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離婚活動的經濟與社會效應

自由還是經濟的兩難抉擇


文/李世暉 圖片提供/達志影像

根據日本總務省2024年公佈的資料,日本離婚率為0.15%,居世界第42位。此一離婚率的計算,是指某一特定期間的離婚對數,對同一期間的期中人口數比率。亞洲其他國家,如新加坡為0.19%、韓國為0.18%、台灣為0.218%,中國則是0.34%,為亞洲地區離婚率最高的國家。若對照結婚率的數字,日本每3對結婚夫妻中,就有1對會離婚,中國更是每2對結婚夫妻中,就有1對會離婚。

從數字上來看,日本的離婚率在世界排名上,居於中間位置,也不是亞洲地區最高。若從歷年離婚率數字變化來看,1970年代之前,日本的離婚率一直維持在0.1%以下,之後則是緩步上升,到了1998年首度突破0.2%,2002年達到0.23%的高峰後,則開始逐步下滑。這樣的統計數字也顯示,日本的離婚率正逐年下降。

年金分割×日劇效應
日本對「離活」關注推升


日本自2007年實施「年金分割」制度,一定程度保障專業家庭主婦的經濟權益後,離婚的討論就經常躍上日本媒體版面。2009年,NHK播出《婚活/離活》的電視連續劇,不僅進一步推升對於離婚的關注,也讓「離活」成為熱門的關鍵字。

“「離活」是離婚活動的縮寫,是「婚活」(結婚活動)的反義詞,指的是為離婚做準備的活動。具體包括獲取離婚所需的法律知識,確保住所和工作等基本生活條件。”

對於日本人來說,過去重視的是找工作時的「就職活動」(就活),之後隨著人際關係的變遷,增加了「結婚活動」(婚活),現在則是因為社會經濟的變化,增加了「離婚活動」(離活)。

日本社會對於「離活」的關注,也反映在流行文化中。例如,2021年日本TBS在COVID-19疫情下推出日劇《離婚活動》,獲得閱聽大眾的共鳴而取得不錯的收視率。該劇描述北川景子飾演的女主角(時尚雜誌編輯),與男主角(航空自衛隊隊員)閃電結婚後,發現彼此個性與成長經驗差異過大,決定展開離婚活動。

另外一部由富士電視台製播的日劇《大豆田永久子與三個前夫》,則描述女主角松隆子(建築公司女社長)離婚後的生活日常。此劇的主軸不是「離活」,而是描述日本女性離婚後面臨外界壓力的生活。女主角面對不適合的對象,會立刻解除彼此的婚姻關係,即使外界負面耳語不斷,女主角依舊認為,「單身的離婚婦女有權利追求幸福,也有能力讓自己活得快樂」。


▲日本社會長期以來對於離過婚的女性,抱持歧視和不友善的態度。多數日本女性因不想被貼上「失婚女性」的標籤,而選擇維持婚姻。

以「家戶」為核心的社經關係
高度關注「離活」離婚率卻大幅下降


何以日本人高度關注「離活」,但離婚率卻維持中間位置?可從社會與經濟面向進行理解。

社會面向

日本在實施《民法》(1898年)與《戶籍法》(1868年)之後,以法律確立「家戶」為核心的經濟社會關係,日本的離婚率即大幅下降。

“以家戶為核心的經濟社會關係,是建立在傳統「男尊女卑」的社會文化之上,對日本女性而言是不利的。”

舉例來說,日本社會長期以來,對於離過婚的女性,抱持歧視和不友善的態度。對日本女性來說,她們多數因不想被貼上「失婚女性」的標籤,而選擇維持婚姻。

禁止再婚期

明治時期施行的日本《民法》,規定女性離婚後的6個月內不得再婚。2016年6月,日本政府才把180天的「禁止再婚期」縮短為100天。直到2024年的4月,才完全廢除此「禁止再婚期」的規定。

夫妻同姓制

在夫妻同姓制之下,女性結婚後必須改為夫姓,離婚之後則改為原姓。因此,即便女性不願讓人知道她的婚姻狀況,但親戚、朋友與同事還是可以透過她的改名而得知。換言之,這些改名的時間與社會成本,完全由日本女性承擔。對此,日本女性長年提出申訴與審議,但在2021年6月的日本最高法院判決,《民法》與《戶籍法》規定的夫妻同姓制規範並無違憲。

經濟面向

“日本女性受困經濟因素,多數選擇熟年離婚。”

在經濟面向上,日本女性結婚之後,在各種期待或壓力下,多選擇離開職場成為全職的家庭主婦。對女性因結婚而選擇離職時,日本的職場會用「壽退社」恭喜對方。意思是指,值得祝福(可喜可賀)的離職。因結婚而離開職場的日本女性,在經濟上居於劣勢,導致在婚姻中的不平等關係。即便在家庭遭受不公平待遇,日本女性可能會因經濟因素而選擇忍耐。

