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守舊文化,發聲未必有用 他的同事曾去找人事處同仁請教相關問題,結果沒多久就遭單位首長責備。 即使當事人鼓起勇氣,針對主管處分,向公務人員保障及培訓委員會提出申訴,也未必有用。「申訴案件我通常都會駁回,」曾任保訓會委員,現為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的桂宏誠直言,因為大多數申訴內容都是單位主管依法在管理權限內的作為,並無違法。 這導致受害者更不敢求助,「很多都是合法,但感受不好的作為,」何昀峯直言。 范雲強調,職場霸凌會發生必定牽涉權力關係,並非一朝一夕造成。早年公務員體系中,長官與部屬屬於「特別權力關係」,如受刑人之於典獄長、學生之於師長,公務員有絕對服從上級的義務,雙方幾乎沒有對話空間。 台灣雖已民主化,這套關係形塑的文化卻在公務機關根深柢固,「制度失靈是文化造成的,」何昀峯解釋,一如惡婆婆對待媳婦,「我以前是這樣被罵,所以你也要這樣,像我們以前被爸媽打,因為他們覺得『我是為你好』。」 加班成常態,嚴重勞逸不均 除了守舊的機關文化,龐雜的工作更消磨公務員心力。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陳敦源曾於二○一七年底,針對基層衛生所護理人員展開研究,分析其職業倦怠成因。結果發現,公共服務熱忱愈高的人,在面對工作負荷及繁文縟節增多時,工作倦怠的增幅反而更明顯。 頂大研究所畢業的丁宇煥,二十多歲進入部會服務,他坦言,在入職之前即知道所屬單位需要協助政策規劃、法規制定,預期這不會是個輕鬆的工作,「可是我覺得工時還是有點超越我的想像。」 一週五個工作天,丁宇煥早上八點進辦公室,晚上八、九點下班是常態,他一週平均加班時數超過十小時。 大法官釋字第七八五號解釋公布後,公務員每天加班時數不能超過四小時,原本是希望減少過勞情況,實務上卻並非如此。為了符合法規,丁宇煥與同仁都遇過先打下班卡,再回辦公室繼續趕工。 加班時數高的原因之一是立委常在表訂下班時間前提供隔天質詢的題目,或是針對各項業務協調的開會通知單。負責法規、政策的公務員必須擬好部會首長的說帖及政策說明。 其次是在公務機關現場,不乏有公務員將工作丟給約聘雇人員,但也有約聘雇人員靠著家庭背景、政治人脈入職,主管不敢交派工作,以至於工作能力愈好的人接到更多業務。 年輕、高學歷離職比例高 第三是政府為瘦身,員額編制不足情況愈趨惡化。如今已調離原單位的丁宇煥在原單位時,曾遇過全體員工僅有表訂員額一半的情況。 他回想,通常離職同仁留下的業務也不好處理,暫時由在職員工代理後,如果處理得不錯,「它就出不去了。」導致公務體系嚴重勞逸不均。 「我常說,公務機關有個『二十/八十法則』,」桂宏誠直言,意思是二○%的人負責八○%重要的工作。 除了既有業務,何昀峯觀察,公務機關業務常常是「舊的不去,新的又來」,政府配合時代改革,勢必會有新措施,但既有業務並不會因此消失,若再遇到積極任事的首長,確實會增加公務員業務,關鍵在於「首長或主管能不能讓公務員有成就感。 」倘若公務員從工作中得不到成就感,又碰上處處刁難、施予冷暴力的主管,因不堪負荷想申請轉調,即使已經通過新單位面試,也必須先經過原單位主管同意、決定可調職的時間,但部份單位受限於人力短缺,實務上困難重重。 丁宇煥舉例,他的朋友雖然獲得主管同意轉調,但時間訂在半年後,「這樣誰還會想用你?」他反問。 諸多因素夾擊之下,公務機關中,心灰意冷的人愈來愈多。 立法院預算中心六年前即提出警告,當時中央機關公務員在五年之間,離職率增幅約三五%,且年齡愈輕、學歷愈高的公務人員離職比率更高,具大學及碩博士學歷者的離職人數分居前兩名且逐年攀升,五年增加近三成,約有兩千七百人,反觀高中職及專科學歷的每年離職人數約是數十人至兩百人。 台北市政府二二和二三年間更有總計超過五千人離職外逃,二四年統計至十月底已達二三三七人,其中薦任九職等以下公務員最為嚴重。
過勞、被霸凌卻選擇緘默 如何保障公務員?
