故方案最終是否能成立還存在不確定性。
無論如何,從一開始雷霆萬鈞的封殺,到現在「中美一家親」,準備一起在美國市場上賺錢,這種轉變太大令人無法轉過彎來。
其實出現這種結果也不能說太意外。首先,正如筆者在討論中美貿易戰時反復提及,美國政府內有三種力量:川普最關心的是眼前利益(關稅、貿易逆差);以梅努欽為首的華爾街派則還是希望在中國市場賺錢;只有以龐佩歐(Mike Pompeo)等人為代表的戰略強硬派,才主張與中國決裂、脫鉤。川普是最後裁定者,但如前國安顧問波頓(John Bolton)新書所言,川普並不特別傾向哪一邊。在某項具體問題上,哪一邊「哄得」川普滿意,川普就站在哪邊。推動制裁TikTok的是戰略強硬派,但負責解決方案的卻是華爾街派。
在華爾街派慫恿下,加上TikTok承諾在美國公司提供兩萬五千個職位,又有傳言將設立五十億美元的教育基金(字節跳動否認此說,說五十億美元是未來幾年所需繳納的稅金預估值),川普這次站在華爾街派一方不奇怪。
其次,TikTok雖是字節跳動的子公司,但字節跳動本身資本結構有非常可觀的部分來自美國創投資金。如果美國政府真的封殺TikTok,字節跳動大受打擊,美國資本也損失慘重。從這個意義上說,字節跳動創辦人張一鳴說字節跳動是一間全球公司並非全無根據。資本交織在一起的結果就是,美國表面上打壓中國公司,實際上也自傷八百。這也是資本全球化既定格局下脫鉤的複雜性。從TikTok事件一開始,就不斷有美國財團遊說,《華爾街日報》傳出各種版本的方案中,也都少不了提及照顧美國資本的安排。
▲TikTok收購案過關,不但市場照舊開放,核心技術也沒有流失。
甲骨文參戰原因引人遐想
第三,甲骨文的加入頗有蹊蹺。事實上,甲骨文的業務是數據庫和商用軟體,和TikTok這種社群軟體基本不相關,勉強說來只有人工智慧(AI)有交集,即TikTok所謂核心技術。但如果真的僅為此核心技術出幾百億美元根本是瘋了。筆者推測,從一開始甲骨文就沒有想買TikTok,它加入戰局很可能是中國政府背後推動的結果。
甲骨文和中國關係密切,還是中國網路防火牆的技術合作方。中國政府找甲骨文出面,用自己也接受的雲上貴州方案解決,對內對外都可以宣傳中國模式衝出世界,連美國也用「中國倡議的網路規則和解決方案」。甲骨文創辦人埃里森(Larry Ellison)和CEO凱芝(SafraCatz)也是川普的長期支持者,難怪從一開始川普也支持甲骨文加入戰局。
最後,字節跳動控告美國政府也起到作用。美國封殺TikTok,筆者認為並非無理,但最重要的理由不在TikTok引發的安全擔憂,也不是TikTok帶來精神污染,而在於美中的「對等」。中國封鎖了一切美國社群軟體,而美國讓中國社交軟體長驅直入,這種不對等情況必須徹底扭轉。
然而,美國在處理對等問題上,目前沒有足夠的法律武器。在封殺TikTok一事上,安全問題儘管能激發輿論支持,但拿到法庭上說服法官的證據就目前看來並不充分。商務部最有力理由反而是字節跳動幾年前收購music.ly的事。後者雖然在美國有一定市占率,但由於它是家中國公司,字節跳動收購時沒有向美國商務部轄下的外資投資委員會(CFIUS)申請。
美國缺法律武器逼中方平等對待
美國在一八年八月制定《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FIRRMA),CFIUS審批權力得到擴大,只要被收購公司在美國有足夠市占率就有權審核,而且可事後追溯審查當年的收購。因此,商務部可在這個環節「卡脖子」,但這樣操作法庭是否接受也很難說。因此,要解決這個問題,國會制定「對等法」才能一勞永逸。TikTok之外,美國政府另一個制裁目標就是微信,如果沒有對等法,政府最終能否在法庭勝出也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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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為何急轉彎綠燈放行TikTok
新新聞
2020/第17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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