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早在1982年即草擬《國民營養法草案》,但法案卻躺在暗櫃35年,至今尚未通過。35年光陰飛逝,忽略營養教育、國家營養調查預算無以為繼,人們總是躺上了病榻才開始想要改變飲食。唯有立法,才是改變國人飲食偏差、營樣不良的釜底抽薪之計。
文.王暄茹攝影.陳德信
身為美食王國的一員,為什麼會營養不良?國人從老到小,個個精於上網搜尋美食餐點,卻不會分辨6大類食物、不知道有「每日飲食指南」;即使了解健康飲食,在外食當道的環境下,想買健康營養的餐點卻困難之至。
問題的根源,在於台灣缺少一部營養法。
命運多舛,國民營養法躺暗櫃35年
日本在二戰後即訂定《營養改善法》,韓國在1990年代頒布《國民健康增進法》,英國有《健康白皮書(The Public Health White Paper)》、2010年美國提出《健康人計劃(Healthy People)》,把全民營養當成國家大事,台灣呢?
1982年,當時的衛生署即草擬《國民營養法草案》,卻卡在跨部會責任整合喬不攏,各部會只擔心增加自身業務,不顧全民飲食健康;加上缺乏預算來源,草案遲遲出不了行政院。
2010年,衛生署食品衛生處整併至食品藥物管理局,營養業務幾乎中斷,「食藥局沒有人管營養,營養業務幾乎消失,」台灣營養基金會理事長黃青真回憶。
初擬草案至今35年,嗷嗷待哺的幼兒足已成人,可以養兒育女、成為家庭支柱,但卻錯失與健康息息相關的營養大計:飲食教育從學校到社區無一完備(教育部)、營養調查經費曾無以為繼(衛福部)、健康餐飲環境斷鏈(經濟部)、衛生與農業政策脫鉤(農委會),現況慘不忍睹。
有課程未教學,飲食營養教育不落實
7月15日,在國人營養基準修訂草案的公聽會上,一名就讀台灣大學的研究生舉手發言,「我讀過很多書,但今天討論的內容,我們朋友間不會談論,我也不知道台灣有每日飲食指南,直到我交了念營養系的女友後,才聽說這些東西⋯⋯。」
「我們的營養教育太少了!國中6本課本中飲食相關內容不到半本,國小更只有一點點,」黃青真從檔案櫃裡搬出厚厚一疊蒐集來的國中、小「健康與體育」和「生活」課本。
教材不足只是營養教育問題的冰山一角。「有沒有教、誰來教、怎麼教才是問題,」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祕書長莊世玟說。
國小的飲食課程散落在「生活」及「健康與體育」課中,「生活」是導師負責,導師不一定會教、也不一定懂營養;「健康與體育」多由體育老師上,多數是帶出教室運動,可能整個學期連課本都沒打開過,一名任職國小的營養師說。
不該等躺上病榻,才開始學習健康吃
不僅學校教育未落實,社區營養教育也是迫切問題,每個人都不該是等生病了,才開始學習健康飲食。
培育社區營養師,讓一般人不用進醫院也能接受飲食教育是當務之急。台灣的營養師有四成任職醫院;三成在團膳公司服務,一般人鮮少有機會接觸營養師。再者,醫院營養師走入社區也有困難,「醫院營養師要負責膳食供應管理、各病房及門診的疾病營養指導,人力上很難再往院外延伸服務,」台灣營養學會祕書長駱菲莉說。
而社區營養師可以走進人群,在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運動中心、親子館、社區大學等地方提供正確飲食觀念,讓每一個國民都有接受營養教育的機會。
國家營養調查,經費曾無以為繼
國家營養調查是健康飲食政策的根本,台灣卻一度決定終止計劃。
1940、1950年代,美國調查發現,美國民眾普遍缺鈣,農業部便提供乳業在技術、運銷、價格上的支持,提高生產效率,外帶營養教育和行銷推廣,從學校、社區、媒體、超市到餐飲食品業全跟著政府推動;1980、1990年代,流行病及公共衛生研究發現飽和脂肪、高鈉食品與慢性病的發生率有關,低脂冰淇淋、豆漿、低鈉鹽、低鹽奶油等產品應運而生,提供較健康的選擇給消費者,曾在紐約市多家醫院擔任營養師的林雅恩說。
前述政策的依據,來自「國家健康與營養調查(The National Health and Nutrition Examination Survey,NHANES)」;根據調查結果,美國農業部每5年更新「美國飲食指南(American Dietary Guidelines)」、修訂農業政策及食物食品推廣策略,「國民缺什麼營養,就輔導農業種什麼、鼓勵食品廠開發有益健康的相關產品,」林雅恩說。
但台灣的國民營養調查卻因無法令依據,需逐年編列預算,差一點無以為繼。
在衛生署食品衛生處時代,一度因預算問題,決定停止國民營養調查。調查計劃主持人、中研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潘文涵親自拜訪當時的食品衛生處請求續辦調查,才讓調查得以繼續,「停止後調查團隊人才流失,要多花多少時間、力氣才可能重建?」潘文涵回憶。
營養業務挪移至國健署時期,仍無穩定預算來源。「營養調查編入科技預算,必須年年編、年年審,得面對科技部、立法院預算審核刪減壓力,」時任國健署監測研究組長、中山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兼任助理教授洪百薰說。
如果連營養調查都沒有,訂定健康飲食策略該以何為據?唯有立法,才有穩定預算,國家營養大計方能永續;唯有立法,衛生單位有權在國人營養缺乏導致健康危害時,要求廠商在特定食品中添加特定營養素,就如同過往的食鹽添加碘政策,大大減少台灣人甲狀腺腫大(俗稱大脖子)的發生率。
催生國民營養法,帶動餐飲食品業創新
2013年國民健康署接手營養業務,開始招募營養專業人才;2016年長期推動社區健康的花蓮慈濟大學人文醫學科主任王英偉接任署長,認同營養立法重要性,再度將法案推上檯面,他不擔心多一個法案管束國健署,反認為有法有依據,有利推廣健康飲食。
終於,2017年3月《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預告,期望能排入立法院下會期議程。
有法令基礎,營養大計才有本錢從長計議。包括國民營養調查計劃執行,發展社區營養教育,以及輔導餐飲業、食品產業提供更多健康的產品供消費者選擇。
「10個菜單裡,至少有1∼2道是低油低鹽,要讓消費者有選擇,」王英偉說,這是未來推動餐飲業改變的方向。常應邀四處演講的榮新診所營養師李婉萍也說,如果餐飲業能推出健康的餐點選擇,營養師都會願意幫忙推動。
2014年,聯合國糧農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發表《營養問題羅馬宣言(Rome Declaration on Nutrition)》,企圖解決飢餓、微量營養素缺乏及肥胖等各種形式的營養不良;2016年,聯合國大會發表「2016-2025營養行動十年計劃(Decade of Action on Nutrition)」。
在世界各國都為健康營養奮戰之時,台灣正努力催生第一部營養法令,雖然晚了35年,但仍刻不容緩。台灣人飲食覺醒的第一步,加入營養界推動立法的行動,讓各界知道,我們需要《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 開啟APP閱讀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