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要打知名度,還是賣產品?

你是要打知名度,還是賣產品?創作者愛分享,不一定能帶貨


採訪.撰文|簡鈺璇 編輯|林庭安

業績檢討會上,老闆氣憤地表示,再也不投入找網紅合作了,因為上個月花費數十萬找知名網紅在影片中置入新品,卻發現轉單效果不如預期、銷售也沒有明顯提升,代表網紅行銷根本沒用。

上述情境是企業剛踏入網紅行銷常有的質疑,不過,轉單效益不好,問題未必出在行銷手法,而是「目標設定錯誤」。

顧客認識品牌至少要3個月,先別急著追轉單量與銷量

根據行銷漏斗理論,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至少會經歷3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觸發」,顧客開始認識這個品牌,並知道品牌推出哪些產品;第二階段是「探索」,部分消費者剛好有需求因而產生興趣,想進一步了解產品細節;最後才進到「促成購買」環節,顧客願意跟網紅團購,或是點擊購買連結下單。

以推出一款新口味的牛奶為例,在觸發階段,品牌可能會邀請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代言新品發布會,或社群上買圖文廣告,提升曝光度;探索階段則是找網紅在頻道試飲,幫助消費者更了解產品;當知名度打起來後,再找團購主推方案,達到「促購」效果。

擁有10幾年廣告代理經驗、網紅行銷平台圈圈科技客戶成功事業部總監蘇怡仁建議,企業應站在消費者立場,思考整個購買流程,訂立適切的網紅行銷目標。

蘇怡仁提醒,企業常常將「促成購買」視為網紅行銷的主要目標,期望透過業配的導購連結、團購等方式推動銷售,卻忽略檢視品牌是否在觸發、探索階段已經做好相關布局。

她建議,品牌應該先評估自己的產品處在哪個階段,再設定相對應的目標,找到合適網紅實現。必須一個階段、一個階段逐步達標,而不是急著導購。

舉例來說,當新品推出時,企業期望藉由網紅行銷在一個月內「業績翻3倍」,但在品牌聲量不足時,就想提高轉單量,很不切實際。

透過網紅確實能打開品牌知名度,但消費者知道這項產品,不代表有興趣了解,如果產品在社群沒有激起討論,或網路查不到使用者開箱的內容,他們可能就不會勾起購買意願。

根據圈圈科技操作新品的經驗,透過各種行銷管道讓消費者認識品牌,至少需要3個月至半年時間,之後再開始追轉單和銷量,比較有意義。


新品上市適合大量合作,先讓目標群眾「認識你」

通常新品上市會是品牌找網紅推薦的重要時機點。蘇怡仁表示,上市處於「觸發」階段,行銷目標為「增加品牌曝光度」,文案類型會以「告訴消費者某品牌推出新品」的角度切入。

此時,品牌應該盡可能找各種粉絲級距的網紅合作,在各類社群都露出相關訊息。如果想快速帶動品牌聲量,企業可以多撥一些預算找1至2位粉絲數10萬以上的大型網紅業配,挑選基準可以看他們的貼文互動率是否優於市場平均。

廣泛與不同級距的網紅合作後,企業可從中篩選互動率高的網紅,這代表該網紅的粉絲可能是產品的主要用戶,後續可以再安排有別於第一次行銷活動。例如網紅第一次在自己影片的開頭置入產品口播稿,第二次可以請他製作產品使用心得的影片。

每個網紅都有自己擅長經營的平台,例如:A可能擅長拍影音,YouTube訂閱數高,但在Instagram(IG)上表現普通,企業可以先選擇產品適合曝光的形式與管道,再找適合的網紅來合作。

圖文類型廣告以IG和臉書為主,IG的主要使用者年紀在35歲以下,臉書則是30歲以上。圈圈科技創作者關係部副總監陳世家提醒,近年臉書的觸及率和互動率持續下降,根據2023年的操作經驗,同篇貼文、粉絲追蹤數一樣的創作者,臉書推播的互動率、觸及率會是IG的一半以下。

因此,他建議企業圖文廣告以IG網紅為優先,再將網紅製作的素材拿到臉書投放廣告,這樣效益才會最大。

至於YouTube,比較適合需要解釋類型的產品,像是3C家電。如果銷售品項具有聲光效果,比如洗面乳擠出來泡泡會有噗滋噗滋的聲音,或是品牌有招牌主題曲,就很適合短影音行銷。產品的目標客群在25歲以下可用TikTok,年齡比較大則可使用IG作為宣傳管道。

