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式學習對我一生的影響
英國語言學兼心理學家法蘭克.史密斯(Frank Smith)說過:「One language sets you in a corridor for life. Two languages open every door along the way.(會一種語言帶你來到這花花世界。會兩種語言則打開你人生路上的每一扇門。)」母語把我們帶到充斥著各式各樣精采門窗的人生長廊,給了我們閱讀這些門牌的基本能力。可以想像在這些門窗背後,等待著的是多麼精采的花花世界,但就因為少了那把語言的鑰匙,我們看不見。
聽著異國歌曲優美的旋律,卻無法瞭解深刻的歌詞意義;跟著導遊走遍世界各地,卻無法感受文化起源的溫度;看著一部又一部翻譯的美劇,卻抓不到美式幽默的笑點。就是少了點什麼,總有那種隔靴搔癢的感覺,相信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曾經歷過。
我跟所有臺灣七年級的前段班一樣,第一次正式學英文是在國中一年級,那時候從最基本的字母、音標開始學起。還記得當年負責我們班英文科的謝老師是一位雖然即將退休、但對英文仍充滿熱情的熱心大叔,他用中規中矩的傳統教學方式,替我們累積單字、文法等基本功。我在班上還算用功,成績大都保持在前十名,經過老師三年的諄諄教誨,參加高中聯考成績也不差,英文得到95分,考上師大附中。
但是國中三年累積的英文程度非常有限,課本教過的字彙不過1000個,要在生活中應用是不夠的。1998年,高一升高二那個暑假,剛好小我一歲的弟弟也考完高中聯考,於是父親從8月開始,帶著我和弟弟進行計畫式學習的英文魔鬼特訓,短短30天的密集訓練,我們的英文突飛猛進,開學後打開課本,竟然整本書找不到一個生字,自此以後,我們再也不用費心學英文。這個訓練徹底改變了我們的人生。
直到2005年出國留學、工作,英文成了我最大的助力,讓我在美國加州輕易融入當地文化,在當地生活。不論是通過校隊甄選、參加同學的house party,或是上商學院的案例分享課程,甚至畢業後在矽谷找工作,有了英文這項工具,每扇窗戶都為我敞開。
2012年從矽谷回到臺灣,我決定和父親、弟弟一起創業,當時我們的主題很明確,就是要做英語教育,於是開始認真研究臺灣的創業生態。我們到處請教圈內的前輩,每次被問到的第一個問題是:「你們要教英文,憑什麼?」當他們得知我有在美國念書跟工作的經驗,每個人的反應就是:「原來住在美國,難怪英文那麼流利可以教書。」
他們以為我是小留學生,在美國待得久自然英文好。然而,他們不知道的是,在高一以前,我和當時臺灣將近300萬高中生的學習條件都一樣,受過的英語教育不比別人多。成長過程中唯一和別人不同的,就是當年暑假那次魔鬼特訓。
一個暑假的改變
2005年8月27號,我站在舊金山國際機場的入境大廳,人生第一次踏上美國領土。從沒驗證過英文程度的我,心裡忐忑不安,不知道自己的英文到底行不行。寄宿家庭的父母依約到機場接我,第一次見面打過招呼後,我的疑慮就一掃而空。用英文簡單的跟菲律賓裔的他們聊了幾句,我發現自己的英文程度除了溝通無礙,可能比大半輩子住在美國的他們兩位還要好得多。
從小到大,在臺灣求學的各個階段,我都是排球或籃球校隊,對自己的運動細胞特別有信心,所以當我隻身到美國念書,心裡一直有個夢想,那就是有一天我要成為第一個打進NBA的臺灣人。想當初小時候看喬丹帶領公牛隊贏得六次NBA總冠軍,我就盤算著哪天一定要站在NBA殿堂上跟他對抗。於是,抵達寄宿家庭的那個下午,我放下行囊,第一件事就跟他們說:「I want to play basketball. Can you please take me to the basketball court?(我想打籃球。可以帶我去附近的籃球場嗎?)」
經過大約15分鐘車程,他們把我載到一個看起來很「街頭(ghetto)」的公園,長得跟好萊塢電影裡演的貧民窟一模一樣,空蕩蕩的廣場正中間,斑駁的鐵絲網圍繞著一個籃球全場。隔著鐵絲網,圍牆邊的幾個黑人正跟外面的墨西哥人嘰嘰喳喳,似乎在進行某種交易。把我放下後,他們丟給我一張地圖,把我的位置圈起來,然後用另一個紅圈圈標出他們家,告訴我等等結束自己回去。我當時趕著去打球,沒想什麼就一口答應了,誰知道結束要回家,短短15分鐘的車程竟然走了整整一個小時!