雖然日本透過法律的修正(如財產分割、贍養費)來保障女性的經濟權益,但日本的離婚中,有9成是透過協議方式離婚。在協議過程中,日本女性經常面臨「自由」還是「經濟」的抉擇。結果,多數日本女性傾向等到丈夫退休,透過「年金分割」制度取得半數年金後,選擇「熟年離婚」。


▲在夫妻同姓制之下,離婚之後改名的時間與社會成本,完全由日本女性承擔,對此,日本女性長年提出申訴與審議。

日本社會對離婚觀感改變

另一方面,上述經濟與社會環境的限制,為日本的「離活」帶來更多的市場需求。特別是在流行文化(如相關的連續劇)、藝能新聞報導(如日本演藝人員的離婚新聞)影響下,日本社會逐漸不再對離婚抱持負面的觀感。

專家協助降低離婚障礙

有離婚需求的女性(或男性),除了夫妻雙方協議外,也開始尋求外界專家的協助。一般來說,日本中產階級夫妻若無法透過雙方協議,而是尋求律師協助進行「離活」時,單方花費的金額約為100萬日圓。透過專家的協助,確實可降低一些離婚時的社會經濟障礙。

政府友善政策鼓勵家庭主婦投入職場

此外,日本政府自2013年開始,即積極鼓勵家庭主婦投入職場。依據電通總研的調查,若日本全職家庭主婦投入就業市場,將可帶來6兆日圓的經濟效應。為了提高全職家庭主婦的就業率,日本政府推出一系列女性友善職場和家庭福利的「女性經濟」政策,包括改善托兒制度,要求企業增加高階管理層的女性人數等。

對於正在進行「離活」的女性,或是已經離婚的日本女性而言,就業環境確實要比之前友善得多。然而,無論是離婚後重回職場,或是以單親媽媽身分留在職場,這些女性的工作心態與工作環境,必然出現顯著變化。有些人是歷經長期的就業空白期,必須花時間適應職場;有些人是因為要獨自照顧小孩,必須轉職至時間相對彈性的業種。

以女性為對象的求職平台
為離婚女性提供就業支援


對此,日本也出現以女性為對象的求職網站,為再就業或轉職的離婚女性,提供就業上的支援。例如,日本綜合求職網站doda,特別為求職女性設置「WomanCareer」的網頁。

而TypeWomanAgent更是女性專用的求職網站,雖然只提供1都3縣(東京都、神奈川縣、琦玉縣、千葉縣)的職缺,但擁有多數的女性諮詢專家,可站在女性的立場為離婚女性求職者提供專業諮詢。在此必須強調的是,從整體日本社會發展來看,日本全職主婦家庭佔所有家庭的比例,自1980年代的6成,快速減少至2020年代的3成。日本雙薪家庭的數量,則是快速增加。到了2022年,日本女性就業人口比例為53.2%,創下歷史的新高。

這些數字並不能說明,離婚後的日本女性,經濟自主權得以獲得有效的保障。這是因為包括離婚後再就業、轉職的女性在內,能夠從事的工作多為非正式、缺乏保障的約聘僱職缺,少有能轉為正職的機會。

正是對此經濟困境的擔憂,讓日本女性雖然關注「離活」,卻經常無法付諸行動。在可預見的未來,一旦日本女性的經濟困境獲得緩解,日本女性對於離婚,也將出現不同的想法與行動。(本文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教授)


▲基於對經濟困境的擔憂,日本女性雖然關注「離活」,卻經常無法付諸行動。一旦經濟困境獲得緩解,日本女性對於離婚,也將出現不同的想法與行動。

日本離婚活動的社會與經濟效應


■社會面向
日本在實施《民法》與《戶籍法》後,以法律確立「家戶」為核心的經濟社會關係,日本的離婚率即大幅下降。
禁止再婚期
明治時期施行的日本《民法》,規定女性離婚後的6個月內不得再婚。直到2024年的4月才完全廢除此規定。
夫妻同姓制
在夫妻同姓制之下,女性結婚後必須改為夫姓,離婚之後則改為原姓。這些改名的時間與社會成本,完全由日本女性承擔。

■經濟面向
日本女性結婚之後,在各種期待或壓力下,多選擇離開職場成為全職的家庭主婦。在經濟上居於劣勢,導致在婚姻中的不平等關係。
年金分割
多數日本女性傾向等到丈夫退休,透過「年金分割」制度取得半數年金後,選擇「熟年離婚」。

■日本社會對離婚觀感改變
日本社會逐漸不再對離婚抱持負面的觀感
1.專家協助降低離婚障礙
2.政府友善政策鼓勵家庭主婦投入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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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雜誌2024/4月 第8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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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月 第8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