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創造意義 ─有目標,就快樂!
每次和學生討論課業或研究之餘,只要有空暇,我都會和學生閒聊,了解他們的生活狀況。我們的閒聊內容天南地北,學生常會提及在學業或生活中發生的事情與心情,包括壓力與快樂感受。有時我會詢問他們念大學或研究所的目的,甚至聊到生活的意義。根據經驗,突然被問到「你認為生活有何意義」這種問題,有些人會愣住,一時答不出來,也有些人會侃侃而談。這問題確實是大哉問,不過目前「正向心理學」的研究顯示,一個人若抱持愈高的生活意義感(meaning in life),便愈常感到快樂、具有愈高的幸福感、身體愈健康,而且工作愈勤奮。
生活意義感從何而來
心理學家很早就開始探討生活或人生的意義感, 例如精神分析學家弗洛姆(Erich Fromm)、人本學派馬斯洛(Abraham Maslow),以及意義治療大師法蘭克(Viktor Frankl)等學者,都對生活意義感提出精闢的見解。但早期的生命意義理論大多相當抽象,且不易衡量。近年來,一些心理學家綜合過去理論,針對日常生活的意義感提出「三元架構理論」,並以問卷測量。此理論認為生活意義感包含3 個主要基礎,也就是主觀上認為日常生活是否具有一致性(coherence)、目標性(purpose)以及重要性(mattering)。
所謂「一致性」是主觀認為外界與自己的生活經驗是可理解的,亦即認為周遭的一切是有秩序或有道理的。相反,如果認為自己生活或周遭事物一團混亂,欠缺規律,便缺乏生活意義的一致性。「目標性」是指生活中具有欲追求的目標,若生活散漫或無所適從,便缺乏生活意義的目標性。「重要性」是指認為自己的行動對於生活或外在世界具有影響力或價值。若認為自己的存在或作為毫無價值或影響力,則失去生活意義的重要性。研究顯示,這3 項因素分別與日常生活的滿意度、憂鬱、正負向情緒、壓力感等心理或行為傾向都相關連。而且過去一般認為「一致性」與「目標性」是生活意義感的核心,最近一項長期追蹤研究則發現,「重要性」才是預測長期意義感的關鍵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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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證明:工作動力與意義感正相關
工作是現代人生活中重要的一環,但很多人可能每天一想到要上班就感到頭痛。其實工作動力也與意義感有關,且我們之所以認為某項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有時是因為成果受他人重視。行為經濟學家艾瑞利(Dan Ariely)曾經做過一項有趣的實驗,參與者被要求在印滿隨機字母的試卷上,找出並標示特定的字串。每完成一張試卷,參與者便可以獲得一些酬勞,但酬勞會逐次遞減。這顯然不是很有趣的工作,參與者每完成一張試卷,可決定是否要做下一張,直到不想再做為止。
實驗分成3 組,第1 組是「成果認可組」,參與者必須在每張試卷上簽名,每完成一張試卷,實驗助理會仔細檢查1 遍,然後疊起收妥,顯然相當重視其成果。第2 組是「成果忽視組」,參與者不須在試卷上簽名,交卷之後助理會直接將試卷放旁邊,並未明顯看重其成果。第3 組是「成果粉碎組」,此組參與者也不須在試卷上簽名,而且一交出試卷,助理便看也不看地丟進旁邊的碎紙機,將它碎屍萬段。換言之,「成果粉碎組」的參與者在不斷看到工作成果在眼前化為碎片時,感覺像是做虛工,毫無意義可言。
實驗結果顯示,雖然完成每份試卷的酬勞相同,但「成果認可組」完成的試卷數量比「成果粉碎組」多了3 成,每份試卷做的時間也最久,「成果忽視組」的完成數量與時間則與「成果粉碎組」差不多。其實「成果粉碎組」的參與者大可以作弊,直接交白卷領錢,因為根本沒人檢查其成果。但是他們似乎連這樣做都不願意,只想早點離開。
很顯然,人們之所以工作,不只是為了獲得金錢酬勞而已,還會希望自己做的事情具有重要意義,受他人看重。艾瑞利另外一項實驗顯示,人們只有在認為工作成果有意義的情況下,內在興趣才會與工作動力有正相關。若是在缺乏意義感的情境下,興趣與工作動力則無關聯。換言之,我們是否能讓興趣轉變為行動意願,相當程度取決於我們認為自己的行動是否有意義。
看不見意義的工作使人乏味:勞動異化
古典社會學大師馬克思(Karl Marx)注意到,早期資本主義的高度分工使勞工喪失意義感。他批評企業工廠以流水線方式製造產品,勞工在生產線上只負責零碎單調的任務,每名工人就像重複作業的機器一樣,對自己的工作產生疏離感,看不出作業的目標與重要性,形成所謂「勞動異化」。喜劇演員卓別林(Charles Chaplin) 在電影《摩登時代》(Modern Times)中,便以詼諧諷刺的方式演出遭資本家欺壓而失去工作意義的工人。
現代資訊與產業科技也著重專業分工,我們常將工作細分為互不相關的部分,指派不同人員負責。此時主管若要增進員工的意義感,提升其工作動機,應該盡量使員工認識工作的價值,重視其努力的成果。反過來說,如果人們在工作中無法看到全局,喪失意義感,便可能對工作甚至生活,失去動力。
3 個方法帶你一步一步滋養意義感
如何提升生活意義感呢?一些心理學家認為,我們可以從日常事件著手。首先,關心他人可以使生活產生重要性,進而提升生活意義感。例如,為人父母或照顧寵物便具有高度意義感(雖然可能不總是感到快樂)。再者,在生活中追求具挑戰性的目標(例如學習新事物),也可以形成生活意義感。此外,尋求自我或團體認同(例如參加社區活動),使生活經驗具有可理解的一致性,也可以使人產生意義感。
有趣的是,最近美國一項包含不同年齡層的追蹤調查研究顯示,大約接近60 歲的人自陳生活意義感比其他年齡層都高。目前台灣似乎未有類似研究,或許如同孔夫子所言:「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順」,當我們隨著年齡與智慧增長,瞭解老天爺給予的人生使命,且知道如何順其自然、不強求後,生命的意義感便油然而生了。