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迎氫能新時代 混氫發電盼有感減碳

國營事業帶頭示範,中油規劃建置第一座示範加氫站;台電試驗「去碳燃氫」技術,希望年底正式混氫燃燒,發電碳排量有感降低。

文/蘇思云 (中央社記者)


▲立法院召開多場氫能相關公聽會,包括物流、汽車、氣體業者都表達意見。(立委鍾佳濱國會辦公室提供)

面對2050淨零轉型挑戰,各國紛紛積極推出政策藍圖。攤開國家發展委員會淨零排放路徑規劃,氫能2050年將占台灣電力來源9%~12%,與現在核能發電占比相近。氫能從過去產業常用的氣體,一躍成為未來重要的新能源,地位不可同日而語。

氫能入列新能源 中油年底前建置加氫站

民進黨籍立委鍾佳濱觀察,每個國家面對氫能的戰略目標不同,日本發展氫能,是奠基在過去汽車產業的基礎上,因此積極投入發展氫能載具,目的是瞄準氫能車商機。台灣發展氫能,最主要是取代化石燃料來做發電,「走的是防禦路線」。

不過,氫能必須透過其他能量轉換而來,不像化石燃料可以自然產出。相較於澳洲、美國有廣大沙漠發展太陽能發電,可以再拿太陽能電解產生氫能,台灣外在環境條件不同,很難避免要進口氫能,如何推動氫能產業發展,也備受外界關注。

經濟部4月底率先修改《能源管理法》,6月底預告期滿後,氫能正式入列成新能源一分子。除此之外,國營事業也帶頭推動試辦計畫,中油規劃年底前建置第一座示範加氫站。

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表示,加氫站對民眾來說是新鮮事,牽涉安全性、設備標準規格,地點選址也要與社會溝通,中油加氫站仍在設計選址階段。他強調,氫能相對之下並沒有比天然氣危險,若了解氫能的特性,自然懂得如何管理。

曾文生解釋,像是巴士、物流車有比較固定的路線,可以從物流中心或是固定站點來設置加氫站,簡言之「應用端在哪,充氣端就在哪」。

興達電廠「去碳燃氫」混氫發電減碳更有感

台電去年4月宣布與西門子能源公司簽署混氫技術合作備忘錄(MOU),選定興達電廠三號複循環機組進行天然氣混氫燃燒試驗;今年初再跟中研院簽訂《減碳及綠能技術發展應用合作備忘錄》,試驗「去碳燃氫」技術,要從現有天然氣發電機組做減碳,希望年底正式混氫燃燒,發電碳排量有感降低。

負責去碳燃氫技術的中央研究院物理研究所資深研究員陳洋元表示,團隊「去碳燃氫」技術,奠基在天然氣發電基礎上,概念上是把天然氣的甲烷做到碳、氫分離,氫能馬上進入發電廠發電,碳則捕捉下來可以做工業材料。

陳洋元表示,目前技術端可以供應天然氣發電機組的混氫需求,就能有立即減碳效果,預計年底將量產出一批氫氣,導入台電機組測試。

興達電廠有五部燃氣複循環機組,台電選定三號複循環機組展開天然氣混氫燃燒試驗,若混燒狀況良好,且氫氣供應穩定、儲槽設備、法規完善,後續有機會擴大混燒規模,讓減碳更有感。

專家籲政策規劃要明確 業者盼提供獎勵補助

台灣雖然在發電端啟動相關計畫,但看在專家眼裡,規劃仍不夠明確具體。國立中央大學機械工程學系特聘教授暨台灣氫能與燃料電池學會理事長曾重仁呼籲,政府在推動氫能發展上必須有明確政策,廠商看得到未來規劃,才敢實際投資下去。

曾重仁分析,國外氫能技術很早就推動,腳步自然走得比較快,台灣目前加氫站、儲氫槽等都缺乏技術。不過,台灣當務之急是先把能源使用的碳排係數降低,如果要訂獎勵辦法,與外商合作發展也有其必要性。

立法院今年以來陸續舉辦多場氫能相關公聽會,也有不少業者喊話,盼政府提出獎勵措施。

聯華林德潔淨能源和氫能開發總監許正翰表示,氫能的問題是生產成本比較貴,台灣應該參考歐美國家做法,補助氫能的前期投資、後續使用氫能燃料提供補貼,不然生產出來的氫能無處可用,業者自然也不願意生產。


▲台電選定興達電廠三號複循環機組進行天然氣混氫燃燒試驗,圖為示範計畫模型。(台電提供)


▲台電要從現有天然氣發電機組做減碳,希望年底正式混氫燃燒,發電碳排量有感降低。(台電提供)

氫能載具後勢看好 加氫站設置卻無法可循

此外,和泰汽車商品戰略部部長陳彥佑認為,台灣設置加氫站沒有法規可循,民間無法成立可對外公開使用的加氫站,希望政府盡快訂出規範,推動加氫站的產業發展。

經濟部能源局可能以規範液化石油氣的《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作為模板,再來參考其他國家規範,針對加氫站訂出類似的管理辦法。

至於台灣是否應該推動氫能專法,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表示,現今僅韓國有設置專法,日本則是修改現有《高壓氣體保安法》,都是值得參考的做法。

李君禮表示,氫能早就使用在工業製程、煉油等環節,相關管理法規行之有年,但交通載具會是新用途,未來確實需要比較完整的法令體系。 閱讀完整內容
全球中央7月號/2023第17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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