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選擇是福是禍?


人類意識最基本的功能之一,就是過濾掉無關訊息。如果任何時候都得關注感知到的一切事物,那日子就過不下去了。減少「獲得生活必需品所耗費的時間和精力」,即精簡不同行動的流程和認知歷程,是推動人類進展的要素。人類因此從採集、農耕演進到工商社會。隨著文明進步,大部分人不再需要把全部精力都用在溫飽,有更多時間專研某項技能,憑著一技之長交換物品。製造業者和商人讓生活變得更加便利。直到不久前,只要走進一家雜貨店,就可以買齊食物、衣服和其他日用品,種類雖然不多,但很快就完成。

經歷漫長演進的簡化模式就在這幾十年來產生逆轉,如今我們在生活的幾乎所有面向都必須做許多選擇,而且事情越來越複雜,彷彿又退回到曠日費時的採集生活。

公共服務:知道越多就省越多?

不久前,美國的公共服務都是政府授予的壟斷事業,消費者對於電信或電力公司無從選擇。隨著電信寡頭貝爾系統(Bell System,俗稱「貝爾大媽」)瓦解之後,各家電信業者接連湧現。人們得考量各家資費方案,現在甚至還得挑選市話服務業者,而手機革命又讓選擇的數量倍增。我每個星期平均接到兩通電信業者的電話,他們深怕我錯過更優惠的簡訊或上網服務,此外還有各種電視廣告、數位廣告和平面廣告。選擇電信服務變得更傷腦筋。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美國的電力服務業,電力公司以更優惠的方案互相角逐,使得顧客得設法在紛雜的資訊做出明智的選擇。

順帶澄清,我沒有反對放寬管制和自由競爭。許多專家提出,電信市場自由化讓消費者得到更便宜、更好的服務。但是電力業就無法論定了,視特定地區的發展程度而異,有些地區不但沒有穩定的服務品質,價格反而還提升。即便電力市場自由化的問題解決了,消費者也因此而受惠,仍不改人們需要花時間在過大的選擇範圍做出決定的事實。

公共事業專家斯梅洛夫(Edward A. Smeloff)如此評論紐約市的電力市場競爭機制:「以前我們相信,由民選官員任命的州監管機構會保障我們的權益,也許是如此,也許不是。而目前的新模式為『自己看著辦』。」真不知這是好消息還是壞消息。根據美國消費研究機構揚克洛威奇公司(Yankelovich Partners)調查,大部分人渴望對自己的生活有更多掌控感,同時也有大部分人希望生活更簡單、輕盈——這就是現代人的矛盾之處。8

比方說,許多人雖然樂見電信或電力服務的選擇多樣性,但是卻沒有運用選擇自由,一律續用原本的服務,不會尋找更經濟實惠的方案。

費城在電力市場自由化之後,大約只有一五%消費者改成較優惠的方案。你可能認為那也無妨,多數人只是不想為選擇而苦惱,這未嘗不是明智之舉。但問題是,現在已經沒有州監管機構來為消費者的權益把關,在市場自由化的時代,就算你只是固守原有的消費習慣,到頭來還是可能當冤大頭,用昂貴的價格買到相同或更差的服務。9

醫療保險:可以選擇不選嗎

醫療保險非常重要,錯誤的決定可能導致極為嚴重的後果。沒多久以前,大多數美國人只有一種醫療保險可選,通常是由當地藍十字(Blue Cross)或凱薩醫療集團(Kaiser Permanente)之類的非營利醫療機構所提供,這些業者通常只有少數幾種保險方案。而現在,公司都會向員工提供多種選擇,包括一或多個管理式醫療保險(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或自選式保險計畫(Preferred Provider Organization),各種保險計畫底下還有許多子選項,例如:免賠額、處方藥保險、牙科保險、眼科保險⋯⋯等。如果不滿意公司提供的選項,而決定自行購買其他保險,那選擇就更多了。再次強調,我並不是說這些選擇不會帶來好處或從未帶來好處,也許很多人已經從中受惠,但眾多選擇也表示又多了一件需要煩心的事,而民眾必須自行研究各種選擇的優劣,甚至可能鑄下大錯。隨著俗稱「歐巴馬健保」(Obamacare)的《平價醫療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通過,醫療保險系統有了重大變革。《平價醫療法案》「規定」每個美國公民都必須加入醫療保險,但該法案的一個重要部分,是確保消費者在決定購買何種保險時有足夠的選擇。而在大多數州,民眾確實有很多選擇。

