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春風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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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年間,吳家出了個舉人,稱得上是同安的書香門第。可惜這舉人後來時運不濟,五次會試都落榜,沒能加官進爵,只好守著田產過活,在祖祠設學堂當塾師。
到了吳向熹這一代,讀書不再是條好出路,顧飽肚子最實在,還跟著舉人族叔識字的孩子,只剩四五個。其中吳向熹最聰明好學,前舉人對他的期望也最大,特意替他取了學名「向熹」,就是希望他日後能像朱熹,成為一代大儒,流芳百世。
可惜這名字的冒牌意味太濃,再怎麼努力,也很難超越真正的一代鴻儒。因為會讀書,他豁免了兄弟們下田或當學徒做粗工的義務,只管準備考試。二十二歲那年中了秀才,全族欣喜若狂,擺了三天的流水席,巴望他再中個舉人進士,好替吳家揚眉吐氣。
沒想到,秀才就是他的生涯最高點了,此後他的人生只是不斷的下坡路:兩次鄉試不中,妻子產後失調多病,為了她的醫藥費和補品,他花光分家得來的一點財產,依然無力回天。
為了獨力撫養幼女,他只得到鄉塾去教書,或是幫人寫家書擬契約,混口飯吃。然而連年飢荒,有餘力送孩子唸書的人愈來愈少,他家的米缸也經常見底。被艱難的生活催逼,吳向熹正值三十壯年,卻早已愁白了鬢角,被現實折磨得未老先衰。
就在走投無路之際,他收到來自遠方的好消息。他的同門學友紀雲卿,八年前就隨長輩到臺灣的擺接堡開墾,發了財,妻子出身當地望族,想替親族籌辦一間私塾供子弟學習,但人手不足。想起昔日的優秀同窗,希望他能不憚路遠,助他一臂之力,讓孔孟道統在臺灣這塊富饒寶地傳承下去。
紀雲卿把臺灣說得像寶島一般,遍地黃金,不用挨餓。但最讓吳向熹動心的,是他隨信附上,讓他打點行裝的十兩銀票,一出手就這麼闊綽,可見他信中所寫的絕非膨風。
但是回頭看看天真活潑的女兒,他又猶豫了。這是他在世上唯一的骨肉,怎麼捨得丟下她就走?渡臺禁令近年雖然寬鬆了點,但是船家怕晦氣,聲明若帶婦女上船,還要多收一倍的錢,他哪裡拿得出來?
帆兒腦筋動得快:「我可以裝作查甫啊!」
「怎麼裝?」他撫摸女兒茂密柔軟的黑髮:「難道要真的給你剃頭?」
「不要不要!剃頭很醜耶,戴帽子就行了啊!噢,還有這個,拿掉就好了。」
她伸手摘掉從小戴著的金耳環,放在吳向熹的手心裡。但是……。他的視線不覺往下移,幸好妻子走得早。病中幾番想替女兒纏足,卻沒有力氣,臨終前還交代他,為了帆兒的終身大事,一定請人好好幫她纏出最美的小腳。
族中的女眷有人願意幫忙,但是帆兒怕痛,力氣又大,纏腳婆來時,不是溜得不見人影,就是哭喊亂扭,根本抓不住。勉強纏好了,夜裡她又會偷偷解開裹腳布。
請人纏腳,總要奉上薄禮酬謝,纏了又放,等於白花錢,對好意幫忙的婦人更說不過去。他義正辭嚴的勸戒女兒:
「這是你娘最大的心願。你看隔壁的阿娟姊,還有比你小一歲的蘭表妹,不都是一雙漂亮的小腳嗎?」
「阿爹,你覺得我這雙腳不好看嗎?」
「好看,可是……。」
「那為什麼你不用纏?」
「我……。」
「你知道那有多痛嗎?我才不要像那些姊姊妹妹一樣,纏小腳,連踢球跳房子都不能玩了。」
女兒連珠炮的問題,堵得他啞口無言。他倒沒想過,為什麼女人非得纏小腳才美?朱熹據說是鼓吹小腳之美的始作俑者,他的名字雖叫向熹,對這一點卻不完全苟同。
有一次不小心撞見妻子洗腳,變形得像豬蹄似的赤腳,還曾經讓他反胃了好幾天。但妻子那幾雙繡得極精緻的三寸金蓮,他還珍藏在衣箱底下,思念亡妻時,還會拿出來賞玩一下。
這些矛盾反覆的心思,總算霍然解開。幸好女兒沒纏小腳,不然光是要帶著她走上十四里路去渡頭,假扮成男孩上船,就沒這麼方便了。
就算不纏腳,還天生斷掌,但他排過命盤,這孩子命硬,有將軍之相,即使不嫁人,也能過著不平凡的一生吧?給她起名吳帆,就是這個意思。
孩子的娘聽他算出的命相,既喜且憂,要是她是兒子,該有多好!女將軍?聽來就是不對勁,那要比男人多吃幾十倍的苦,才當得上啊!
