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聯電案關鍵21天內幕
台灣科技業一堂二百億美元的必修課
十月中開始,聯電便已知將被美國政府控告,驚濤駭浪從此開始,從美國華盛頓、台灣新竹到中國福建,掀起一連串的連鎖效應。
美國時間十月十九日,一通電話從美國北加州法院打到聯電律師的辦公室。
這通電話是由審理美光控告聯電案的法官辦公室打的,美國司法人員通知聯電,美國檢方傳來訊息,要通知聯電「有一個刑事案件要併進來」,和原有美光告聯電的民事案件併案審查。從這一刻開始,聯電捲入了美中科技戰,美方反擊中方的風暴中。
聯電法務系統立刻對內提出警告,因為刑事案件代表案情升高,內部研判,美國將用經濟間諜罪起訴聯電。
美國政府出手,讓聯電大吃一驚,因為原本美光控告聯電,仍然屬於公司對公司的一般訴訟。本刊採訪知情人士,他表示,去年美光一邊對聯電提告,一邊還曾派人和聯電接觸,詢問聯電是否持有晉華股份,當時聯電內部研判,美光是想藉對晉華提告,讓晉華答應未來生產的DRAM(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都向美光交權利金。
聯電因此採用商業上常用訴訟策略應對,在美國法院提出管轄權爭議,向美國法院提出異議,認為美國法院無權過問此事。
聯電早被示警高層接連遭傳訊,未料美國出重手
直至十九日,聯電才發現美國政府要直接用經濟間諜罪起訴聯電,用國家高度處理,從此讓聯電陷入一系列的驚濤駭浪。
被通知(十月十九日)後的第一個星期,整個案子陷入諜對諜的氛圍,美國檢方不願透露哪些個人被列入被告,案件相關卷證也先不拆封。知情人士透露,美國檢方表示,要等所有被告都到案,才要開啟卷宗,同時不斷從各種細節檢驗聯電的證詞是否前後一致。一個星期後,美國檢方終於揭露最終決定起訴的個人名單,卻也同時告訴他們一個更壞的消息,美國政府將會對此案展開制裁。
「制裁有兩種,一種是美國財政部,凍結帳戶內的資金;一種是美國商務部,讓供應商都不能跟你做生意。」美國檢方也沒告訴聯電,會制裁哪一家公司、用哪一種方式制裁,一點一滴的揭露資訊,讓聯電內部的情緒緊繃到最高點。
十一月一日,美國司法部正式宣布以營業祕密罪及經濟間諜罪起訴聯電、晉華和三名台籍前美光員工陳正坤、何建廷和王永銘,如果罪名成立,兩家公司最高可能各要繳最高二百億美元罰金,美國司法部長在新聞稿中表示,「 該適可而止了。」他說,美國司法部將會積極追查這些非法行為。
司法部新聞稿還直接點名中國,FBI(美國聯邦調查局)官員Christopher Wray說,「 沒有一個國家像中國,對我們的創新,我們的經濟安全有更大、更嚴重的威脅」,說明美國政府這次發動訴訟,就是要全力阻止來自中國的竊密行為。
今年中,本刊曾赴福建晉華,第一手了解這家神祕公司的進展,在中國國家資本的挹助下,晉華在二年內從香蕉園環繞的農田裡,蓋出一個巨大的晶圓廠;本刊造訪時,門口停著台灣專門搬運半導體設備的啟德公司的運輸車,本刊採訪得知,晉華正在裝機,即將在年底試產DRAM。
沒想到在試產前最關鍵的時刻,美國政府出手對晉華祭出禁運,宣布那天,美商半導體設備公司在福建晉華裝機的技術人員「馬上全跑光了」。
▲聯電董事長洪嘉聰帶聯電走出和艦案陰影,現在又遇到美國訴訟的挑戰。
一通神祕電話涉及AIT、經濟部與聯電
知情人士透露,十一月七日下午三點半,一通電話從工業局打到聯電高階主管的手機,這通電話的內容是,美國在台協會向台灣政府施壓,讓經濟部長親自向工業局「關切」此案,工業局高層親自打電話給聯電,提出四點,第一,要求聯電停止和晉華的合作案;第二,詢問聯電有沒有參與晉華的供應鏈,第三,詢問矽品在晉江投資狀況;第四,詢問聯電有沒有投資晉華。
據了解,聯電除同意第一項要求,其他都用沒有和不知情回應。不過,面對以上的傳言,經濟部長沈榮津已公開否認曾關切此案。
