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晶片新戰事!挨告後提告反擊
華為一支5G手機收二.五美元權利金,這樣的收費對聯發科來說堪比「天價」等級;如果華為勝訴,恐使聯發科財務面臨極大的壓力。不過,聯發科也不是只有挨打的份⋯⋯。 撰文/吳筱雯 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此訴訟案件對本公司無重大影響。」七月十九日,聯發科發布重大訊息,針對前一天陸媒「微信企業專利觀察」的報導做出簡單說明;該報導指出,華為已向聯發科提出「可能涉及行動通信技術之專利訴訟」,而聯發科雖強調該案對公司無重大影響,卻也火速展開反擊,在七月二十五日向英國高等法院遞狀控告華為侵犯其專利權。 至截稿前,英國高等法院網站尚未公開相關文件,許多基本資訊暫時不得而知。 不過市場推測雙方的爭議點,應是華為要求聯發科必須向其申請5G「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簡稱SEP)」授權並支付權利金,然而華為此作法與歐美專利業界常見的授權模式差異過大,要求的金額也過高,讓聯發科難以接受。 5G SEP權利金「談崩」? 究竟,華為打的是什麼算盤?聯發科的反擊有勝算嗎?一切的疑問,要從「SEP」這個生硬名詞說起⋯⋯。 從4G、5G,到預計在三○年可望上路的6G,平均每十年,行動通訊就有新一代的標準登場,這些標準都是由全球最大行動通訊標準制定組織3GPP負責。 過程中,各路業者會針對各種規格、功能提供自己開發的新技術,經過彼此攻防、達成共識後,構築出行動通訊標準。其中,某些比較重要的功能或專利,就會被擁有這些專利的業者或機構,宣告為「標準必要專利」,也就是SEP。 在整個行動通訊產業鏈中,SEP專利的主要使用者包括手機製造商、品牌商,以及晶片業者,但業界一直以來的作法,是SEP擁有者僅向手機製造商與品牌業者收取權利金,並且是以「整機價格」為計算基礎收費。 另一方面,在公平合理考量下,這趟授權必須遵循所謂的「專利權權利耗盡」、「委託製造(Have Made)」精神,簡單說,在製造商或品牌業者已經給付權利金後,包括晶片廠在內的供應鏈就不再需要支付權利金。 SEP擁有者為何不跟晶片廠商收錢?在行動通訊SEP專利授權業界工作二十多年的業界人士透露,「向手機業者以整機價格為計算基礎收的權利金,高很多。」 據了解,現行SEP擁有者收費標準多落在手機整機價格的一%至五%不等,以一支手機便宜的不到一百美元、貴的超過一千美元來說,SEP擁有者若以整機售價一%為基準收費,相當於每支可以收到不到一美元、至一○美元以上不等的權利金;但如果是向手機晶片業者收取一%權利金,以入門級5G晶片單價低於二十美元、旗艦級5G晶片約達一二○美元來說,SEP擁有者每個晶片約莫只能拿○.二美元至一.二美元不等。華為5G SEP 占全球14% SEP權利金「新手」華為有多厲害,可從SEP的數量、必要性兩點來評估。從數量來說,專利組織SEP OmniLytics統計,今年最新數字顯示,全球5G SEP超過十二.二萬項,其中華為占比高達十四.一%,領先二、三名的高通(占一○%)、LG(占七.八%),這正是華為收取5G權利金的底氣由來。 不過就SEP的「必要性」來說,華為的地位恐怕就有討論空間。這是因為各廠商的行動通訊專利獲得3GPP認可後,可自行選擇哪些專利能宣告為SEP,在此之下,SEP的真實必要性並無專門機構把關,數量「灌水」時有所聞,事實上,專利組織PA Consulting在今年初公布的分析報告指出,在全球前二十大SEP擁有者中,華為SEP專利必要性的占比,是倒數前五名,相較之下,聯發科的SEP數量雖遠遠不及華為,必要性占比排名卻是名列前五。 