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箱、利益衝突、資格不符?
台大準校長管中閔遭質疑未利益迴避,能否如期上任仍有變數。事實上,從去年開始,各大學的校長遴選爭議特別多,為什麼台灣的大學校長總是難產,制度出了什麼問題?
「I Am Fine.」綠底白字,台大今年年初才選出的新校長管中閔,在臉書上回應外界的紛擾與質疑。
管中閔因為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身分,在台大校長遴選前未揭露,遭社會質疑未利益迴避。民進黨與時代力量立委也在立法院要求台大釐清爭議,否則教育部不得聘任。
此舉除了引發政治介入校園的爭議外,也為管中閔下週是否如期上任,增添不少變數。連台大管院年輕助理教授都擔憂,若遴選過程要重來,曠日廢時,恐影響學校運作。
一月二十六日晚間,台大也發表聲明澄清獨董與論文抄襲爭議,希望教育部儘速核定新任校長,讓管中閔能如期上任。事實上,從去年開始,包括台大、陽明大學、文化大學和高雄醫學大學等校,校長遴選之路都困難重重。
去年十月,陽明大學選出新校長郭旭崧,原定十二月一日上任,卻因「副教授」身分,遭質疑資格不符。監察委員仉桂美和王美玉自動申請調查陽明大學校長遴選過程是否符合程序正義。
文化大學校長遴選則捲進家族經營之爭。二○一七年底,文化大學董事會用「八比○」壓倒性之姿選出盧希鵬為新任校長,但文大董事長張鏡湖卻堅持遴選過程不公,拒絕簽署人事決議。高雄醫學大學的校長同樣難產,校友與師生不認可董事會選出的新校長,質疑黑箱之餘,月底要自辦遴選。
為什麼台灣的大學校長遴選問題這麼多,始終難產?連行政院也出手,要教育部全盤檢討。
「美國不會有這樣的問題,」兩年多前從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回台擔任交大校長的張懋中,坐在校長室裡,劈頭就跟記者說,台灣的大學校長遴選制度不夠專業,也不夠嚴謹。
張懋中說,「大學法」規範各校遴選委員會各自規定辦法,但遴選委員沒有被賦予全部責任,學校沒有將真正的責任交到遴選委員身上,除了委員會缺少問責機制,學校對遴選委員會選出來的結果,也不夠尊重。
台大新校長管中閔的獨董身分引起爭議,有遴選委員反而認為治校理念、學術成就比揭露資訊來的更重要。
交大校長張懋中:關鍵在沒有問責機制
「我們是否只是把遴選委員會當工具?結果出來滿意就好,不好就抗議。還是應該賦權給委員會?」他觀察,台灣最大的問題是沒有問責制度,不知道問責的重要性,選完了就結束,但美國選校長,校長是直接對董事會負責,「但台灣的大學校長,選出來,對誰負責?」他反問。
此外,他指出,美國的資格審查很徹底,甚至會花錢請候選人過去的秘書跟同事坐飛機來面談,以更為了解候選人。為了利益迴避,大學的副校長一定選不上所任職學校的校長,因為校內師生都是利益關係人。很多教授會先到其他學校擔任副校長,再回來選校長。
反觀台灣,攤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十條,大學校長的學術、行政資歷雖規範資格,但相關條文並未明定要揭露擔任獨董等資歷,意味著一切都是回到各校自己訂定。
一位任台大遴選委員的資深教授坦言,在遴選過程中,並不會看是否擔任公司董事等資歷,重點在於治校理念、學術成就與當校長的領導能力,「他上任的時候清清白白的不就好了?」他反問。
監察委員仉桂美:各校自訂標準,程序難把關
問題在於因為大學自主,各校都有一套遴選過程,「根本五花八門,」發起自動調查陽明大學校長遴選過程的監察委員仉桂美說,教育部授權各大學自訂遴選校長的辦法,容易出現各校標準不一的狀況。
「教育部只是形式性把關,並沒有從程序上做根本改變或監督,」仉桂美認為,從候選人資格、利益迴避、資訊揭露程度等基本門檻,都應該訂出更具體、清楚的規範。
不願具名的台大社科院教授指出,台大拿的是納稅人的錢,監理跟問責機制必須更健全,譬如,候選人擔任有給職的獨立董事,和遴選委員有共同利益關係,因為沒有揭露,遴選委員等同是在資訊不充分的狀態下投票。
事實上,「公務人員服務法」中對於這些資訊有基本規範原則,但仉桂美認為,針對大學遴選,應該讓程序明確化,不只是依照公務人員辦法,「否則都是學校內部自己訂,自己認定候選人資格,卻沒標準可循。」
除了遴選委員組成的規範、權責義務之外,屏東教育大學教育行政所教授劉慶中進一步分析,更大的問題是負面的校園選舉文化,譬如學術專業領域排擠、政治立場對立,以及排外的現象。私校怕黑箱,
私校大學校,公校要自主機密作業「私校法」規定
長遴選由董事會指派,組成遴選委員會。但高雄醫學大學則受到校友會質疑,董事會由董事長一人操控,不管怎麼選,選出來的校長都是「黑箱作業」。
「就算要大學自治,大學本身要夠專業與民主,不然只會近親繁殖,」不願具名的高雄醫學大學高層說,「私校法」中對遴選委員的實際組成並無規定,容易讓董事會打混仗。
去年五月被選為高醫大董事的中研院院士魏福全則感到無奈,指出私校選校長的最大關鍵,就是董事會跟校友、師生之間沒有任何互信基礎,就算一切程序都符合私校法規範,仍會被質疑有操作空間。
公開遴選泛政治化,國外人才都不來
過去至今,學界不斷有校長提出呼籲,希望遴選制度能更開放,讓國外人才願意回來參與。
張懋中說,現行制度對外國優秀學者不公平,因為一旦公開投票,就變成公開的選舉跟纏鬥,一定會泛政治化,很難延攬到特別突出或年輕人選。以國外制度而言,不管是選校長或院長,都是最高機密,不對外發布消息,由董事會交給遴選委員會決定,直到校長到任那天才會公布人選,以避免任何不必要的爭議。
高醫大附設醫院副院長鄭丞傑也說,除了遴選制度設計不歡迎外面的人來選,更多是因為台灣內部的虛耗。他說,過去高雄醫學大學校長也有海外人選來角逐,陽明大學也有,但現在很多人聽到要回來選,都會直接拒絕。
面對這些問題,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李彥儀坦言,這些爭議不見得違法或程序出錯,但確實凸顯出不管是公私立大學,在遴選校長過程中有很多問題,包括各校遴選方式不同,私立學校董事遴選不夠公開透明等。教育部預計一年內要修改大學法與私校法,針對遴選委員會的權限、候選人資格、利益迴避做調整,避免類似爭議重演。
同樣是遴選校長,公立大學高喊大學自主,認為該全程機密作業,以利延攬國外人才,另一頭的私立大學則是質疑黑箱作業,應該公開透明,問題不盡相同。
「什麼樣的遴選、續任制度與選舉文化,就會造就什麼樣的校長。什麼樣的校長就會有什麼樣的學校,」劉慶中說。爭議總會落幕,若是不從根本檢討遴選制度的問題,這些「合法卻社會觀感不佳」的鬧劇,還是會再次上演。
台灣的大學校長遴選制度不夠專業,也不夠嚴謹,除了缺少問責機制,還有泛政治化的選舉文化,難以延攬優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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