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防授權法具體保護台灣民主
美國《國防授權法》可視為未來一年國防戰略重點工作清單。最新公布的法案明確地協助台灣有效因應資訊戰,遏止中國介入選舉,保衛台灣民主,務實地面對中國銳實力對台灣的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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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度的《美國國防授權法》,將協助台灣增加應變新興網路威脅的能力。攝影/柯承惠[/caption]
美國眾議院、參議會通過《二○二○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NDAA2020 ),經總統於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簽署,正式成為法律。
美國印太區域不可或缺的一環
美國的《國防授權法》是國會履行其憲法義務,以立法與通過預算來募集、供給、維護、支持美軍及其行動的主要工具。每年的NDAA鉅細靡遺地臚列各項國防經費預算與用途。由於是年度必定通過的法案,國會往往在此案中加入與美國整體國防安全、戰略相關的事務,授權並預留經費交代行政部門履行,可視為未來一年美國國防戰略重點工作的清單。
最新的NDAA,除了傳統項目(年度國防預算達到史上最高的七三八○億美元、照顧軍人及其家庭、改革國防部以提升效率等),還包括眾所矚目的成立太空軍(Space Force)做為美國第六大軍種,以及強化與科技創新領域的互動與合作。同時也針對俄羅斯及中國等戰略競爭者、其他安全威脅採行具體行動,以維持美國的競爭優勢。這延續自一七年《國家安全戰略》(NDS)及印太戰略的核心概念。在這樣的背景下,與我們最為相關的是,其中對維護台灣自由民主體制所採行的動作。
法案一二六○D條「強化美台防衛關係的國會意向」,開宗明義表明,台灣是美國重要夥伴,也是自由開放的印太區域不可或缺的一環,並指出《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與《六項保證》(Six Assurances )是美台關係的基石,但未提及美中三公報。
這節重述美國對台灣安全承諾的傳統面向,包括與台灣合作確保台灣擁有維持自我防衛所必要的適能、常備與現代國防武力(capable, ready, and modern defense forces)、支持台灣取得防衛性武器、單以台灣的需求做為是否供應台灣武器的判準、提升強化台灣安全(包括不對稱防衛戰略所需)的交流、軍事演習與實務演練、符合《台灣旅行法》的軍事高層交流、一般人員交流、與美台合作進行人道救援與災難救助行動等。
相較於一九年的NDAA,本節特別提到美國軍艦應繼續經常性地通過台灣海峽,肯定法國軍艦的通行,並鼓勵盟邦和夥伴共同一致,在國際法許可的範圍通過台灣海峽。
這些政策都附隨著交付行政部門的義務。在法案通過一八○天以內,國防部長與國務卿必須共同向國會提出報告,衡酌台灣的安全情勢,提出立法建議,並就台灣的國防需求、軍事人員交流、武器的經常性取得提出具體方針。最特殊之處在於對台灣安全情勢的描述。不同於過往侷限於軍事安全,一二六○C條所要求行政部門評估的是,中國政府與中共是否以軍事、經濟、資訊、數位、外交或其他任何威脅的形式,影響到台灣人民的安全或社經生活、兩岸軍事平衡、影響台灣的未來是否仍以和平方式決定,以及美國對台政策能否實現NDS所立下的目標。
支援台灣強化網路安全
這節展現不同於以往的國家安全觀念。相較於傳統上著眼於軍事、外交與政治等因素,當代的安全觀看得更為全面,而擴及到他國的影響力戰爭。以中國對台策略而言,上述文字明顯受到中國外交打壓、以經促統、經濟社會融合、發動資訊戰、極力以大數據方法蒐集台灣人民個資,乃至透過在地協力者影響台灣內部政治決定等。也就是說,美國眼中的台灣安全威脅,來自中國對台統戰總體戰略的各個環節。
法案中提及台灣的另外兩段更饒富趣味。一二六○B條關於網路安全:要求美國國防部長在法案生效一八○日內,向國會提交報告,評估成立高階、跨部會美台工作小組,來協調因應新興網路安全議題的可行性;交代國防部協助台灣強化網路安全的現行與未來計畫,以及建立、執行或實施美台網路安全協議所遇到的障礙。
五五一三節特別針對中國對台灣二○二○大選的介入,要求美國國家情報總監在大選後四十五天內,應針對中國干預或破壞選舉而進行的行動,以及美國為阻止此類行動所做的努力,向國會提交報告。法案詳列報告應描述的內容,例如美國情報機構如何支援台灣打擊中國的行動,又採取什麼行動協助台灣等。如果有的話,還要求須評估涉入對台影響力行動的中國官方、民間組織具體名單及其扮演的角色、運用手法等。
務實協助台灣對抗中國銳實力
一份臚列各項國防戰略重點工作的清單法案,由實踐對台灣的國防安全承諾,擴展到關切中國對台總體戰略是否剝奪台灣人民民主自決的權利,到明確地協助台灣有效因應資訊戰,遏止中國介入選舉,保衛台灣民主。NDAA務實地協助台灣面對中國銳實力的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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