華為這次為了收權利金鬧上中國法庭,華為主張可收權利金的SEP也就必須經過檢視,如果專利被判定無效、或是專利範圍大為限縮,將影響華為勝訴的機率,就算日後與聯發科和解、簽約,收到的權利金也會受影響,而聯發科宣稱遭到華為侵權的專利,在英國法院也會受到檢視。 在華為遭美國實體清單制裁後,手機、基地台與電信局端設備的出貨量,今非昔比、收入大減,萬國法律事務所智權律師呂紹凡、台灣智慧資本執行長張智為均認為,「華為需要現金流」,是華為在二一年三月宣布,從該年起在5G領域收取專利費用,背後最重要的理由。 華為強調,「將針對每一家實施5G標準必要專利的公司,進行一對一談判,包括電信商、終端廠商、晶片商和設備廠商」,並公布收費標準|每支5G手機須支付權利金二.五美元。 也就是說,華為意欲收權利金的對象幾乎遍及整個手機供應鏈,加上採行單一費率,這些都與現有模式大相逕庭。 不過呂紹凡直指,華為是最有本錢挑戰現有模式的業者,「因為它敢」,且先不論「必要性」,「它的SEP也夠多。」就華為5G SEP授權「戰果」來看,二二年底宣布分別與三星(Samsung)、OPPO簽訂協議,二三年成功與小米、夏普簽約,今年三月也與vivo達成授權協議,多是聯發科手機晶片最主要的客戶。 也因為獲得華為授權者,多是聯發科手機晶片大客戶,業界人士表示,即使華為贏了官司,就專利權權利耗盡原則來說,聯發科向華為支付的權利金,應該會來自於尚未與華為簽約的手機客戶,如「非洲之王」傳音。 不過,華為與5G相關產品從晶片、手機,到基地台、電信局端設備都有,專利儲備範圍既多且廣,專利法界人士透露,「只有華為內部才知道,華為收取權利金的SEP組合內容有什麼、只有一包SEP組合還是有很多包,華為授權給手機業者的SEP組合,跟想逼聯發科接受的SEP組合,是不是同一包?如果不是,聯發科就無法受到專利權權利耗盡原則的保護。」 即使華為面對不同的SEP授權,都是用「同一包」專利組合,也不代表聯發科可以高枕無憂。 國外法界的分析均指出,專利權權利耗盡原則並非白紙黑字地寫在《專利法》中,而是靠大量的法院判例所建立起的法律原則、規範,這些判例固然確認被授權者與其「下游」供應鏈不會被重複收費,然能不能及於手機晶片商這類「上游」供應鏈?至今仍欠缺判例支持,這是個灰色地帶。 一支手機權利金二.五美元 尤其華為一支5G手機收二.五美元權利金的開價,雖然遠低於高通(Qualcomm)、諾基亞(Nokia)、愛立信(Ericsson)等對手機製造商與品牌的收費水準,但手機晶片平均出貨單價遠低於手機整機售價,這樣的收費對手機晶片業者來說是「天價」等級,如果華為勝訴,對聯發科財務將造成極大的壓力,除非華為願意為了手機晶片提供比較便宜的權利金費率。 另外,華為恐怕也沒有像媒體說的那麼「高尚」。自從華為在中國法院控告聯發科侵權後,不少媒體一面倒地報導,華為改由手機晶片業者負擔SEP專利費用,將能降低手機廠商的權利金支出,進而帶動手機降價。 但《專利法》界人士表示,「如果華為真的為了降低手機品牌與消費金額的負擔,而願意犧牲自己的權利金收入,就不會已與小米、三星、OPPO、vivo簽約後,才找上聯發科要錢,而是打從一開始就只跟聯發科、高通收費。華為的意圖,始終就是向供應鏈每一個環節收錢、最大化SEP權利金收益。」 侵權官司是讓雙方達成和解、簽訂授權合約的手段,不是目的。隨著侵權官司在中、英兩國都進入司法程序,這也代表,從現在開始到一、兩年後的一審結果出爐之間,和解隨時有可能發生,聯發科能否全身而退?華為會不會碰一鼻子灰?好戲還沒登場,值得繼續「追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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