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說謊、也無須完全揭露,和前東家好聚好散

提離職最常遇到的6個問題

一旦確認要離職之後,許多工作者就開始陷入了天人交戰:什麼時候提、什麼時候走?如果主管加薪升職又慰留,硬要走會不會太無情?該不該誠實交代自己的下一步?無數個問題、無時無刻都在頭腦裡盤旋著。我們整理了6個最常見的問題和情境,協助工作者在面對類似情境時,能夠適當應對,讓自己跟老東家好聚好散,也為自己留下好名聲。

《勞動基準法》明文規定了工作者向雇主提離職的時機: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10天前提出;1年以上3年未滿者,20天前提出;3年以上者,30天前提出。基本上,為了確保自己的離職合理、合法,工作者必須依法行事。

不過,在情理上,萬惡的人力資源主管建議,工作者如果願意多為公司著想一點,提前一個月告知主管,會是比較恰當的時間點。預留一個月,讓你跟公司都能充分準備交接人選、分配工作,你也能走得順利。

比較好的提離職流程是:先跟直屬主管約時間談職涯規畫的問題,通常主管一聽到這種邀約,心裡八成就有數了。其次,跟主管面談時,最好可以備妥書面和電子辭呈,寫明離職理由、交接清單和細項,最重要的離職日期也一併壓定。準備充分,一方面能表達你的堅定,也讓主管沒有太多的慰留空間。

聽到員工想走,主管多半會心裡一沉,上演一場慰留記。面對這種情況,104人力銀行行銷處協理陳力孑說,工作者在困擾之餘,也別沾沾自喜,你要先搞清楚老闆再三慰留的原因,是因為缺「人手」,還是缺你這個「人才」?

有時候,老闆想的可能只是「成本考量」,畢竟留下舊員工的成本,低於招募新人。因此,如果你發現自己對組織的貢獻並非不可替代、老闆也沒有缺你不可,就不用為此動搖求去的念頭了。

當你已經想清楚主管慰留你的真正原因,那就再跟他溝通一次,你的生涯規畫、未來志向,並且再次交代目前手上的事務都已經完整交接,讓主管感受到你堅定求去的心意。

為免去被質疑說謊或背叛等不必要的麻煩,奧雅國際顧問董事長楊士漢建議,採取「吐露部分事實」的態度。如果已找到新工作,可以告知上司,「確實有幾間在談,等確認之後,會再跟您報告」。

某些情況下,老闆之所以會好奇你之後的去向,是擔心你投奔競業、帶走公司資源,而不是真的那麼關心你的職涯。這時候,你可以直接向老闆說明,即使到了新公司也不會帶走前東家的相關資源,甚至可以承諾「在新工作試用期過後,會再回來找您聚餐」,為自己的誠信做出擔保。

「切忌說出跟現實狀況『完全相左』的謊話。」要是你明明正在積極地投履歷和面試,卻告訴老闆「我打算去休長假」「回老家照顧爸媽」,謊話一旦被揭穿,很容易就讓你的誠信大打折扣。

離職原因大概是最多老闆愛問,但是最少工作者能夠安全回答的尷尬問題了。萬惡的人力資源主管表示,在考慮要不要誠實說之前,你在思考完以下兩件事之後就知道,離職的真正理由不是「不該說」,而是「多說也無益」。


1.先確認你離職真的是為了「到任下一個新工作」,而不是加薪升遷的藉口。如果離職只是你達成其他目的的藉口,即使主管為了慰留你而滿足你的要求,你在主管心目中的忠誠度也會大打折扣。真的想要組織內的資源,直接向主管要求即可,「假離職」不會是好方法。

2.想想坦白說了之後,你想得到什麼回報?許多人的離職並非由單一因素所構成,可能是想另謀新職,更有可能是因為和組織成員、甚至是和老闆產生摩擦。於是,抱持著「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的心態,或是覺得反正此後不相往來,就試圖向組織提出建言,或是把離職原因全數吐實。

仔細想想,這個做法未必明智。假設你在職時,已經努力解決或抗議過你遭遇的問題,還是走到了離職這一步,又何須在離開前再與老闆爭論不休呢?即使老闆承諾「盡力改善,請你留任」,難道你就會不離開嗎?

最保守而又真實的說法是:「基於生涯規畫與職涯考量,希望有其他新的發展,我會做好交接,讓組織運行順暢。」

確認離職、到新工作赴任前,最重要的事情是清楚確認交接事項。楊士漢表示,讓接任同事能快速上軌道,不僅能讓對方對你心存感激,也可以給前老闆留下好印象。確認交辦事項的做法,有3種:

1.列出例行公事清單:以每日、每周及每月的時程,在清單上寫下工作內容、對應窗口與流程,讓接手者能無縫接軌大部分的日常工作。

2.說明手上待完成的工作進度:寫下目前有待完成的事項,一併交付相關檔案資料夾。

3.提點行政庶務:新同事初來乍到一個新環境,就連操作影印機可能都有困難。將電腦設備、公用網站的密碼或資訊窗口寫成一份「祕笈」,讓新同事免於有困難卻不知道找誰幫忙的窘境。

陳力孑補充,離職前也別忘了整理曾經聯繫過的「業外窗口」,最後寄封信說明,未來可以透過哪個email和電話與你聯繫,留下你的人脈。


謹記一個原則,「別讓同事知道得比老闆多。」

萬惡的人力資源主管說,這點很容易理解,假如你是老闆,共事許久的同仁要離開,你卻到了最後才知道,他會不會心裡有些不是滋味?

或是你又忍不住跟同事抱怨了對於公司、主管的不滿,若間接讓主管知悉,那你之前經營的友好關係,就有可能因此被破壞。甚至有可能被老闆誤解為你在「煽動同仁群起離職氣氛」,到時候就很難澄清了。

簡單說,離職求的是「好聚好散」,為免滋生事端,即便是平常關係不差的同事,也先暫緩說明未來規畫一切都先等到你赴任新職之後再一併告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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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特刊第29期-換個好工作

本文摘錄自‎

我該轉職嗎?

經理人特刊

2019/第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