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27%床位擱置中 重度失能者遭擋門外
長照二.○補助偏重社區與居家照顧服務,使得住宿型機構照護人力大出走,缺工問題棘手,政府應從放寬外籍人力、加重資源挹注兩面向著手。
撰文‧陳子萱
新北市一家住宿型長照機構裡, 幾位照顧服務員忙進忙出,一會兒替全身癱瘓臥床的爺爺洗澡,一會兒陪著失智奶奶用餐。像這樣須專業照顧的中重度失能者,還有二十多人擠破頭,排隊等待入住,現場卻有十張床位被晾在一旁,受限照護人力不足,想開也開不成。
照護人力吃緊,床位被迫關閉,是許多長照機構長期面臨的問題。尤其全日型住宿機構需要服務中重度失能者,採「一對多」的照護模式,專業要求高、壓力大,讓不少照服員望之卻步。
▲全日型長照機構採「一對多」的照護模式,且服務對象多為重度失能長者,相較於居家照服員,工作上的挑戰更高。攝影·劉咸昌
低薪多勞 機構留不住照服員
「從去年六月到現在,我們就有三位照服員離職。」太陽長照社團法人附設新北市私立林口住宿長照機構主任張詠淇不諱言,機構照服員一天八小時被綁在機構,工作條件不討喜,導致流動率高;相比之下,居家照顧服務薪資高、工時彈性,服務對象多是輕中度失能者,只須「一對一」,自然造成人力流動。
實際從業界行情來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長期照護系教授陳正芬在二○二二年研究中,深度訪談六家機構和照護單位,發現住宿機構照服員月薪平均約落在四萬元, 須同時段服務多名個案,每天工時可能多達十二小時;居家照服員則採接案性質,工時彈性,同時段只須看顧一人,月薪卻可達五萬至六萬元。
由此可見,機構的薪資及工作條件誘因低,搶才面臨「先天不足」困境,偏偏政府一七年推動長照二.○計畫,又偏重補助居家、社區照顧服務,資源分配傾斜,成為另一股「後天」推力,加速機構照護人力出走,形成政策顧全輕度失能及健康老人,卻照料不到重度失能長者的窘況。
資源配置的嚴重失衡,看補助金額最直觀。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陳景寧指出,針對使用居家照服者,政府會依個案不同失能等級給予補助,即使是最輕的二級失能,每月補助都超過一萬元,最高的八級失能每月則補助三萬六千餘元。
反觀,針對住宿機構使用者,政府原先未給補助,在各界爭取下,衛福部才在一九年長照二.○升級版計畫中,納入「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補助方案」。但每年最高僅補助六萬元,平均每月五千元,對照每月上看四、五萬的照護費用,仍是杯水車薪。
「 政府並沒有為機構照護編列足夠的經費支援。」陳景寧直指,國內約有八十五萬失能人口,其中約八成為輕中度失能,兩成為重度失能,現行政策忽視了兩成須高度仰賴機構的人,國家資源布建不太對,「因為照顧悲劇不會發生在前段,而是在後段的重度失能。」
陳正芬也認為,機構面臨缺工問題,代表當前長照政策不僅沒有照顧到最需要幫助的重度失能者,更把選工的經濟壓力,放在這群人身上,無疑是讓照顧者、被照顧者彼此「弱弱相殘」。
法規設限 外籍移工難補人力
在機構照護人力不斷流失下,許多業者盼引進外籍照服員,補足人力缺口,避免有床位需求,卻無法開設。不過,根據衛福部訂定的《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包括長照機構、養護機構、失智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及住宿式長照機構,本籍與外籍照服員比例,最高只能一比一,也就是外籍人數不能超過本籍。
此外,相同法規中也有照顧比限制,以住宿式長照機構為例,照服員與個案比率最多為一比八。換言之,若沒有足夠的照服人力,即使機構有空床,也無法讓長者入住;而本籍照服員大量出走, 機構礙於一比一限制,也無法額外聘請外籍移工遞補,導致「有床開不成」成普遍現象。
攤開衛福部二一年統計,服務失能長者的住宿式長照機構,全台許可床位數共三九五二床,但得以開放使用的床位數僅二八七三床,當中落差高達一千多張床位。
細看六都狀況, 桃園市開不成的床位數最多,共二六六床,新北市則有二五九床,高雄市一二○床。這些被擱置的床位,不是因當地長者沒有照護需求「住不滿」,而是機構缺工導致「開不滿」。
面對照護人力荒,業界建議可分階段性處理。陳景寧點出,短期而言,可考慮先將機構的本籍、外籍照服員比例限制放寬,讓有需求的機構引入更多移工,回應國內照護需求。不過,同時也須有配套措施並進,包括移工專業照護訓練、長照機構直聘機制等。
現行機構外籍照護員未被納入長照正式訓練體系,引來外界對照護品質的疑慮。也因此,陳景寧認為,放寬機構聘雇移工的首要前提,是讓移工接受照服員專業訓練,加強語言培訓,具備機構照護的專業資格。「當移工的技術到位、語言可溝通,他跟本國照服員的差異是什麼?這就不會是一個問題。」
另外,她也認為,應由長照機構直接聘雇移工,而非透過仲介公司。如此一來,移工能尋求督導的專業協助,對照顧雙方都有保障。
業者呼籲 放寬移工留才門檻
事實上,近年不少機構都曾訴求放寬本籍、外籍照護員「一比一」規定,新北市長期照顧發展協會理事長張婉玲認為,若政策無法一步到位,現行最快作法是先將本籍護理師也納入照服員的母數計算,至少能先提高部分機構的移工聘雇人數。
至於中、長期目標,陳景寧認為,政府應考慮將外籍移工正式納入長照體系,也就是讓《長照法》的照服員定義涵蓋移工,確保移工能具備專業認證。當移工成為長照體系的一環,政府就能進而針對照護人力做分級管理,盤點本籍照服員有意願做哪些工作,外籍人力適合哪些項目,部署相應人力。
針對業界建議鬆綁規定,勞動部強調,目前長照機構本籍、外籍人力比,由衛政法規訂定,正持續和衛福部討論缺工情形及機構看護工申請資格規範。同時,為提高國人投入長照產業誘因,勞動部也祭出就業獎勵措施,鼓勵失業勞工從事長照工作,每人最高可獲逾十萬元補助。
長期而言,勞動部也認為,衛福部應將機構看護移工納入長照政策的一環,藉完整法規與專業訓練,提升照護品質。至於衛福部則未針對該議題回應。
「在全球的照顧鏈已經是搶人大作戰時,我們卻還在談本籍、外籍一比一,真的會搶輸。」陳正芬認為,台灣設有機構照護人力的比例限制,又對移工的留才門檻嚴苛,政府應在相關聘雇規範,甚至移工公民權上更加開放,否則難以因應高齡化發展。
當照護產業缺工已成事實,長照資源應挹注在刀口上,除了給予機構、重度失能者更多資源,也應適時放寬移工限制、健全專業訓練,將移工視為重要的照護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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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錄自
長照機構大缺工 從政策到法令都該修
今周刊
2023/3月 第13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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