勞動部公務員輕生案引起軒然大波,各部會也陸續傳出霸凌案。公務員的權益並非無法律保障,為何他們仍不敢出聲維護權益?
文—蔡立勳 攝影—邱劍英
勞動部公務員輕生案,再度喚起社會各界對於職場霸凌、公務員工作權益的關注。
十一月以來,衛福部、國發會、海科館等單位陸續傳出主管霸凌公務員的案件,經過內部小組調查,至今已有四人被拔掉主管職。這群過勞、被霸凌的公務員,直到現在才如二○二三年爆發的#MeToo運動,一件件被攤在陽光下。
事實上,公務員在職場遇到霸凌,並非沒有因應措施。目前針對公務員的工作權益,訂有「公務人員保障法」,行政院人事總處也有「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規定,各機關循此訂定內部辦法,用意即是避免公務員執行職務時,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如因權力濫用與不公平處罰造成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行為或言語霸凌。
有法可管,但沒落實
「這些規定都明明白白,但沒有落實,」前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秘書長何昀峯提高音量。
規定難以落實,關鍵在於法條設計與機關文化。民進黨立委范雲日前在記者會上指出,霸凌防治規定的申訴機制充滿缺陷,通報對象為單位主管或人事主管,且要主動通報機關首長。但若主管就是霸凌者,根本無法處理,而調查小組由機關指定人員組成,沒有強制要求外部專家參與,可能出現官官相護的現象。
「你身邊的人也會鼓勵你不要用這些管道,」曾在中央部會擔任科員的丁宇煥(化名)觀察,公務體系仍偏保守,所有人都知道這些制度無法保密,無論循正式管道提出申訴,或是向人事處打聽有哪些做法,「你不知道你的長官在哪裡會有眼線。」
機關守舊文化,發聲未必有用 他的同事曾去找人事處同仁請教相關問題,結果沒多久就遭單位首長責備。 即使當事人鼓起勇氣,針對主管處分,向公務人員保障及培訓委員會提出申訴,也未必有用。「申訴案件我通常都會駁回,」曾任保訓會委員,現為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的桂宏誠直言,因為大多數申訴內容都是單位主管依法在管理權限內的作為,並無違法。 這導致受害者更不敢求助,「很多都是合法,但感受不好的作為,」何昀峯直言。 范雲強調,職場霸凌會發生必定牽涉權力關係,並非一朝一夕造成。早年公務員體系中,長官與部屬屬於「特別權力關係」,如受刑人之於典獄長、學生之於師長,公務員有絕對服從上級的義務,雙方幾乎沒有對話空間。 台灣雖已民主化,這套關係形塑的文化卻在公務機關根深柢固,「制度失靈是文化造成的,」何昀峯解釋,一如惡婆婆對待媳婦,「我以前是這樣被罵,所以你也要這樣,像我們以前被爸媽打,因為他們覺得『我是為你好』。」 加班成常態,嚴重勞逸不均 除了守舊的機關文化,龐雜的工作更消磨公務員心力。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陳敦源曾於二○一七年底,針對基層衛生所護理人員展開研究,分析其職業倦怠成因。結果發現,公共服務熱忱愈高的人,在面對工作負荷及繁文縟節增多時,工作倦怠的增幅反而更明顯。 頂大研究所畢業的丁宇煥,二十多歲進入部會服務,他坦言,在入職之前即知道所屬單位需要協助政策規劃、法規制定,預期這不會是個輕鬆的工作,「可是我覺得工時還是有點超越我的想像。」 一週五個工作天,丁宇煥早上八點進辦公室,晚上八、九點下班是常態,他一週平均加班時數超過十小時。 