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若採「權利變換」,都需要估價師估算價值,其在都更案的角色極其重要,透過其估值,也更能讓都更戶掌握都更後的權益有多少。
文.顏瓊真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因在任內捲入「京華城」容積獎勵等四弊案,被依照《貪污治罪條例》等三罪求刑28年6個月刑責,此案因柯文哲還可上訴,故未來官司還有攻防,一切尚未定論。
不過,很多人對「容積獎勵」並不了解,對此,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理事長鐘少佑指出,所謂的「容積率」,是指一坪的土地上可以蓋的容積樓地板面積。
簡單來說,以台北市最多的「住3」土地的容積率為225%來說,其一坪土地就可以蓋2.25坪的室內面積。
容積獎勵是都更最大誘因
而就老舊房屋的都市更新來說,除法定容積率外,尚有「容積獎勵」,這又分中央法規、地方法規給的,兩者合計上限為50%,也就是業者常說的「1.5倍」。
另新建築還會有陽台、梯廳、地下室、機電空間及屋突等免計容積的設施,一般約為容積的1.55倍至1.6倍。
舉例來說,若是台北市屬於「住3」土地上老舊公寓,地主持分有10坪,乘以225%,等於22.5坪;再乘以1.55倍,約為34.9坪。再以一般型都更「容積獎勵」上限50%來說,就有34.9坪×1.5倍=52.3坪的可銷售坪數。
而一般的都更案,擔任實施者的建商,要負擔起造的工程款、規劃設計費、人事管理費、工程款融資利息,以及建商的利潤,假設建商與地主的分配比例以40/60比來說,地主可分回的就是52.3坪×60%=31.4坪。
此外,若是「防災型都更」,也就是63年2月15日前取得使照老舊房子,還可以多爭取30%的「容積獎勵」。以持分10坪×225%×30%=6.75坪,再乘以1.55倍,則為10.46坪;另以地主分回的40/60比來算,則是6.27坪。
也就是符合「防災型都更」的老屋,能多出6.27坪,若以未來都更後的新房價,一坪抓130萬元來說,那就有816萬元,利潤相當可觀。
都更修法提高921前建物參與都更
在此,鐘少佑提到,最近有關都更的兩大重要訊息,包括立法院於2024年10月25日三讀通過的《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法案,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
此外,為確保符合前項條件民眾的權益,這次修法也明定條例修正實施前,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亦得適用原建築容積計算。
上述適用對象多為921大地震前建造建築,內政部藉此修法,欲提高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意願,加速推動921前耐震不足的建物更新,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可受惠。
鐘少佑另提到,在《臺北市防災型都市更新細部計畫案》中,針對免辦理耐震能力評估的要件,也放寬至領有建照的老舊建築。
「免辦理耐震能力評估的要件」,原僅限於民國63年2月15日(即耐震設計規範發布前)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物才適用。
鐘少佑說,此次修訂細部計畫後,將條件放寬至該日期前領有「建築執照」之合法建物,即可免辦理耐震能力評估。
如此一來,能給予更多「重建誘因」,促使更多耐震能力不足而有危險及公共安全疑慮等建物進行改建。
免辦耐震評估老屋都更權益易估算
他說,免辦理耐震能力評估,對建商、地主而言,降低了成本、縮短檢核流程,更重要的是穩定「權利價值」計算基礎。
鐘少佑解釋,部分個案在「耐震能力」評估前,開發商逕得適用防災獎勵之情境計算地主可分配價值或坪數,倘若耐震能力評估結果不如預期,將使地主面臨價值降低,一旦知道分回權益不如預期下,恐不參與都更之抗性,徒增都更案件的不確定性。
因此,放寬「免」辦理耐震能力評估的要件,使得更多都市更新案得直接進入實質規劃與實施階段,促使更多所有權人與住戶有參與都更的意願。
鐘少佑談到,在都更進行「權利變換」時,少不了估價師的估算,因此,在放寬建照審核流程,加速都更的進程同時,估價師需要釐清都市更新範圍內的產權狀態,並分析該專屬獎勵對土地價格的影響,以提供精準且公平的價值評估作為分配基礎。整體而言,估價師在都市更新案的角色和意義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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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錄自
兩項都更大利多來了!估價師剖析容積獎勵放寬
理財周刊
2025/1月 第127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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