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完法台灣還是亞太快樂洗錢天堂
蔡政府雷聲最大雨點最小的法案
儘管正式修法是在二○一六年十月才啟動,但蔡英文在當年二月尚未執政時,就邀請學者專家,組成《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出具厚達八百頁、羅列三百多項條文修正的修法建議書,但最後因為牽動利益太大,發現大家心裡都只剩妥協……。
《公司法》修法歷經兩年多,終於完成三讀。
攝影/郭晉瑋
修法歷經兩年多的《公司法》七月六日終於三讀,這也是蔡政府上任後修法過程最長的一個法案,但也是成果與改革幅度最微乎其微的一次。
本案由蔡英文在政黨輪替前就親自指示修法,一群法律菁英學者著手訂定符合目前國際公司治理、新創等潮流的法案,原應有最好成果;但最後在充分「社會溝通」與折衝,以及特定大公司、會計師、記帳士、官僚機構等壓力下,改革條文被封殺成幾乎無變革的陽春版。
阿桑一陣大喊,秀才掩面而逃
一名立院幕僚就說,審到最後,因為牽動利益太大,發現大家心裡都只剩妥協,得到的是「原來你什麼都不想要」。而錯失這次機會,台灣公司治理恐怕至少倒退十六年。
「年金、黨產、《勞基法》,蔡政府上台後什麼都改了,但只有《公司法》爭議最小,你就知道,真的是妥協最多了。」《公司法》三讀後,認同進步觀念的法律人士間瀰漫著一股沮喪氣氛,美其名為十六年以來變動幅度最大的大修,卻沒有讓台灣被評為開曼等洗錢天堂更差的公司治理前進多少,「錯失這次機會,台灣不進則退,未來面臨國際挑戰的本錢更少了。」一位法律界人土指出。
一名國會幕僚說,各種爭議法案要過之前都會有人抗議,或者像《勞基法》一樣審議過程吵了快一年,修完大家還繼續罵,「這就代表至少有改革到某些點、改變某些事。」但像《公司法》「吵兩年,修完大家都很滿意了,沒什麼反彈,因為跟之前沒什麼不一樣。」而一名在修法過程中曾參與公聽會的律師就說:「很令人失望的是,這絕對是蔡英文上任後成果最糟糕的修法。」
「 不試一次不知道改革阻力有多大?」他舉例如現金出資免驗資,「全世界都在做的事,也是真正幫助新創降低公司登記的成本,不用形式化弄一堆錢來,還要花幾千塊找人驗資。但地方的記帳士、會計師去遊說立委,這件事就死翹翹了。」而這也是一種菁英與鄉里對決的新奇經驗,「公聽會上一堆法律白領說話條理分明,卻只能聽地方上一身大紅套裝、頭髮燙成蘑菇似的記帳士阿桑,對著麥克風殺豬似地大吼大叫。秀才只能敗下陣來。」
網紅朱學恆跨界助拳既得利益者
對照本次修法如何丟盔棄甲,開頭時一片銳意改革更讓人不堪回首。僅管正式修法是在二○一六年十月才啟動,但蔡英文在當年二月尚未執政時,就邀請她政大法律系任教時的同僚方嘉麟教授,組成《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在沒有政府任何支持的情況下,自行完成條文以及業界五千多份問卷意見調查,出具厚達八百頁的修法建議書,羅列三百多項條文修正。但最後就算將「打折版」也算進去,通過三讀的仍不到四分之一。
本次修法保留住的成功改革之處,主要在於比照國外制度,對不合時宜的創新創業籌資等條件進行鬆綁。例如,從股票面額十元改為可發行無面額股,以及可發行多元特別股,如複數表決權或對特定事項有否決權的「黃金股」等。