大法官釋字第七八五號解釋公布後,公務員每天加班時數不能超過四小時,原本是希望減少過勞情況,實務上卻並非如此。為了符合法規,丁宇煥與同仁都遇過先打下班卡,再回辦公室繼續趕工。 加班時數高的原因之一是立委常在表訂下班時間前提供隔天質詢的題目,或是針對各項業務協調的開會通知單。負責法規、政策的公務員必須擬好部會首長的說帖及政策說明。 其次是在公務機關現場,不乏有公務員將工作丟給約聘雇人員,但也有約聘雇人員靠著家庭背景、政治人脈入職,主管不敢交派工作,以至於工作能力愈好的人接到更多業務。 年輕、高學歷離職比例高 第三是政府為瘦身,員額編制不足情況愈趨惡化。如今已調離原單位的丁宇煥在原單位時,曾遇過全體員工僅有表訂員額一半的情況。 他回想,通常離職同仁留下的業務也不好處理,暫時由在職員工代理後,如果處理得不錯,「它就出不去了。」導致公務體系嚴重勞逸不均。 「我常說,公務機關有個『二十/八十法則』,」桂宏誠直言,意思是二○%的人負責八○%重要的工作。 除了既有業務,何昀峯觀察,公務機關業務常常是「舊的不去,新的又來」,政府配合時代改革,勢必會有新措施,但既有業務並不會因此消失,若再遇到積極任事的首長,確實會增加公務員業務,關鍵在於「首長或主管能不能讓公務員有成就感。 」倘若公務員從工作中得不到成就感,又碰上處處刁難、施予冷暴力的主管,因不堪負荷想申請轉調,即使已經通過新單位面試,也必須先經過原單位主管同意、決定可調職的時間,但部份單位受限於人力短缺,實務上困難重重。 丁宇煥舉例,他的朋友雖然獲得主管同意轉調,但時間訂在半年後,「這樣誰還會想用你?」他反問。 諸多因素夾擊之下,公務機關中,心灰意冷的人愈來愈多。 立法院預算中心六年前即提出警告,當時中央機關公務員在五年之間,離職率增幅約三五%,且年齡愈輕、學歷愈高的公務人員離職比率更高,具大學及碩博士學歷者的離職人數分居前兩名且逐年攀升,五年增加近三成,約有兩千七百人,反觀高中職及專科學歷的每年離職人數約是數十人至兩百人。 台北市政府二二和二三年間更有總計超過五千人離職外逃,二四年統計至十月底已達二三三七人,其中薦任九職等以下公務員最為嚴重。
改善文化才是長遠之計
考試院副院長周弘憲日前在立法院備詢時指出,若能就任考試院長,將立即責成相關機關,研議將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提升至法律位階,盡速擬具「保障法」修正草案。
何昀峯認為,短期可先在「保障法」和「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加入罰則,對主管達到威嚇效果,中期做法可以參考英美日等國,改為區分就業者與志業者的考選制度,就業者是單純到公家機關任職,志業者則是有意識地了解自己負有促進國家進步、建設的使命,並搭配官職結構改良。
至於長期的解方,則是文官體系必須根本性地改變文化,唯有如此,才可能逐漸改善公務職場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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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守舊文化,發聲未必有用 他的同事曾去找人事處同仁請教相關問題,結果沒多久就遭單位首長責備。 即使當事人鼓起勇氣,針對主管處分,向公務人員保障及培訓委員會提出申訴,也未必有用。