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總體經濟的第一本書

國家總產出(national output)這個概念是總體經濟學的核心。一個國家所生產的產出──貨品(goods)及勞務(services)的總量,是該國預算的最終極限制。一個國家若要使用多於自己所生產的產出,不夠的部分就必須從其他國家借入。國家經濟繁榮靠的是大量的產出──而非大量的貨幣。一國政府想要多少貨幣都可以印製,而且將這些貨幣分配下來,讓所有國民都成為百萬富翁。但是除非國家的總產出也能同時增加,否則整體而言這個國家的福利並不會提高。而且即使有了再多的貨幣,如果全國總產出是下降的,這個國家的福利其實還是下降的。

國家總產出的計算方式

衡量一國的總產出的指標中,最被大家接受的是「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要了解什麼是GDP,首先必須搞懂它是如何算出來的。

GDP的計算,最主要的挑戰在於要如何避免同樣的產出被重複計算。總產出看起來好像應該等於一個經濟體所生產的全部貨品及勞務──每一磅的鋼鐵、每一輛農耕機、每公升的穀物、每條麵包、餐館賣出的每份餐點、每張紙、每張建築設計藍圖、每棟蓋好的建築物,以及其他等等。但這樣會有問題,因為在計算每一項貨品及勞務時,實際上會把相同的產出,在不同的生產階段重複算進去好幾次。

這個問題可以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A公司是一家林木公司,它砍伐自有的林地上的樹木,以1,000美元出售給B公司。B公司是一家傢俱公司,將買來的原木切割、琢磨並製作成桌子和椅子,以2,500美元出售給零售商C公司。C公司最後以3,000美元將這些桌椅賣給了消費者。在計算總產出時,如果將每一項交易的銷售金額加總起來(1,000+ 2,500+3,000),結果是6,500美元,這將會高估了產出,因為原木的價格被重複計算了三次(全部的三次交易),而木工則重複計算了兩次(後兩次的交易)。

有一個好辦法可以避免重複計算的問題,就是只計算每個生產過程的「附加價值」(value-added)──也就是新創造的產出。如果一個裁縫師用50美元買了一件未完成的襯衫,縫上成本為1美元的鈕扣,然後將這件做好的襯衫以60美元賣出,我們不會說這名裁縫創造了60美元價值的產出,而是他為這件未完成的襯衫和鈕扣增加了9美元的價值,因此是創造了價值9美元的產出。更準確地說,附加價值(或創造出的產出)等於貨品或勞務的售價,減去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非勞動投入的成本。

我們可以很輕易地將這個方法應用到剛才的A-B-C例子上。A公司的原木材料賣了1,000美元,但是沒有買進任何材料投入,因此它為這個經濟體系增加了1,000美元的價值(產出)。B公司因為對投入付出了1,000美元(給A公司),將產出以2,500美元賣出(給C公司),所以增加的價值是1,500美元。最後,C公司買入2,500美元的投入(從B公司),將最終的產出以3,000美元賣給消費者,為這個經濟體系增加了500美元。如果將每個階段所增加的價值(附加價值)加總起來(1,000+1,500+500),會發現總共創造了3,000美元的價值。

另一個避免重複計算的方法更簡單,就是只計算最終的銷售,這就可以將前面生產階段所創造的所有價值都包括在內了。由於消費者購買桌子和椅子時,付給零售商C公司3,000美元,我們可以斷定有3,000美元的總產出被創造出來。請注意,這正好和上一段的附加價值法所計算出來的答案相同。(請見圖1-1)


雖然兩種方法都是正確的,第二種方法──也稱為支出法(expenditure method)──被大部分國家當作是計算GDP的標準方法。支出法的主要邏輯是,如果我們把對於最終貨品或勞務的所有支出都加總起來,其總和必定正好等於這個國家所生產的產出的總價值,因為產出的每一單位,最後一定會以某種方式被人購買註1。因此,GDP的標準定義是:在一年期間內,一國國內所生產的全部貨品及勞務的市場價值。

政府官員通常把對於最終貨品及勞務的支出分為五種:家計單位的消費(C)、對生產性資產的投資(I)、政府在貨品及勞務上的支出(G)、出口(EX)與進口(IM)。第五章我們會有這些分類的詳細定義。

然而,最重要的是我們要記住,這些分類全都是為了避免重複計算而設計的。雖然消費涵蓋了家計單位幾乎全部的支出,但企業投資卻不涵蓋企業的所有支出。如果把企業全部的支出都計算進來,那就會出現大量的重複計算問題,因為廠商所買的東西中有許多(例如原物料)是要用來加工,然後再賣給消費者的。所以,投資只包括短期內(通常是一年內)不打算用掉的企業支出。對於一名木匠而言,買入新電鋸是投資,而買入要做成桌椅的木材,則不是投資註2。

會造成支出法中重複計算的另一個原因,則是跟進口有關。如果美國消費者購買在亞洲生產的電視機,我們在計算美國GDP中的消費支出時,就必須要小心,因為購買的是外國的產出,而不是美國國內的產出。因此,進口是總支出的減項,要從GDP中扣掉。

將以上種種片段拼在一起,就產生了總體經濟學中最重要的等式:

國家總產出(GDP)=C+I+G+EX-IM

這個等式告訴我們,國家總產出等於在最終貨品及勞務上的支出,減去進口的部分。如我們剛才所述,國家總產出也等於整個國內經濟中附加價值的總和(亦即,在每個生產階段所增加的附加價值的總和)。

