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台灣幼兒死亡率高居全球第二?

台灣有99% 的健保覆蓋率揭!幼兒死亡率卻是OECD 國家第二高……

 

揭!斷鏈的兒童醫療

今年2月,台灣死亡人口首度超越出生人口。在社會一片「搶救少子化」聲浪中,很少人注意到,在醫療發達的台灣,1 至4 歲幼兒死亡率,與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相較下,死亡率高居第二。去年與前年相比,台灣少了15,000 名新生兒,生得少,就該一個都不能少;死得多,顯示台灣的兒童照護與醫療出現嚴重漏洞。政府若不正視問題、趕緊補救,台灣將更快速朝人口懸崖墜落。

今年初短短三個多月,已有一名幼童死於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台中五個月大男嬰被托嬰中心人員打到腦震盪命危;台北十一歲男童從學校墜樓身亡⋯⋯。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未滿十九歲兒少一年死亡人數超過一千八百人,平均每一天,我們失去五名孩子。這是人口沙漏的大缺口,漏掉的都是社會未來支撐力及開創力的「金沙」。

成功大學醫學院公共衛生研究所去年底發布的《台灣兒童死亡原因複審及分析先驅計畫》報告中指出,多項研究顯示,約二○至二九%的兒童死亡是可以預防的。換算下來,台灣一年應有三六○至五○○多個死亡的孩子,有機會搶救回來。其中,因外傷、自殺自傷、兒虐死亡的可預防性比率超過六○%;早產、先天畸形造成的死亡也有近一○%可預防。

聯合國千禧年發展目標即把降低兒童死亡率列為重要項目,訂下一九九○至二○一五年,五歲以下兒童的死亡率減少三分之二的目標。台灣的成績單,不及格。「二十五年來(一九九○∼二○一五年),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已開發國家平均下降六○%、開發中國家下降五四%,台灣一九九五年開始有全民健保,理應就醫可近性提高,竟然只下降了五一%,甚至低於全世界平均值的五三%。」投入兒科照護六十年的兒童健康聯盟理事長、台灣大學兒科名譽教授呂鴻基說:「這情何以堪!」

▲台灣緊急醫療網未將兒童急重症納入,病兒轉診和後送作業無法統合。

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中三十三個提供兒童死亡率統計的國家比較,台灣○歲的嬰兒死亡率約千分之四,死亡率排名第五;一至四歲為千分之二.七,死亡率高居第二。

行政院去年召開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之一的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要求,政府應該訂出五歲以下幼兒意外死亡率「降幅指標」──台灣兒童在交通、兒虐及溺水等意外死亡率高,這些是可以人為預防的,也更能帶動整體兒童死亡率下降,已開發國家不可能沒有這些指標。但會中國民健康署代表竟表示,台灣沒有兒童意外死因的資料庫,無法建立目標、也達不到。滕西華大呼不可思議,「政府竟然連努力都不願意,還談什麼催生?連生下來健康的孩子,都不願意挽救!」

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首期特別預算案一○八九億元,應在野黨要求才新增二十億元「少子化」特別預算,其中十一億元多用在「營造友善育兒空間計畫」、七億多元用在社區公共托育,原本編列兩億元提供育兒百寶箱,被罵到臭頭才喊停。投入在兒童安全防護或改善兒童醫療可近性的預算是零,在兒童高死亡率的趨勢下,顯得格外諷刺。

台灣擁有許多世界級的醫療技術,如膽道閉鎖孩童的活體換肝臟移植,甚至可以援外,還有超過九九%的健保覆蓋率,為什麼兒童死亡率竟如此之高?