Q:大網紅導購一定比較有效嗎?
A:圈圈科技分析台灣所有公開IG帳號,發現超過10萬追蹤的互動率僅有1%左右,但5000以下互動率有6%以上、1000的有10%,代表小型網紅比較能跟粉絲建立有效連結,粉絲也對他比較有信賴感。假如這些小型網紅也剛好是品牌的受眾或愛好者,企業可以透過他們分享產品資訊,促進導購效果。
資料來源|圈圈科技

挑選素材精美的合作對象,勾起興趣、提升好感度

當品牌在市場上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就可以朝「探索」階段邁進,目的是增加消費者對產品的興趣。企業在這個階段挑選網紅,應考慮2件事,一是重視創作素材質感,以及他們能否產出「用戶原創內容」(UGC,user-generated content),像個人使用心得及產品評比影片;二是尋找跟目標客群貼近的網紅,提升顧客對品牌的好感度。像是電子業緯創資通就找知識型網紅「阿滴」開箱辦公空間,藉此吸引人才加入。緯創可能是認為喜歡收看「阿滴英文」頻道者多為大學新鮮人,因此這類型的影片,比較能夠增加他們對企業的興趣。

Podcast也是近年流行的媒介。陳世家表示,它是提升品牌好感度的利器,由於收聽者通常比較有耐心、喜歡汲取知識,品牌有機會透過節目跟目標客群做深入溝通。如果行銷類型偏向知識型內容,或是不用視覺收看的產品,像是課程、數位服務書籍或宣傳品牌的理念,企業可以找Podcast網紅在節目推薦產品,或安排網紅跟品牌創辦人對談。

不過,受限於Podcast的使用情境,通常消費者是在開車或通勤時收聽,比較難查閱產品資訊或下單購買商品。因此,在節目欄上放導購連結的效益可能不佳。如果希望透過Podcast促成購買,品牌可能要重新思考策略,建議把它當成品牌曝光或提升觀眾好感度的管道。


布局KOC帶動口碑,營造「大家都在用」的氛圍

想促發受眾的購買行為,行銷目的在於提升市場口碑、熱度。陳世家解釋,跟觸發階段不同,提升口碑熱度不會找名人代言,而是要營造「大家都在使用」的效果——當你在滑IG時會發現A網紅、B網紅都在推薦某產品,還有你的朋友怎麼也都在討論它。

因此,企業可以在這個階段布局更多關鍵意見消費者(KOC,key opinion consumer):找本身就是品牌的目標消費者、粉絲追蹤數在10萬以下、社群受眾偏向自己的朋友圈或對特定領域感興趣的創作者。以業配汽車機油為例,它的KOC可能是車市討論版的版主,或是汽車主題開箱YouTuber,他們本身就有購買車子保養設備的需求。與大型網紅相比,KOC跟粉絲的互動率比較高,由他們推薦商品更有說服力。

另一種促成購買的方式,是請網紅開團購或直播導購。企業挑選標準在於「會不會賣」,包括:過去的銷售成績、有沒有同類品項產品的開團經驗、是否有封閉型的LINE或臉書群組協助下單。這時,網紅的粉絲追蹤數反而不是重點。

在執行專案前,也要評估品項適不適合這種銷售方式。通常價格低、流行性高、品牌信賴度高的產品,像是食物、服飾等對消費者來說,購買風險低的品項,比較有機會透過團購或直播方式推廣。

蘇怡仁表示,企業常會想找一個既會製作精美素材,又很會帶貨、開團的網紅,但根據她的觀察,「很會賣」(頻道以直播帶貨或開團為主)和「很會分享」(以日常生活紀錄與專業知識傳遞的內容為主)在網紅圈裡,屬於2種不同群體。

她建議,品牌在選擇網紅時,還是要先釐清自己的行銷目的,再挑選合適人選。例如:讓分享型網紅製作精美素材和腳本,勾起消費者對產品的興趣;或是提供優惠價格給導購型網紅,請他們開直播介紹商品,吸引消費者下單。 閱讀完整內容
經理人月刊2023/8月 第2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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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月刊

2023/8月 第2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