二○○○年美國總統大選時,小布希(George W. Bush)和高爾(Al Gore)的爭論焦點之一,就是關於醫療保險的選擇。兩方都支持為年長者提供處方藥保險,但在執行做法上產生歧見。高爾提出將處方藥保險納入聯邦醫療保險,並由專家團隊設計單一方案,減輕年長者收集資料、做決定的負擔。小布希則提出,由私人保險公司提供多種藥物計畫,年長者選出最合適的,這麼做理當能給民眾帶來高品質、低價格的服務,他躊躇滿志。結果是前兩項提議的綜合體——聯邦醫療D部分(Medicare Part D),將年長者的處方藥計畫納入聯邦醫療保險,但由私人保險公司制定具體計畫,年長者將在三十到六十個計畫中做選擇。

對競爭市場的信心也許是合理的,但政府無疑是把「做決定」的重擔轉嫁給民眾。醫療保險制度何其複雜,我想我這輩子只遇過一個人完全清楚自己的保險涵蓋哪些部分、不涵蓋哪些部分,也理解保險公司聲明事項的真正意涵。這類決定不但困難,選錯的代價也高,最糟情況是散盡畢生積蓄,最後不得不在食物和藥物之間做選擇,然而避免這個慘況不正是處方藥保險設立的初衷嗎?

退休金方案:缺乏專業知識的窘境

退休金方案同樣讓受雇者傷透腦筋。在傳統的「確定給付」(defined benefit)退休金制度中,雇主會根據退休員工的年資和薪資,發給一筆相應的退休金。但這幾年來,美國有越來越多雇主轉向「確定提撥」(defined contribution)制,雇主和員工各提撥一部分金額進行投資,員工的退休金就取決於投資工具的表現。10

確定提撥制代表勞資雙方要做的選擇又增加了。雇主會提供幾個報酬率不同的投資方案,以供員工選擇、決定投入資金的分配,而且每年都可以重新調整。但近年來退休金方案的彈性暴增,不但可以選擇不同風險等級的投資類別,現在每個類別底下還有好幾個投資標的可選。我有個親戚是一家中型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該事務所提供了十四種退休金方案,員工可以自由組合搭配。但幾位合夥人覺得這樣還不夠,所以又把選項擴充到一百五十六種,而第一百五十六種方案就是:如果不滿意其他一百五十五種,可以DIY退休金方案。

增加退休金方案看起來對員工是有利的。他們過去只能A基金和B基金之間做選擇,現在增加了C基金和D基金,大可無視新選項。新增的兩種會吸引一些人,但其他人不會因忽略它們而有嚴重損失。問題是,當基金超過五千檔,我們怎麼知道哪一個最適合自己?該如何決定?當雇主只跟少數幾家基金公司合作,就可以仰賴金融專家的判斷,挑選對員工最有利的基金。這表示對員工而言,雇主像政府一樣,得以確保他們不做出錯誤決定,而隨著選擇增加,雇主要負的監督責任也加重了。

同時,選擇增加也微妙地改變了雇主對員工的責任。當保障退休金的方式只有少數幾種可選,就凸顯出雇主得為品質負責。而當雇主努力提供許多方案,就顯得他們已經善盡責任,至於如何做出明智的決定,那是員工的事。

人究竟是如何在眾多退休金方案中做選擇?根據研究,人在面對大量選擇時,通常會將退休金平均分配,比如有兩個選項就以各半來分配,有四個選項,就各投資二五%。這表示員工做的決定是否明智,完全取決於雇主提供的選項。例如一位雇主提供一支保守的基金,和五支高風險、高報酬基金(理由是:保守的基金都大同小異,不過員工可以自行選擇要承擔的風險),該公司的員工可能就在這六支基金各投資六分之一,而對自己決定的高風險渾然不覺——把八三%的錢跟股市波動綁在一起。本書第一章提過的心理學家艾恩嘉,她和同事發現,人在面對眾多退休投資選擇時,除了會做出錯誤決定,還有很高的機率「乾脆不做任何決定」。換句話說,過量選擇無助於員工做出滿意的投資,反而讓他們束手無策。「這太複雜了,我下週再決定」,但是到了下週,事情沒有變簡單,生活還是一樣忙碌。11

有人會說,員工連退休金這麼重要的事都漠不關心,就算損失也是自己活該,而雇主已經盡了責任了。這個觀點並沒有錯,但我想提醒,選擇退休金方案只是許多重要決定之一,而且大多數人自知所具備的專業知識不足以獨力抉擇。我們再次看到,新的選擇迫使個人做更多功課,並且必須為錯誤的決定扛起更多責任。