不過走路其實也沒什麼,最讓我難忘的回憶,還是走上球場那一瞬間的感受。我環顧四周,身邊都是黑人或墨西哥人,看不到一個白人或亞洲人,我是唯一黃皮膚、黑眼睛的外來者。當我走上前,很自然的想報隊,沒人理我。接著我不斷找時機,一次又一次對他們說:「Can I have next?(我可以打下一隊嗎?)I’ll play next!(我要報隊!)I’ve got next!(我報了下一隊!)」完全沒人理我,即使當時我非常確定自己說的都是標準籃球術語。
20分鐘後,終於給我逮到一個機會,有個場上的黑人扭到腳被抬下場,我立刻跳上去替補。打了一陣子,這些當地人發現我這高個子滿好用的,會掩護(screen)卡位(box out)還會搶籃板(get rebounds),還把球都給他們投,於是開始大受歡迎。美國文化很重視英雄主義,尤其在這種路人場(pick-up game),幾乎每個人拿到球就只想自己運球過人,然後出手投籃,壓根不會考慮傳球。當他們發現我不但願意「做苦工」,還會把球分享給他們表現,自然想找我一隊。
贏了幾場球,到場下休息的時候,一個隊友開始跟我聊天,他問我從哪來,我說:「I’m from Taiwan.(我從臺灣來。)」他說:「I’m not asking about your ethnicity. Which city are you from?(我不是問你的人種。你是從哪個城市來的?)」那時我才發現,原來簡單聊過幾句,他以為我是當地長大的亞裔移民,問我從哪個城市來的。當我告訴他:「I’ve just landed this afternoon. This is my first time coming to the US.(我剛下飛機。這是我第一次來美國。)」他驚訝得下巴都快掉下來,問我怎麼英文說得那麼標準。原來他在學校也見過臺灣留學生,發現就算他們待了好幾年,卻都還是無法用英文溝通。
那時我才真正感受到當年魔鬼訓練的驚人成效,讓我藉由英文這個工具無縫接軌,直接搭上兩邊文化的橋梁。後來在加州大學畢業後找工作,更驚覺語言可以改變人生際遇,因為身邊很多朋友,不論在學校或職場,遇到語言溝通問題而遭受歧視,越待越沒有信心,最後放棄一切回國,實在很可惜。
在美國第一天籃球場的震撼教育,讓我體悟到兩件事。第一,我可能打不了NBA,因為即使是路邊隨便找的球場,場上每個人都在飛來飛去,不論身材或先天體能都比亞洲人強太多,就算當年我在臺灣已經算是佼佼者,到了美國擠破頭恐怕也很難進入NBA的殿堂。第二,實際和美國人面對面溝通以後,肯定了當年自己的英文學習成果,也讓我決定將來一定要把這麼神奇的學習方法和大家分享。
於是我把多年累積學英文的觀念和方法整理出來。看完這本書,照著我們的方法做,相信每個人都可以跟我和弟弟一樣,英文突飛猛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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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錄自
希平方 攻其不背:只要30天,馬上成為英文通
曾知立
由 商周出版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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