而在公司治理方面,則新增半數董事即可召開董事會、半數股東持有三個月以上可召開股東會等「賦權條款」,不讓董事長、公司派獨大,透過拒開董事會等手段萬年難以監督。對過去股東會「奧步」,也修法規定公司減資、停止公開發行等重大事項不得透過臨時動議方式提出、不得任意剔除董事候選人名單等。
但在這些少許成果之外,大部分與公司治理、公司透明有關體質性改革條款均全軍覆沒。所有碰到會計師、記帳士、特定大公司既得利益的條款,也在經濟部提出第一個「官版」時就幾乎全被排除。修法委員會當初引進國外制度,希望建置「公司登記資訊E化平台」,透過電腦事前詳盡審查,輔以事後智慧抽檢、人工查核等,改善目前徒具形式、資料延誤難查證的公司登記審查,並將財報、股東名簿、最終受益人等資訊數位並透明化。此外,也希望引進香港、新加坡等已在實施的「公司治理人員」,做為公司內部法遵協助董事會法遵、公司申報的專責人員,增進相關資料核實與透明等。
跟一樣被否決「現金增資免驗資」相同,因牽涉到會計師、記帳士的既有利益,加上公司不願治理透明化,因此受到「工商團體」強烈反彈。
《公司法》修法最後在充分「社會溝通」與折衝下,成幾乎無變革的陽春版。
最終受益人沒揭露,台灣有如開曼
除了經濟部草案將部分列到後來也不存在的「第二階段」修法中,在經濟部召開的公聽會上,也出現記帳士代表拉布條、法學教科書作者上台踢館,甚至找來網紅朱學恆助拳等怪異現象。
在擾攘之下, 去年五月,修法委員會正式聲明與經濟部分道揚鑣,新聞稿中表示,「經濟部未於公聽會中遵守程序正義,僅安排特定意見團體有權進行報告。」並強調:「公司登記E化平台,是影響國家經濟長遠發展的關鍵革新項目,但經濟部反對建置已昭然若揭,也不認同修法委員會其他事關公司治理之重要改革,因此未來將拒絕受邀與經濟部共同主持公聽會,並自即日起停止與經濟部之合作。」
而本次修法最重要的項目是因應十一月洗錢防制所修訂的受益人揭露條款,結果也活脫成為本次修法功虧一簣的標本。
台灣近七十萬家公司中,至少三分之一查不出最終受益人,紙上公司問題橫行。原修法委員會版本要求到「最終受益人」、股東名冊並且配套E化平台保存、查證,但經濟部第一版在揭露上就「完全不見」。經過法務部要求及兩造角力後,前年底的第二版就定調不需股東名冊、實質受益人僅需揭露到「第一層」,也就是董監、經理人、一○%以上股東。
前閣揆林全下台前,曾試圖把妥協版拉回,拍板改回需揭露全部股東名冊、不需實質受益人。但人去政息,在拉鋸之後,進到立法院的版本仍是經濟部舊版。儘管法務部、洗錢防制辦公室甚至學者都曾表示,這種揭露程度恐怕很難因應年底洗錢防制評鑑,立委黃國昌更曾表示,他任評鑑委員的友人都透露台灣此揭露程度「評鑑不會過」,但在工商團體堅拒透明的反對聲浪下,依然難挽結果。
工商團體發功造就洗錢天堂
而在修法過程中,洗防辦也邀請外籍顧問團評估,雖然台灣僅拿到「中等」而非通過標準的「中等以上」,依然難抗拒工商團體掌握主要媒體、立委,遊說與新聞控制雙管齊下的「決心」。一名媒體人就說:「可以搞到一些財經媒體把寫過改革點的新聞全部下架。不信你去搜搜看,有多少死連結?」
如今《公司法》已定讞,當初朱學恆在公聽會上的發言言猶在耳:「台灣現況實已虛不受補,需思考現在是否適合做劇烈改革?且修法中有許多法遵成本,台灣民眾是否會因此提升滿意度?」律師直說:「現在台灣民眾恐怕是很滿意了吧,騙子們的亞太快樂洗錢天堂,會多很多投資呢。」…閱讀完整內容
林全下台前曾試圖把為洗錢防制修訂的受益人揭露條款妥協版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