醫療照護,你選自主還是自保

幾週前,我太太去找一位新醫生做定期健檢。結果都正常,但她在回家途中為檢測流程的草率而感到不安:沒有抽血檢查,也沒有乳房觸診,醫生只有聽一下心跳聲、量了血壓,安排乳房攝影檢查,接著問她有沒有哪裡不舒服,僅此而已。我太太於是打電話給醫院,表明自己要做例行健康檢查,確認傳達過程沒有誤會。醫院行政經理在聽完她描述之後對她解釋,該醫生是依照病人意願來安排檢查,所以除了幾個常規項目,並沒有一套固定檢查流程,病人必須主動提出,醫生才會安排其他檢查。行政經理為沒有事先明確告知那位醫生的做法對我太太道歉,並建議她再約回門診,跟醫生重新溝通她想做哪些檢查。

這讓我太太非常驚訝,沒想到看醫生(至少那位醫生)竟然跟找髮型師一樣,客戶(病人)必須讓專業人士知道自己每次前來的需求,一切都要自己作主。

醫療責任就這樣沉重地落在病人身上。我並不是指「選擇醫生」,我們一直都有選擇醫生的權利(也許窮人除外),而且在「管理式醫療」(managed care)制度下,我們的選擇肯定比以前更少。我說的醫療責任是指「決定醫生該做什麼」。醫療實務的趨勢已經轉變,以往醫生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總是權威地告知病人該做哪些處置,或根據自己的判斷直接執行,現在醫生則是列出各種可能的治療方式並一一分析利弊,給病人決定。針對這樣的情形,外科醫師兼雜誌《紐約客》專欄作家的葛文德(Atul Gawande)如此貼切地描述:

十幾年前,一切還是由醫生作主,病人只能乖乖聽話。醫生從不詢問病人的需求或考量,而且經常隱瞞訊息,有時甚至是重要訊息,例如病人正在服用何種藥物、接受何種治療、診斷結果⋯⋯等等。病人不准查看自己的病歷,因為醫生說那不是病人的財產。病人被當成小孩,他們太脆弱、太無知,承受不了真相,更別說做決定。病人卻為此苦不堪言。12

病人的痛苦來自某些醫生的傲慢和粗魯,此外,做出正確行動有時不只涉及醫療決定,還要考量病人生活的其他面向,例如家人和朋友,在這樣的情況下,病人理應自己作主。

根據葛文德的說法13,醫生和醫療倫理學者卡茲(Jay Katz)在一九八四年出版的《醫師與病人間的沉默世界》(The Silent World of Doctor and Patient)一書,引發了醫療實務上的改革,進而造就今日的局面。葛文德承認,給予病人醫療自主權能大幅提升病人獲得的醫療服務品質,然而他認為,責任的轉移已經有點過頭14:

社會掀起「病人自主權」新浪潮,卻不願承認一件尷尬的事實:病人通常不想被賦予這樣的自由。他們雖然很高興自主權被尊重,但行使病人自主權也意味著有權力放棄它。

葛文德接著描述自己經歷過的緊急醫療事件,他剛出生的女兒有一天突然停止呼吸,他跟妻子拚命搖晃女兒,才讓她恢復呼吸。後來他們立刻將女兒送到醫院,但她的呼吸還是很吃力,當他被問到是否要讓女兒插管,他卻希望醫生——一個陌生人為他做這個決定:

這種未知太殘酷了,我完全無法承擔犯錯的風險。就算我有把握我為女兒做的決定是對的,但萬一出了差錯,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自己⋯⋯我需要醫生來承擔責任,因為不論結果是好是壞,他們都經受得住。

葛文德進一步指出,研究顯示,病人通常需要其他人替自己做決定。雖然多達六五%的健康受訪者表示萬一罹癌,希望由自己決定治療方式,然而只有一二%的實際罹癌者,想要自己決定。葛文德認為,病人真正想要的,其實是醫生具備專業能力和親切仁慈的態度,親切仁慈當然也包括「尊重病人的自主權,但不把自主權本身視為不可侵犯的絕對權利」。

對病人來說,能選擇治療方式固然值得高興,但同時也造成負擔,而這一重擔主要落在女性身上,因為女性不僅要照看自己,通常還得守護家人的健康。美國國家婦女健康網(National Women’s Health Network)專案主任艾莉娜(Amy Allina)表示:「對女性和一般消費者來說,要收集相關醫藥資訊並做出決定,是非常艱鉅的任務。」難處不僅是民眾必須自己做決定,還有資訊來源非常龐大,包含從醫生建議的選項、百科全書般的大眾健康指南、健康雜誌,到最廣大無邊的網路資源。做醫療決定的壓力堪比繳交期末報告,但要背負的風險遠不僅於此… 閱讀完整內容
選擇的弔詭:選錯,沒你想的糟!利用期望與後悔情緒,開展最佳人生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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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的弔詭:選錯,沒你想的糟!利用期望與後悔情緒,開展最佳人生

貝瑞‧史瓦茲

由 一起來出版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