但就在這一天下午, 聯電財務長劉啟東開始打電話給記者, 主動公布將暫停和晉華的合作; 同一時間, 聯電通知晉華, 由於台灣政府要求,和晉華的DRAM技術合作案必須終止,福建方面僅表示同意。
美國檢方還在起訴書中對聯電和晉華提出兩項要求,第一,不准晉華和聯電生產的DRAM賣到美國;第二,聯電不能移轉可能來自美光的DRAM技術。
這兩項要求也讓聯電不可能再跟晉華合作,一位律師觀察,美國法院罕見地使用這項撒手鐧,這麼做,就是要「切斷相關產品在美國的生存之路」。不過,聯電澄清,這個命令只針對DRAM,聯電產品輸美不受影響。這三個星期當中,關鍵人物陳正坤的狀況也有微妙變化。
美國檢方把聯電和晉華共同申請的六個專利,認為這是聯電引誘前美國員工洩露營業祕密的關鍵證據,原因是,美國檢方認為,聯電沒有生產先進DRAM的技術,而且,這六個專利是前美光員工掛名,共同申請的新記憶體專利,美國檢方質疑,當時聯電生產記憶體的機台還沒有到位,「怎麼可能設計出專利?」也公開表示,這些資訊不可能靠逆向工程等方式取得,推斷聯電是靠竊取機密取得。
關鍵人物陳正坤職稱變為聯電「前」副總經理
知情人士稱,聯電仍掌握相關會議紀錄,足以證明這些專利內容是聯電討論出來的。不過,陳正坤在媒體上的職稱,卻悄悄從聯電副總經理,變成了聯電「前」副總經理,本刊致電陳正坤,他僅簡單回應:「美中貿易衝突下,台灣和大陸合作非常複雜!」他也證實,十月十九日,他從大陸回台時,一下飛機,就已收到法務部官員轉交的美國聯邦法院傳票。
聯電和美光之間的競爭壓力,還可能再升高,知情人士透露,美光還將在台中地方法院,以刑事罪名再控告聯電和陳正坤;不過,本刊致電台中地方法院,目前並未發現美光立新案控告聯電。
本刊採訪科技部部長陳良基,政府對聯電案的看法,他表示,這件事應交由司法處理,「如果聯電被證明有竊取營業祕密,就應該被處罰,如果沒有,就要還聯電清白。」
事關五十多萬股東聯電強調會用工程知識證明清白
事關在台一萬多名員工和五十多萬股東權益,聯電的訴訟案會如何發展?目前攻防重點在於,是否有直接證據證明聯電故意竊取美光機密?
在美國司法部的新聞稿上,FBI官員指出,中國政府奪取美國科技技術的方法,是透過投資外國公司,併購公司,網路入侵等方式,讓美商的現職員工和前員工提供內部機密資訊,這些方法將成為中美科技戰中,美國不會退讓的底線。台商必需關注相關議題。
這起案件對聯電的影響有如第二起和艦案,現在美中關係極為緊張,面對美國壓力,中國未必會堅持DRAM自製。聯電只有在美國和台灣的法庭上,證明自己的清白,才能讓聯電走出風暴陰影。
聯電共同總經理簡山傑:聯電有記憶體技術能力
聯電究竟有沒有記憶體技術?本刊專訪聯電共同總經理簡山傑,他說,「我1989 年加入聯電,就是加入次微米計畫, 做SRAM 記憶體。」
1996 年時,美國客戶要求聯電做DRAM,就由簡山傑把SRAM 技術的架構,改為DRAM,後來,ISSI、晶豪科都是聯電在利基型DRAM 記憶體的客戶。
簡山傑分析, 聯電自有的DRAM 從1996年一直做到2010 年,「聯電是自有技術,生產DRAM 都賺錢,一度占整體營收的2成。」聯電每一個8吋廠都生產過DRAM,這是聯電調節產能,拉高產能利用率的祕密武器,2010 年後,聯電把DRAM 相關研發人力,調去研發其他次世代記憶體技術。
簡山傑說, 聯電目前擁有多種記憶體技術, 未來用在先進製程的RRAM 和MRAM,聯電在新加坡和台南都有大批團隊研發,聯電和PANASONIC 在40 奈米合作的RRAM, 已即將量產。南科也有一個做EMBEDDED FLASH的研發團隊, 除此之外,SRAM 及非揮發性的NVM 記憶體,聯電目前都有產品和技術,「南科只有DRAM 團隊停下來,其他都在繼續」。
目前聯電在14 奈米製程能製造SRAM。次世代的MRAM 和RAM 及非揮發性的記憶體,也已有28 奈米的產品,嵌入式的DRAM 技術,也有65 奈米的產品…閱讀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