「申訴案件我通常都會駁回,」曾任保訓會委員,現為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的桂宏誠直言,因為大多數申訴內容都是單位主管依法在管理權限內的作為,並無違法。 這導致受害者更不敢求助,「很多都是合法,但感受不好的作為,」何昀峯直言。 范雲強調,職場霸凌會發生必定牽涉權力關係,並非一朝一夕造成。早年公務員體系中,長官與部屬屬於「特別權力關係」,如受刑人之於典獄長、學生之於師長,公務員有絕對服從上級的義務,雙方幾乎沒有對話空間。 台灣雖已民主化,這套關係形塑的文化卻在公務機關根深柢固,「制度失靈是文化造成的,」何昀峯解釋,一如惡婆婆對待媳婦,「我以前是這樣被罵,所以你也要這樣,像我們以前被爸媽打,因為他們覺得『我是為你好』。」 加班成常態,嚴重勞逸不均 除了守舊的機關文化,龐雜的工作更消磨公務員心力。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陳敦源曾於二○一七年底,針對基層衛生所護理人員展開研究,分析其職業倦怠成因。結果發現,公共服務熱忱愈高的人,在面對工作負荷及繁文縟節增多時,工作倦怠的增幅反而更明顯。 頂大研究所畢業的丁宇煥,二十多歲進入部會服務,他坦言,在入職之前即知道所屬單位需要協助政策規劃、法規制定,預期這不會是個輕鬆的工作,「可是我覺得工時還是有點超越我的想像。」 一週五個工作天,丁宇煥早上八點進辦公室,晚上八、九點下班是常態,他一週平均加班時數超過十小時。 大法官釋字第七八五號解釋公布後,公務員每天加班時數不能超過四小時,原本是希望減少過勞情況,實務上卻並非如此。為了符合法規,丁宇煥與同仁都遇過先打下班卡,再回辦公室繼續趕工。 加班時數高的原因之一是立委常在表訂下班時間前提供隔天質詢的題目,或是針對各項業務協調的開會通知單。負責法規、政策的公務員必須擬好部會首長的說帖及政策說明。 其次是在公務機關現場,不乏有公務員將工作丟給約聘雇人員,但也有約聘雇人員靠著家庭背景、政治人脈入職,主管不敢交派工作,以至於工作能力愈好的人接到更多業務。 年輕、高學歷離職比例高 第三是政府為瘦身,員額編制不足情況愈趨惡化。如今已調離原單位的丁宇煥在原單位時,曾遇過全體員工僅有表訂員額一半的情況。 他回想,通常離職同仁留下的業務也不好處理,暫時由在職員工代理後,如果處理得不錯,「它就出不去了。」導致公務體系嚴重勞逸不均。 「我常說,公務機關有個『二十/八十法則』,」桂宏誠直言,意思是二○%的人負責八○%重要的工作。 除了既有業務,何昀峯觀察,公務機關業務常常是「舊的不去,新的又來」,政府配合時代改革,勢必會有新措施,但既有業務並不會因此消失,若再遇到積極任事的首長,確實會增加公務員業務,關鍵在於「首長或主管能不能讓公務員有成就感。 」倘若公務員從工作中得不到成就感,又碰上處處刁難、施予冷暴力的主管,因不堪負荷想申請轉調,即使已經通過新單位面試,也必須先經過原單位主管同意、決定可調職的時間,但部份單位受限於人力短缺,實務上困難重重。 丁宇煥舉例,他的朋友雖然獲得主管同意轉調,但時間訂在半年後,「這樣誰還會想用你?」他反問。 諸多因素夾擊之下,公務機關中,心灰意冷的人愈來愈多。 立法院預算中心六年前即提出警告,當時中央機關公務員在五年之間,離職率增幅約三五%,且年齡愈輕、學歷愈高的公務人員離職比率更高,具大學及碩博士學歷者的離職人數分居前兩名且逐年攀升,五年增加近三成,約有兩千七百人,反觀高中職及專科學歷的每年離職人數約是數十人至兩百人。 台北市政府二二和二三年間更有總計超過五千人離職外逃,二四年統計至十月底已達二三三七人,其中薦任九職等以下公務員最為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