關鍵一》「不明原因」死亡黑數多

事實上,婦幼衛生已成台灣醫療和公衛的冷灶。從成大公共衛生研究所借調到台中巿衛生局擔任局長的呂宗學就說:「坦白講,我碩、博士都在台大念公衛,沒上過婦幼衛生的課。現在公衛主流在基因、癌症、心血管,早年婦幼衛生以傳染病防治為主,但隨著健康形態改變,孩子事故傷害是現階段婦幼衛生重點。」他認為在這塊,台灣缺乏細緻的政策擬定與做事的方法。

台灣四歲以下的死亡人數占所有兒童死亡人數近六成,尤其新生兒的周產期死亡(指懷孕二十八周以上的死胎或產後一周內死亡)和事故傷害的死亡率,最需要加強改善;此外,「不明原因」死亡更是大黑數。

台大兒童醫院兒童胸腔與加護醫學科主任呂立就說,「有些孩子CPR救回來,才發現原來是兒虐,如果沒有救回來,就會被當作『猝死』。在國外,兒童猝死唯一的診斷是經過解剖後,完全找不到任何跡象,包括沒有嗆奶等才能叫猝死;但台灣是沒有原因的就叫猝死。」他常接到「奇怪死亡的個案」,孩子半天內就馬上被火化,「之後會聽說,孩子可能被下毒什麼的,但已經來不及(追查)。」

關鍵二》「兒童生命鏈」銜接不夠

以國際積極推動的「兒童生命鏈」環節,來檢視台灣社會從前端的預防傷害發生到重症照顧,只在「預防接種率」、「醫療人員緊急救護訓練」做得好;其他從社區端的安全社區建置、居家衛教及訪視、預防早產兒、安全載具研發及規範,到醫療端的兒童緊急救護醫療網、急重症專科人力,以及開創新療法,不是付之闕如,就是未達水準。

曾任台大兒童急診醫師、近日從台北巿衛生局轉任衛福部醫事司簡任技正的劉越萍,兼具臨床及衛生行政工作經驗,她認為,「最大的問題在於醫療、社區、家庭端的安全照顧、衛教資源、災難應變沒有連結。」

劉越萍提到,像嬰兒趴睡可能增加死亡風險,台北巿衛生局曾透過健康中心,針對弱勢或高風險家庭進行家庭訪視,檢視環境並進行衛教,「健康中心公衛護理師有一堆癌症篩檢等業務,根本沒力氣執行這塊,國健署和地方衛生局政策無法串聯。」整體社區急救應變訓練和常識也不足。「以台北巿為例,一一九通報到院前心肺停止送醫的個案中,只有三成做過CPR。急救教育應從學校教育開始推行,最好是國小、國中、高中都能各學習一次CPR,現在只有在高中課綱中列入。」

關鍵三》兒童急診「偏鄉」差距大

無論事故傷害或緊急傷病發生當下,醫療端的及時處置,仍是孩子最後一線生機。但在台灣,孩子死亡率城鄉差異極大;急重症科醫師人力和分布,也有很大的城鄉差距。

呂宗學統計顯示,一九九○至二○一六年都會區與山地區的兒童死亡率,相差二至三倍。全台新生兒平均死亡率由每千名三.四降到二.三八,山地區卻一直維持在五到六之間;全台一到四歲平均死亡率在千分之二至二.三,山地區則始終在六上下。

走入偏鄉,許多幼童連健康手冊都一片空白,兒科醫師普遍難尋,遑論急重症醫療。台灣兒科醫學會二○一五年調查發現, 有五家以上醫院提供二十四小時兒科醫師看急診的「醫療資源充足區」,只剩下北北基、台中及高雄三大都會區,與二○一○年相較下,原本的桃園、彰化和台南,從資源充足地區消失,花蓮、台東、屏東、雲林、南投和離島則從沒有自艱困區脫身(兒科醫學會定義:每個縣巿二十四小時兒科急診大於五家醫院為資源充裕地區、小於兩家醫院為資源艱困區)。

「 送對地方, 命會差很多。」中國醫藥大學兒童醫院院長傅雲慶印象深刻的是,有個三歲孩童在幼兒園昏倒好幾次,送到中型醫院,被急診視為一般感冒,由於孩子被媽媽抱上車後又當場失去知覺,再緊急送到醫學中心,一做心電圖發現心臟發炎破壞傳導系統,導致孩童心跳停十幾秒才跳一下,急送心導管室置放心律調節器,才保住孩子的命。