直到在船上看過那個年輕人的八字手相,他才恍然大悟。黃昭祿,字萬鐘,這個名字烙在他腦子裡了,但是天機不可洩露。他只是納悶,登岸各分東西之後,這位善心貴人的命運,究竟會在何時何地,再與他的寶貝女兒連結得上?
可惜還來不及看到那一天,吳向熹就因水土不服,病得更重。加上子弟頑劣,不堪長期勞損,落腳擺接堡不到兩年,就撒手向西了。
該怎麼安排老友留下的孤女,讓紀雲卿傷透腦筋。幸而妻子翁氏英明果決,葬了吳向熹之後,第二天一早,翁氏就叫婢女替吳帆換上一套乾淨的新衣鞋,把她帶到艋舺凹肚仔街的得月樓,找上她的童年舊識,鴇母金桃姨。
金桃姨起初嫌這女孩腳大,不過既是免費奉送,長相清秀,還比鸚鵡多幾分口才,得月樓其他粗大丫頭的應對都沒她機靈,賤賣可惜。不如先把她留在身邊調教,一兩年後,慢慢再做打算。
金桃姨嫌吳帆這名字拗口又沒有女人味,替她改名叫杏芳,讓她和三個剛買來不久的女孩住一間房。比她大三歲的桂香特別照顧她,教她穿衣梳頭,對年長的女僕大娘該如何稱呼,又各有什麼脾氣和喜好。
杏芳對這個姊姊百依百順,也更會察言觀色討好他人了。得月樓從門房廚娘到男僕,無不稱讚杏芳懂事貼心。
比起擺接堡紀家施捨的剩飯菜和破衣裳,這裡有吃有穿,簡直像天堂。學唱曲、彈琵琶月琴和梳簪化妝,杏芳總是一點就通。唯獨在纏足這件事上,任憑金桃姨再怎麼威嚇責打罰跪,她就是不肯屈服。
被打得遍體鱗傷,關在柴房裡餓了兩天之後,桂香扶著一個小丫頭,受命來招降。
一看到杏芳紅腫的臉和磨出血的赤腳,桂香就紅了眼眶。
「別這麼固執好不好?要是被打死或餓死,我就沒有你這個妹妹了。」
「挨打是小事,要是綁了小腳,我就跑不動了。」
桂香用袖子抺去眼淚,拿出油膏輕輕替她抺在傷處。杏芳咬牙忍著刺痛,不吭一聲。
「你想跑到哪裡去?我們被賣進這種地方,哪能說走就走?唯一的辦法,就是乖乖聽話,孝順阿娘,討客人歡喜,像玉蘭和銀鳳姊那樣,好好學彈唱 ,當上紅牌藝旦,多賺點錢。運氣好的話,遇上好客人,讓他花錢幫你贖身,就能離開這裡了……。」
「贖回去,然後呢?」
「做人家的細姨,一世人不愁吃穿。要是生下兒子,成材的話,大家還要叫你一聲『夫人』呢。」
杏芳歪頭想了一下。
「難道沒有男人,我們就活不下去嗎?」
「有個尫婿,咱的終身就有依靠,有人養你,怎麼不好?」
「金桃姨沒嫁人,廚房的張四媽是寡婦,她們也能養活自己啊!」
她們也是靠男人賺錢……。不對,這麼說等於自打嘴巴了。桂香逼不得已,只好祭出她最不想用的法寶:
「金桃姨說了,要是你不綁腳,就只有兩條路可選。一是不用學藝當小姐了,去當查某𡢃幹粗活。第二條路,就是出去街上當乞食。你真的想這樣嗎?」
杏芳答得很快:「好哇!就當查某𡢃吧。反正我也不愛學琴當什麼小姐,講話要細聲細氣,規矩一堆,高興的時候還不能大笑,難過死了。」
「當查某𡢃更累,有一堆做不完的工作,又髒又臭的……。」
「那更好,反正我坐不住。整天坐著吃、坐著學琴,我快無聊死了。」
「但是……。這樣,我們就不能在一起了。」
桂香幽怨白皙的鵝蛋臉,在一縷光線的照射下,彷彿半透明的易碎瓷器。杏芳不覺伸手輕摸一下。
「過兩年你當上小姐,就讓我當你身邊的查某𡢃,永遠服侍你,好嗎?桂香姊,將來有一天,我們一起離開這裡。」
桂香握住她的手,點點頭。
「嗯,我們之前說好的。等到離開這裡,就要恢復本名,你沒忘記吧?」
「當然記得。林對娘,」杏芳高興的笑了,指指桂香,又指向自己:「吳帆。」
杏芳自甘降格當婢女的消息,很快在得月樓傳開來,大家都嘲笑這個傻丫頭,怕痛怕到不顧前程,總有一天會後悔。
金桃姨倒要看這倔強的丫頭有多少能耐,命令她立刻把舖蓋從樓閣搬出來,挪到下人住的大通間裡。故意指派最嚴格的阿英姐監管她,天不亮就叫杏芳起床,去把每個房間的馬桶提到後門,等挑糞的來收走之後,再一個個用井水洗刷乾淨。除了打掃擦洗廳堂,還有幾大桶的衣服要洗,窗臺橫樑和煤氣燈、畫軸,架上的珍玩古董花瓶,她個頭小,再高也得架梯子爬上去,擦得晶亮反光,沒半點灰塵才能過關。
草草用過變冷的午餐,就到了一天最忙碌的時刻。幫忙小姐們梳妝打扮、端茶倒水迎接上門的貴客,跑腿去街上買消夜零食打酒,收拾客人酒後的嘔吐物和痰盂,隨時清理地上的花生瓜子殼,幫忙燒水煙袋和鴉片,還得鎮定的躲開客人蛇上來的鹹豬手。
繁重的工作、阿英姐的嚴厲挑剔和責罰、冬天的冷被窩、酷夏的揮汗如雨、手上磨出的水泡和挨鞭子的傷痕……。杏芳依舊勤快的幹活,人前總是笑嘻嘻的,從不抱怨,也決不出聲求饒。
兩年之間,金桃姨冷眼看著杏芳成了個伶俐的小大姐,屋裡屋外的招呼應對,做事非常的老成周到,成了阿英姐得力的助手。清秀的素顏不再孩子氣,黑亮的粗辮子,一雙水亮的大眼睛,透出聰慧的靈巧,抽高的背影開始有了玲瓏的輪廓。
連她的老相好邱三爺也看得兩眼發光,直說再等幾年,好好把她妝扮起來,絕對是凹肚仔的一朵名花,連對面繡春閣的千紅都要閃邊站了。
除了那雙大腳……。金桃姨在心底歎口氣。也罷,這丫頭心氣高,條件這麼好還犯賤,那就是她的命,怨不得金桃姨了。 閱讀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