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日幣漲跌,國人赴日旅遊的衝動永遠擋不住,藥妝店更是非去不可的「景點」。採買藥妝學問多,下手選購前先看完這份指南!
文.林思宇 藥品圖片來源.各藥品官網
鄭世彬提供
根據旅遊搜尋引擎平台Skyscanner以大數據分析公布的「2017年熱門新興旅遊景點」,針對台灣使用者,日本不但是國人海外旅遊最愛的國家,10大最愛城市中還囊括了4個。除了觀光,民眾赴日必買藥妝。不過,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國際醫療美容中心主任邱品齊觀察,許多民眾根本不清楚自己在藥妝店買了什麼,光看人家買就跟著掃貨,結果帶回一堆藥品,使用不慎有風險,售價還比台灣買的貴,為何如此?
日本開架藥品 第一、二類宜慎用
輔大醫院藥劑部副主任劉人瑋表示,根據日本法規,不需醫師處方箋的「一般用醫藥品(一般用医薬品)」分為3類,皆需清楚標示於產品外盒:
● 第一類醫藥品:需由藥師說明使用注意事項,如治療壓力大嘴角冒疱疹的抗病毒藥膏、輔助戒菸用的尼古丁貼片等。
● 第二類醫藥品:管制不如第一類嚴格,如「新Lulu-A(新ルル-A)」綜合感冒藥、「EVE A(イブA)」止痛藥等。
邱品齊提醒,第一和第二類醫藥品在台灣幾乎都屬於藥品,平常沒生病不要亂買、亂用、亂吃。
許多網友常把第二類醫藥品當保養品用,其中不乏含類固醇、抗組織胺、麻醉劑或抗生素等成分者,他強烈建議別這麼做,否則用出問題求償無門。邱品齊舉例,「膚潤康( フルコートf )」軟膏內含類固醇,對濕疹有效,但不當使用恐造成皮膚變薄、出血或黴菌感染。
● 第三類藥品:法規較寬鬆,雖屬藥品,但風險較低,邱品齊說,只要不是長時間過度使用,基本上不會有大問題。如銀髮族常指名購買的「合利他命(アリナミン)」綜合維他命,或一般成分外用痠痛、止癢藥膏等。
值得注意的是,痠痛貼布橫跨兩種分類。
劉人瑋分析,第三類藥品如「撒隆巴斯(サロンパス)」,主要成分是具消炎作用的甲基水楊酸鹽(Methyl Salicylates),並含清涼感的薄荷醇(Menthol),適用於患部還在腫脹、發熱、疼痛時;「バンテリンコーワ新ミニパット」則因含非類固醇抗發炎成分(Indomethacin),被歸類為第二類醫藥品,消炎效果較強。
看懂日本藥品分類後,就知為何有網友反映「想買某種藥但店家不賣」,《日本藥妝美研購》系列書籍作者鄭世彬就說,雖然陳列位置相近,但處方用藥需經藥劑師說明才能購買,有些行事謹慎的店家還會附上說明書。
「藥用」化妝品≠藥品
至於常見印有「藥用(薬用)」字樣的化妝品,邱品齊解釋,這些產品屬於化妝品管理層次,風險最低。「想買化妝品倒可以,」但缺點是產品都標示日文,不清楚內含成分,若民眾可接受風險,想買無妨。
「化妝品這塊相對安全,」邱品齊說,台灣與日本對美白產品的管理法規差別不大;洗顏產品內含的界面活性劑問題也不大;洗顏粉則建議把顆粒磨碎,以免傷到角質;輕熟女鍾愛的彩妝也沒什麼問題。
受訪醫師與專家不約而同表示,購買藥妝前,最好有以下心理準備,才能快樂買、安心用,且不傷荷包。
1 台灣就有,甚至更划算
劉人瑋認為,以成分來說,藥妝排行榜人氣居高不下的綜合感冒藥、腸胃藥、外用藥膏,與台灣常見藥品差異不大。如「新Lulu-A」內含鎮咳、化痰、解熱止痛、緩解鼻塞等9種成分,配方與國內綜合感冒藥類似,不如買台灣藥品還比較便宜。
2 效果可能有限,長期用恐傷身
傷口保護劑也出現在熱門藥妝清單中,邱品齊說,它其實是凝膠,揮發後會凝住保護傷口。但為加速凝固,該產品使用的溶劑,對某些人的傷口反而會造成刺激。如果要保護傷口,用凡士林其實就可以。
再如女性愛買的殺菌、抗痘軟膏,邱品齊說,這類藥品通常內含抗生素,對發炎的痘痘有效,卻對粉刺沒轍,長時間使用還會產生抗藥性。
劉人瑋提醒,痠痛貼布也並非每種痠痛都適合,有破皮、傷口、皮膚發炎部位都不能使用,否則會加重病情。含水楊酸鹽類成分的貼布消炎效果較弱,若有嚴重發炎的痠痛仍需醫師處方藥才有效。
還有吸引長時間用眼族群關注的眼藥水,劉人瑋說,這類產品成分多為保水用的羥丙甲纖維素(hydroxypropyl methylcellulose,HPMC)、維持角膜濕潤的硫酸軟骨素(chondroitin sulfate,CS),另含維他命B12等。
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祕書長蔡景耀說,基本上不建議買,但若民眾堅持,「要買也OK」。他解釋,不需處方的眼藥水主要用途是改善眼睛疲勞、乾澀,但提醒民眾,若使用後症狀未改善務必就醫;已有眼疾者,用了這些眼藥水並無助益。
其他熱門藥品,食藥署也曾發布新聞稿提醒民眾潛在風險,如「新Lulu-A」及俗稱「黃金微粒」的「パブロンゴールドA」內含二氫可待因(dihydrocodeine),屬鴉片類止咳藥,有成癮可能,不能過量或長期使用;「EVE A」止痛藥則含有異布洛芬(ibuprofen),副作用會引起再生不良性貧血、胃腸出血等,甚至可能產生史蒂芬強生症候群(藥物引起的皮膚廣泛性脫落)等不良反應。
3 有副作用反應,哪裡買都一樣
邱品齊也提醒,若在台灣用的藥膏會過敏,從日本買回的同樣可能引發過敏;台灣吃的藥品有副作用,日本買的藥當然也有,不建議盲從、亂買一通。
4 藥品帶太多可能觸法遭沒收
根據《藥事法》規定,可用旅客身分帶藥品回台,但以自用為主,上網轉售、代購、團購等皆有觸法之虞。2015年財政部公告「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品限量表」,非處方藥單種最多可攜回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需醫師處方的藥品,若無處方箋,則以2個月用量為限。而拋棄式隱形眼鏡在國內屬於醫材,有單一度數最多60片的限制。超過規定數量,可能依法「退運、放棄、沒入或罰錢」。
總之,「規範數量內自用沒有問題,但在國內轉讓、銷售、陳列都是違法的,」劉人瑋說。
5 一旦出事,將求助無門
邱品齊和蔡景耀都提醒,由於藥品是自行攜回,如果用出問題,將無法申請藥害救濟,民眾得三思。
赴日旅遊採購藥妝再開心不過,但邱品齊提醒:藥品之所以是藥品,代表其副作用和風險都較大,需在醫療專業使用下才能確保安全,如果把藥品當保養品用,如同「拿大砲亂打」、「持刀亂砍」,一不小心誤傷自己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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