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支出、存錢帳戶、自由花用帳戶
收入3分法 輕鬆存錢、快樂花錢
沒辦法天天記帳?教你一個超簡單的「輕鬆存錢、快樂花錢」方法,只要先花一點時間把每月與年度的必要支出詳列出來,就可以把收入分成3 份,不僅可存錢,還有錢可自由花用。
撰文:李美虹
很多人都知道,要檢視收支狀況,最好的方式是「記帳」,透過記帳,可以把不必要的花費省下來,進而存到錢,但是,很多人因為覺得記帳很繁瑣,要天天記不能中斷,而且還要每週或每月檢視、檢討,所以多數人都無法持之以恆,經常半途放棄,只好繼續當個「花錢不清不楚」的月光族。
其實,簡單的「薪水3分法」可以協助無法天天記帳的人,只要掌握簡單的原則,就能輕鬆存錢、快樂花錢。
薪水3分法 省去記帳的麻煩
什麼是「薪水3分法」原則?就是把收入分成3份:一份用於必要支出(例如每月及年度的必要開銷,前者如房租、水電費、孝親費等,後者如每年的所得稅、保險費等)、一份存起來、剩下的那一份就能放心的自由花用,這樣就不必天天記帳。
不過,在實行「薪水3分法」之前,有一個基本動作得先花點時間做好,那就是「必要支出帳戶」,必須花點時間先把每月與年度的必要性支出詳列出來,知道金額的項目就寫確定金額(例如房租、保險費、孝親費),無法確定金額的項目(如水電費、手機費、所得稅)就抓過去的經驗平均值,然後把這些金額加總,再除以12個月,這就是每個月要先存進「必要支出帳戶」內的錢。
要說明的是,先把每月與每年必要支出算出來,然後除以12個月的好處是,這樣就知道每月要固定提撥的金額,等到需要時再動用,才不會到繳費期限時還要四處籌錢。
此外,每月必要支出建議可以多抓一些預算,例如算出來的每月平均金額是12,300元, 可以抓1 3 , 0 0 0 元或13,500元,以免自己過於保守預估,造成「萬一夏季電費過高」等意外,而使得存進該帳戶的錢不夠繳納。
等到次年度繳完所得稅後,如果「必要支出帳戶」內還有剩餘的錢,就可以把餘額轉入「存錢帳戶」,或是給自己一份「小確幸」,轉入「自由花用帳戶」,當作犒賞自己過去一年的努力。
在開始執行「薪水3分法」後,每個月薪水一入帳,就要確實執行,尤其是「必要支出帳戶」,縱使付款時間還沒到,也一定要先預留,千萬不要有「反正還不到付款時間,先挪出來作為他用」的想法,請務必剷除這個會破壞「3分法」原則的壞念頭。
存錢帳戶金額 至少預撥薪水3成
扣掉必要支出後,剩下的薪水就要再分成2部分:「存錢帳戶」與「自由花用帳戶」。建議存錢帳戶要占薪水的30%,例如,領到的實薪是38,000元,存下30%,就是11,400元,如果每個月要提撥的「必要支出」金額是18,000元,那麼「自由花用」帳戶就剩下8,600元。
請注意,自由花用的錢,一定是薪水先減「必要支出」、再減「至少薪水3成」的存錢帳戶之後所剩餘的金額。所以,如果想加速存錢速度,自然就得犧牲開心花錢的樂趣。
因為最後剩下的錢是「自由花用」,自然也就不必靠記帳來檢視支出,然後想盡辦法「擠錢出來存」,而且因為留在口袋的錢不多,也就不會有「花過頭」的問題。
擔心花過頭 把自由花用分4等分
如果還是擔心自由花用的錢一不小心在前兩週就「花過頭」,下半個月得勒緊褲袋吃吐司過日子,那就再把這筆錢分成4週使用,然後每週一上班前,就把這一整週可以花用的錢放進皮夾內。
例如,每個月自由花用金額是8,600元,分成4等分,等於每週可以花用2,150元,平均每天可以花307元。只要心裡對花錢底線有譜兒,就比較不會花過頭,也不會因此而透支到下個月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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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錄自
收入3分法 輕鬆存錢、快樂花錢
Money錢
2020/第1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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