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前1舉動可避免裝潢糾紛

業者良莠不齊 報價藏「貓膩」

新購屋者或者現有屋主想要改造愛窩,在裝潢時最常遇到的情況,第一是施工明細不清,業主事後追加費用;其次為屋主施工過程中,或是等待驗收時,發現設計與原先想像有落差;再來則是工程一再延宕,打亂屋主後續計劃。

上述這些情況往往造成屋主極大困擾,甚至浪費許多冤枉錢。

施工裝潢糾紛多 避免爭議5提醒


針對這些糾紛, 建業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蔡宜靜建議,屋主於裝潢前,面對經常可能發生的爭議事項,應該要有些防範措施,以免遇到問題時,喪失應有權益。

蔡宜靜提出幾個提醒事項,可提供有裝潢需求的民眾參考。

提醒1:施工前先簽訂合約。屋主委託設計師及施工廠商為房子設計格局與裝潢,在性質上屬於承攬契約,事先簽訂合約能減少雙方後續爭議。合約書應就詳細設計圖、明確估價單、約定特定材料、施工範圍及內容、付款期程、保固期等明訂細則,如有相關樣本或樣品應一併檢附,以免雙方認知落差。

提醒2:工程變更或有追加時,應經雙方書面同意。可要求業者及設計師提供單價分析表,包含各項目、規格、數量等,屋主也須保存往來清單、文件及收據,以免事後雙方針對款項爆發爭議。
提醒3:載明完工日期與逾期違約金。契約書上應載明工程進度及完工日期,並可進一步約定逾期違約金,避免工程拖延。如工程延宕係可歸責於業者及設計師,屋主可依《民法》第502 條請求減少報酬,或賠償工期延宕造成的損害。

提醒4:要求設計師提供3D圖。為避免完工後與實際想像有落差,施工前可要求設計師提供3D 圖,確認是否有依圖面施工,屋主也應定期至現場確認,如有不符要求情形始能及時改正。此外,建議屋主於施工前、中、後期分別拍照或錄影,以記錄工程進度及施工內容。

提醒5:驗收時發現瑕疵須盡快請業者修繕。如屋主於驗收時發現有瑕疵,如漏水、尺寸不符等,依《民法》第492 條至495 條、《消費者保護法》第7 條規定,屋主可要求承攬工作的業者修繕。

蔡宜靜認為,案例中W小姐所遇到的狀況,就是實務上最常見的,屋主與施工業者僅靠口頭約定,對於容易衍生糾紛的項目,缺少書面文件,導致W小姐在裝潢期間很難掌握施工品質,甚至對L 先生屢次拖延工期無計可施。

蔡宜靜也建議屋主,可參考內政部營建署公告的「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契約範本」,在裝潢施工事前盡量具體約定各項內容,以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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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錢》2023/2月 第18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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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前1舉動可避免裝潢糾紛

《Money錢》

2023/2月 第18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