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重罰之下 一年仍有十萬人酒駕?
再犯率三成 死亡率比其他交通事故多五倍
日前台中金錢豹酒家女酒駕撞死人一案,獲判史上酒駕肇事者最長刑期九年六個月,然而這些年的嚴刑峻法是否有效,各界不僅存疑,且認為應正視酒駕者戒治,才能治本。
陳育芳過去一年多心繫弟弟被酒駕者撞死的訴訟,幾乎過著日夜無休的生活。
尾牙、農曆春節陸續到來,又到了酒駕旺季,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創辦人、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記者會表示,「酒駕車禍都發生在十二月到隔年二月,這段期間酒駕傷亡占過半,現在開始是危險期⋯⋯台北市酒駕傷亡少,是因為警察抓得很凶,但酒駕行為並沒有減少。」根據交通部統計,台灣每年酒駕違規的人數多達十萬人,酒駕,天天在你我身旁上演。
「我女兒會說話後,第一次對著他叫舅舅;第二次,就是對著電視裡面的他叫了。」聲音細微、不帶明顯情緒的陳育芳幽幽地說。二○一七年年底,陳育芳三十二歲的弟弟陳育邦,被三度酒駕的台中金錢豹酒店小姐顏子娠撞死。學藝術的陳育芳,一肩扛起漫長訴訟流程,寫訴狀、上法庭。
一八年年底,判決落定,民事判賠一○六八萬元,刑事部分依公共危險致死罪、肇事逃逸罪合併判九年六個月定讞,是台灣史上酒駕肇事者最長判刑。
正義遲來 難獲相應賠償
陳育芳在這一年多中,每天研讀各種相關資料、判決,從零開始學習法律知識;最辛苦的是,現行法律規定僅辯護人有閱卷權,她沒有請律師,無從得知對方的辯護理由。因此,陳育芳形容,二審情勢剛開始根本一面倒,最後她只好委託律師朋友調卷,才有機會事前準備。
「 對方有律師, 我們沒有,過程中法官不斷釋出勸說和解的訊息。」陳育芳透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一審有義務辯護律師協助,但是到了二審,就只剩她自己上場,「被告辯護人是曾任台中高等法院的法官兼庭長,我卻連他們念的法條都聽不懂。」
寫一次訴狀,要耗陳育芳通宵兩、三晚,她說,前後出庭十多次,自己第一次寫的陳述狀和最後一次寫的,簡直天壤之別,「第一次多是情緒性感受,但檢察官或法官想聽的是法條。最後一次,我寫的內容已經滿滿都是硬邦邦的法律文字了!」
此案肇事者先前已有二次酒駕被捕紀錄,第一次撞傷四人,賠償二十萬和解金;第二次被吊銷執照;這次鬧出人命,第一時間還偽裝乘客,試圖躲避刑責。陳育芳在過程中持續經營弟弟的臉書「YuffiePatisserie – 雅妃烘焙坊」,訴說心路歷程,也開始以自身經驗,幫忙不少酒駕受害人家屬。去年十月,一名林姓台灣大學研究生遭酒駕撞死,其父母第一時間就在陳育芳的牽線下,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獲得協助。
「連律師都很驚訝,最後刑期可以判這麼長。」陳育芳說。民事訴訟部分,雖獲判一○六八萬元賠償,但肇事者名下財產皆已脫產,根本付不出錢,而現行法律也不給予法院「強制執行」的公權力,這筆錢根本拿不到,但是她認為這就是一個警示作用,「要讓大家知道酒駕需要承擔的後果。」
一路走來, 陳育芳慶幸自己得到許多貴人相助,如今她也擔任志工,想回饋社會,並設法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募款,只是離開人世的弟弟、傷心的父母,甚至在訴訟過程中因忙碌而被冷落的兒女,都不是判決結果可以補償的。
像陳育芳一樣心碎的家庭不少,在一七年,警政署統計因酒駕車禍而死的就有八十七人,一條因酒駕肇事而死的人命值多少錢?對當事人家屬來說無法衡量,但光看社會為其付出的成本,不容小覷。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曾針對因車禍死亡與受傷者所造成的醫療、生產力損失、生活品質降低等成本進行分析,發現每增加一位車禍死亡民眾,社會就增加約一五七二萬元損失;每增加一位因車禍受傷民眾,社會增加約一一九萬元損失。健保署署長李伯璋也表示,一四到一六年之間,每年健保為酒駕肇事傷患支出最高達三.一億元,健保大數據更顯示,酒駕造成的死亡率,比其他交通事故高出五倍。
健保給付 治標不治本
「酒癮是心理學、醫學上的問題,是一個疾病,但健保不給付戒斷治療,卻給付因酒駕撞傷和喝酒導致的肝硬化,這在邏輯上是不通的。」台灣外傷醫學會理事長、台北市聯合醫院婦幼院區急診醫學科主任簡立建觀察,台灣有很長的時間,每到周末,急診室病床就躺滿因酒駕受傷的患者,現在雖然頻率降低,仍為急診室的大宗。
警政署官方統計也未呈現酒駕的真實樣貌,「一七年時,二十四小時內因酒駕死亡的人數僅一○二人,但是並未往後計算三十天內死亡的數據,實際狀況可能是三倍以上。」簡立建強調。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從一五年至今,針對二七○名酒駕個案進行戒治醫療,發現完成治療者,一年再犯率約六%至七%;未能完成治療者,一年內再犯率為十八.六%,仍低於法務部所公布的一般約三成的酒駕再犯率,這項數據顯示,如同柯文哲所言,過去數年,台灣雖已加重酒駕刑責,與國際水準看齊,但酒駕肇事黑數仍然遠高於帳面數字。
顯然,除了重罰,還應重視以「治療」預防酒駕的重要性,才有機會從源頭遏止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