衡量總產出的第三個方法,是只計算所得(雖然實務上在計算GDP時更常採用支出法)。所得是因為生產要素(如勞動與資本)所提供的服務而支付的總額──通常是以工資、薪資、利息、股利、租金及權利金等等形式呈現。由於所得是針對產出的生產而給付的,因此,總所得最終應該等於總產出。畢竟,生產的所有收益,最終必會以某種方式進到大家的口袋裏註3。

產出的跨國交易

有時候,一個國家會希望和另一個國家進行產出的交易。例如美國可能希望以商用客機(例如波音747)和日本的汽車(例如本田或豐田汽車)進行交易。如果在交易的當時,美國客機的價值正好和日本汽車的價值相等,那麼兩國的貿易帳就會平衡。也就是說,美日兩國的出口都正好等於進口。

讓人疑惑的是,為什麼許多國家會想要貿易順差,亦即本國送比較多的產出給外國(以出口的形式),而收到比較少的外國產出(以進口的形式)?為什麼會有國家想要給的多,收到的少?答案是,今天有貿易順差的國家,是預期在未來能從他們的貿易夥伴拿回更多的產出註4。這種跨期間的移轉,經由國際借貸可以得到確保。當一國的出口超過進口時,它必然是將相當於這個差額的資金貸放給外國,讓外國人可以購買本國多餘的生產。反過來說,當一個國家的進口超過出口時,該國必須從外國借錢來支付這項差額。用借款的方式,即是承諾在未來會償還這項差額,通常包括利息。

例如,如果美國想從日本進口汽車,但不出口任何東西到日本,則美國只能靠著向日本借錢來支付。這項借款可以有幾種形式:美國人可以直接向日本的銀行借錢,或是他們可以付給日本人股票、債券或其他有價證券。不管這些借款是以什麼形式,日本人拿到的都是資產,例如股票或債券,可以在未來獲取美國的產出。最終,當日本人決定要賣出持有的美國股票及債券,用那些收益來購買美國的飛機、電影及電腦軟體時,兩國之間的貿易收支狀況就會翻轉過來。這時美國就會有貿易順差,美國將一部分的產出運送到日本去,因而使得美國人的消費少於其生產。此時的日本人將會有貿易逆差,使得他們的消費能夠多於他們的生產(消費與生產之間的差額由來自美國的產出補足)。

所有這類型的國際交易,都記錄在國家的國際收支表(balance of payments statement)上(請見表1-1)。經常性的交易,像是貨品及勞務的出口及進口,都記錄在經常帳(current account)。金融交易,包括賣股票及債券給外國人,則記錄在金融帳(financial account)──過去稱為資本帳(capital account)。經常帳赤字,必然會有金融帳上的資本流入(借款);而經常帳盈餘,則會有金融帳上的資本流出(貸放)。所以,經常帳及金融帳是完全相反的,其中一個有赤字,另一個必會有同樣數額的盈餘。(可參考第六章「看懂國際收支報表」)。


說明:在這個案例中,X國所購買的最終產出超過該國的生產,因為C+I+G(國內支出1,500)大於GDP總額(1,450)。這要能夠成立,X國的進口必須大於出口,正如這個案例所示。在表的左半部,(貨品及勞務)的進口比出口多了5千萬美元,這正好是國內支出超過國內產出的數額。很明顯,國內支出及國內產出之間的差額,是從國外進口的。表的右半部是國際收支,提供了更詳盡的X國與其他國家的交易帳目。經常帳是赤字,反映出X國向外國購買的貨品及勞務,多於它賣給外國的。(雖然國際收支中的經常帳不必然等於GDP帳上的進出口差額,但常常很接近。)金融帳上的盈餘,表示從海外有淨的資本流入,才能支應經常帳的赤字。金融帳的資本流入有許多形式,包括外國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有價證券投資以及其他。更多關於GDP及國際收支計算的細節,請見本書第五章及第六章。

我們不應該把經常帳赤字完全看成是負面的,因為經常帳赤字不見得就代表弱勢或強勢,而是要視情況而定。在有些案例中,經常帳赤字表示一個國家的生活是入不敷出,它的消費超過其國內可以負擔的水準。但是,如果一個國家向國外借款是要提升國內投資(因而可以增加該國未來的產出),這樣也是會產生經常帳赤字。因此,赤字國家的問題在於他們是否能妥善利用這些額外的產出。而有盈餘的國家,則是要看他們今天提供給其他國家的產出,未來是否能得到不錯的報酬。

你可能不熟悉國際收支帳,但其實它沒有看起來那麼困難。事實上,拿它和你的個人預算做個類比,你就能更清楚了解。你所生產的總產出──也就是,你個人的產出──反映在你的個人所得。如果你是受雇者,你對產出的貢獻將會以工資或薪水的方式支付給你。如果你自己有資本(例如銀行存款、債券或股票),這些資本對產出的貢獻就會以利息或股利的方式支付給你。如果你要花費超過你所生產的(亦即花費超過你的總所得),那麼這中間的差額,你必須要去借款(或至少從儲蓄裏拿出錢來)支應。這部分的超額花費,可能是用在增加消費(例如去歐洲度假兩個星期),或是用在未來可以讓你增加賺錢能力的個人投資(例如再去受教育或是當作創業基金)。不管是哪一種,都必須要有人借錢給你,而那個人是生產多於花費的(並將這個差額儲蓄起來,才能借給你)。將來你必須要支付這筆借款,加上利息。當你還錢時,你的花費必須要少於你的生產(亦即,消費少於所得),因為你要拿一部分的所得,去償還利息和本金給你的債權人… 閱讀完整內容
了解總體經濟的第一本書(經典紀念版)

本文摘錄自‎

了解總體經濟的第一本書(經典紀念版)

大衛‧莫斯

由 經濟新潮社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