新生兒科醫學會祕書長林湘瑜指出,學會統計顯示,台灣早產兒存活率不僅低於日本、也被韓國超越。

「要降低兒童死亡,必須把兒童急重症的安全體系做好,標準應該是半小時內送到醫院做第一線處置,如果需要緊急手術,一小時內可轉送到有能力處理的醫學中心。」傅雲慶分析。

但台灣緊急醫療網中沒有將周產期及兒童急重症網納入整合,「我們現在要把兒童的相關資源重新盤點、統整,這部分確實有必要,否則連一一九救護派車都可能亂掉。」劉越萍說。

關鍵四》沒選票沒政策?仍缺乏整體規畫

六年前, 台灣兒科醫學會發起「六歲以下國家顧」連署,籲確立「兒童守護醫師」制度、六歲以下兒童免部分負擔、撤除社會弱勢就醫障礙、訂定健保兒童醫療支出比率。即使政黨輪替,上述目標一項也未落實。

現任台灣兒科醫學會理事長、台大醫院副院長江伯倫直言:「為什麼會把兒童這一塊給忽略掉,因為兒童沒有選票!」總統蔡英文就任後,呂鴻基曾拜訪副總統陳建仁、政務委員林萬億與衛福部長陳時中,希望重視兒童高死亡率的問題,「每個口頭上都說好,但是,都沒有做到!」呂鴻基說。


解方一》建立死因個案複審 找到源頭事先預防

盤點所有問題之後,政府應該如何改善兒童高死亡率?呂鴻基指出,「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門研究,一個兒童意外傷害死亡個案,如果沒有釐清死因、加強教育或預先防範,後續會再造成九十五個孩子受傷到門診就醫、兩百個住院的連動。」所以,「一個死因查清楚、解決,它會讓後面的(死亡)一起改進。」

許多兒童死亡可能是某些不良制度、管理或環境的「前哨事件」(sentinel events),但死亡證明書記錄的資訊太簡陋、甚至可能錯誤。包含美國、加拿大、英國、澳洲、紐西蘭都建立了兒童死亡原因個案複審(child death review, CDR)制度。

先進國家透過兒童死因複查,從醫療端、照護端到社會端,把每個孩子死因釐清、防範,以降低兒童死亡率。圖為新生兒加護病房醫護人員個案討論會。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呂宗學及成大團隊建置CDR,預計今年在台中、苗栗和東部擇一縣巿加以試辦。呂宗學指出,這需要包括醫療、衛生、交通、消防、社福、保護、警政、司法、社區及非政府組織一起參與,「重點在於預防、不是究責,否則大家都不敢說實話。」

參與計畫的高雄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助理教授梁富文指出,在美國密西根州就因為CDR改善兒虐通報機制、放寬通報人條件,及早發現,成功讓兒虐死亡人數下降。另外,也因發現嬰兒睡眠中死亡的案例,而推動睡眠初級預防,勸募嬰兒床免費提供有新生兒的家庭,讓父母和孩子分床睡,並加強衛教;甚至發現一款掀蓋式嬰兒床會增加嬰兒窒息風險,而讓產品下架。這讓巴爾的摩一年嬰兒睡眠中死亡個案減少五三%、阿肯色州也減少六二%。

但在台灣,CDR能否制度化仍是一大問號。陳時中認為,「最困難的地方在於人的意願,台灣民間認為人死為大,都要保留全屍,兒童要做(死因調查),法定代理人要同意,不可能設定某種條件下強制做鑑定,不符合我們的社會倫理。」

高雄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鄭子薇指出,目前若是兒童非疾病的死亡,醫院都要通報檢察官,「小孩子幾乎都會請法醫解剖」,但若死診(因疾病而病逝醫院診所)就開成疾病死因,「這一塊(死診未依實開)真實死因就無法查明。」

