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輩中人──寫給中年人的情書
想要寫一本中年人的書,是從面對了生命中的變動開始的,這變動不是天光雲影共徘徊,而是土石流般的崩塌與毀壞。
我輩中人,是首先浮起的意象。我們這些「中年」人;夾在上一代與下一代「中間」的人;思維和行為「不中不西」的人。我們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我們走過怎樣的路?又將往哪裡走去呢?
「大人學」這兩年成為顯學,「大人味」成為一種審美觀、一種生活態度,然而,我輩中人夠格當一個大人嗎?我們具備了大人的品格與氣度嗎?
孟子說過的許多話中,我最喜歡的是這一句:「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我想成為一個不失赤子之心的大人:對世界依然充滿好奇與熱情;願意為了理想披掛上陣;具有更大的包容力與同理心;為他人付出與奉獻是快樂的事。
◆還沒有忘記的愛
自從母親失智的情況愈來愈明顯,我便調整自己的活動,更多一些時間留在家裡,讓她能感覺到我的存在。當我在廚房料理了晚餐,還為母親沖泡了菊花枸杞冰糖茶,看著她喝完一杯茶,服食了中藥,逗弄了一陣心愛的貓咪。七點半左右,為了讓我可以工作,於是,她到客廳看電視,將近八點的時候,我聽見她問印籍家務助理阿妮:「曼娟回來了嗎?」
這時候我不得不放下手邊的創作,走到客廳對她說:「剛喝完我的茶,妳就忘記我嘍?」
母親笑嘻嘻的:「咦?妳回來嘍?什麼時候回來的呀?」
「回來好久嘍。」這種時候也沒什麼好解釋的,更不用強人所難的讓她想起我回家的時間,她能夠記得我是她的女兒,還牽掛著我回家沒有,已經很令人感激了。
「妳回家了,那我就要去睡覺嘍。」母親心滿意足的說。
每一天,都會有不同的情節,讓我知道,她正一點一點的從生活常軌上偏離,就像一個迷路的人,迷失在空間與時間中。
前一天晚上,我九點多進門,看見母親依然坐在沙發上,早已過了她的睡覺時間,我很驚訝的問她為什麼還不睡覺?
「我要等妳回家,妳回來了真是太好了。」母親欣慰的說。
這兩年如果她的心情不太好,就會特別渴盼著我回家,看見我開門進來,甚至會像小孩那樣開心的鼓起掌來。
這時的母親沒有鼓掌,也沒有很開心,顯然有什麼事正困擾著她。
阿妮走過來對我說:「我一直跟奶奶說,不要等了,去睡覺,奶奶說她一定要等妳。」
阿妮走開之後,母親壓低聲音對我說:「我們的床不夠睡,所以我決定要睡在沙發上。」
「妳為什麼要睡沙發?為什麼不上床睡?」我也壓低聲音。
「我跟妳說的話妳沒聽懂,床位有問題,我們四個人不夠睡啦。」
我拉著母親起身,回到他們的臥室。與父母同住了五十幾年,他們的房間永遠是最大間的主臥室。阿妮為了夜間照顧父親,也睡在同一間的單人床上。雙人床的一邊睡著父親,另一邊空著,那原本是母親的位置。
「妳應該睡這裡呀。」我對母親說。
「那阿妮睡哪裡?」母親問。
我指著阿妮的床給她看,她臉上有著焦慮的表情。
「這樣的話,妳要睡哪裡呀?」
「媽!我有自己的房間呀。」
我牽著母親去看我的房間,她終於鬆了一口氣。
「喔,原來這裡還有一間呀,那就沒有問題了。」
母親忘記了家的樣子,即使在家裡,她也迷路了。當她安心的回房睡覺之後,我在寂靜的客廳裡,茫然的站立片刻,這時候應該覺得傷心了嗎?應該要哭了嗎?可是我並不想哭,也不想讓自己傷心,因為我知道,一切才正要開始。
我意識到的是,母親一直都是個替人著想、願意犧牲的人,她以為床不夠,於是她決定睡在客廳。不是我睡客廳,也不是阿妮,而是她自己。哪怕她已經在時空中迷失了,還是顧念著他人。
我決定把自己的意識安放在這個意念上。
◆找回遺失的自己
五十歲之後,很多懸而未決的事都漸漸確定了,我知道自己將會在城市生活中「孤獨老」,而後也會「孤獨死」,但我並不懼怕孤獨,因此也不覺得這是一件悲慘的事。
中年的我已經明白,人生難免一死,而在邁向終站之前,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不致有太多遺憾,這才是重要的事。
曾經,我也是不快樂的。當我努力符合別人期望,去扮演另一個人的時候;當我把別人當成生存目標,忘卻了自己需求的時候;當我太渴望別人所擁有的東西,忽略了自己也有珍貴特質的時候。總而言之,當我不是我自己的時候,我就不快樂。
一個人如果不能做自己,不管擁有多少別人羨慕的東西,不管爬到多高的地位,都不會快樂,因為那不屬於你,也不是你真正想要的,於是,回首人生只感到空虛。
「一個人想要『做自己』,就算傷害了別人也無所謂嗎?」每當我在臉書或是公開場合提到「做自己」,就會有人不以為然的質疑。
我也覺得疑惑,「自己」到底是什麼樣的洪水猛獸?忠於自己就一定會傷害別人嗎?為了不傷害別人,我們不能做自己,只好一輩子偽裝成另一個人,直到老後,壓抑的情緒一股腦爆發開來,憤怒、委屈、怨天尤人,成為一個可悲的老人。
所謂「做自己」,就是不再為別人的期待而偽裝。
但是,真正的自己,是否符合我的期望?我做了真正的我,能得到別人的接納與喜愛嗎?有時不只是別人,就連我們自己,也會對自身產生期待,如果真正的我,不夠完美,不討人喜歡,又該如何?要接受真正的自己,也是需要勇氣的。同時得相信,真實的自己比偽裝的那個人更好,更有存在的價值,更加可貴,更值得愛。我們想要變得更好,為了讓自己更好,我們不會任性,不會蠻橫無理。我們會更有同理心,更能體貼別人的需求,最重要的是,我們能保持個性,能發揮生來就具足的才能與潛力。
三十幾年前,我出版了第一本書《海水正藍》,封底有張作者黑白照,是燈影下的半張臉,似隱若現,這本書暢銷之後,讀者就有了一個既定印象,覺得我是個長髮披肩、穿著飄逸、感性又浪漫的女作家。二十幾年前我就剪短了頭髮,直到現在仍有讀者見到我時,露出驚異的表情:「妳不是長頭髮嗎?」
不是,我不是長髮;我不再是年輕女作家;我甚至也不那麼浪漫。讀者會不會因為我不是長髮,就覺得我的演講不值得一聽?會不會因為我不如想像中浪漫,就覺得我的書不值得一讀?迄今,這樣的事還沒發生過。
我的短髮已成為個人風格了,想飄逸就穿裙子,想帥氣就穿褲裝,對於做自己這件事,愈來愈有信心。
當一個人決定做自己之後,做自己的時機就愈來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