「在我們鄰近的香港,由醫師、法務、公衛學者組成檢討兒童死亡委員會,檢視死亡病例,已經發展快十年,台灣對兒童相關的整體投資太少。」梁富文說。家扶基金會執行長何素秋也認為,「兒童死亡檢視機制是兒童權益的核心,台灣應該要投入死因檢視及重大傷害監測系統的經費上。」

中國醫藥大學兒童醫院院長傅雲慶(中)認為,要降低兒童死亡率,必須把兒童急重症安全體系做好。

二○ 一七年, 健保費用總支出約七千億元,十九歲以下兒少僅占七.八七%。每人醫療費用支出,成人平均每人花了三萬三千兩百四十三點,七年來成長了二五%;但一至四歲孩子平均每人只用了一萬九千九百八十七點,成長率只有五.七%。

二○ 一六年公布的《兒童權利公約》(CRC)首次國家報告中,台灣近五年在兒少預算編列平均僅占整體預算二.四三%,只有美國的三分之一。

解方二》增加兒童健康投資 追蹤罕病及早產兒

罕病基金會創辦人陳莉茵表示,二代健保上路以來,只通過了四個罕病用藥。二○一六年菸捐收入,扣除定額挹注健保藥費的部分,應有六.八五億元用在罕病上,但實際只用了一.一億元,其他二.三四億元用於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新生兒聽力篩檢等補助,剩下三.四億元直接繳回國庫。「如果連萬分之一的罕病,都沒有給他存活的機會,那還談什麼鼓勵生育?當風險來臨的時候,困頓的家庭要怎麼處理危機?」

早產兒基金會過去每年投入六百萬元,進行「極低出生體重早產兒追蹤檢查計畫」,但只能追蹤到一千五百公克以下早產兒。執行長賴惠珍說,去年國健署首度與早產兒基金會合作、擴大追蹤,不料才辦了一年,今年國健署就宣布不再辦理。

相較之下,日本早從二○一一年開始,編列預算進行新生兒不明原因的死亡追查,甚至進行「日本環境與兒童健康研究」,評估各種環境中重金屬、荷爾蒙等因素與兒童健康、疾病關聯性。

二○一四年,日本把消費稅從五%提高到八%,撥一.五兆日圓挹注在醫療照護,將難治疾病和小兒疾病納入重點項目,盡全力讓「一個都不能少」。韓國近年也大手筆投資在兒科醫療照護,支持各大學醫院擴充新生兒加護病房床數,每天醫療給付提升一倍到每日八百美元,相當於台灣健保給付的三倍,在早產兒存活率上已展現成效。

江伯倫認為,過去內政部還設有兒童局,但整併入衛福部後,連專責的兒童機構都沒有。如果政府認為少子化是國安問題,專責機構若只放在衛福部下面,預算不會考慮到少子化這一塊,應該直屬行政院或總統府才能發揮功能。

解方三》提升兒童機構位階 以利益為第一優先

在兒科界和立法院的關切下,行政院長賴清德已指示衛福部,研議單獨成立「家庭及兒童署」。不過,陳時中認為,如果每個族群都有一個專責單位,政府的效率可能就變得零碎,橫向聯繫也有困難,衛福部會依照指示認真研議,但他也語帶保留地說:「這還需要詳細思考。」

台灣二○一四年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其核心便是「不分種族、膚色及性別,以兒童最佳利益為第一優先」。呂鴻基強調, 用在兒童照顧的經費,不是消耗、而是投資,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赫克曼(James Heckman)研究,每用一元投資在兒童身上的照顧,未來可以獲得三至七倍的社會價值回饋。「我們一直說鼓勵催生,但最基本的是,生出來的不能讓他死掉!」呂鴻基說…閱讀完整內容

今周刊1112期

本文摘錄自‎

斷鏈的兒童醫療

今周刊

2018/4月第11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